通政办发〔2012〕179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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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13年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179号
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3年,市政府将围绕市委落实“八项工程”、实现“八个领先”的要求,依据社会建设“十大体系”确定的重点工作,按照“体现民意、反映民情、贴近民需”的原则,继续安排一批为民办实事项目。现将报送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原则。要紧扣“十大体系”建设,安排好年度办实事计划和实施项目内容,确保社会建设的连续性。要着眼于让老百姓享受更多、更好的公共服务,排出受益面广、普惠程度高、社会效益好的实事项目,力争让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得到更多实惠;要城乡兼顾,覆盖城市和农村,体现城乡一体化;要量力而行,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能当年立项,当年完成。
二、认真进行论证。对拟报送的建议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论证,明确提出项目的立项依据、具体内容、主要目标和计划投资,确保切实可行。项目立项依据可以是群众普遍关心、迫切要求解决的,也可以是上级有具体要求的,还可以是延续以往做法的,防止把部门常规工作作为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计划建议。
三、科学测算经费。对每一件实事项目所需经费都要进行科学测算,列出投资总额、资金来源等情况。
请各单位填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计划建议表(附后)后于11月10前报市政府办公室综合调研处(电子信箱:zhc0513@163.com;联系电话:85099131、85215131)。
附件:1.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续建项目申报表
2.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项目申报表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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