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政办发〔2012〕147号《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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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1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


  《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8日


南通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列入首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计划。推动10个镇创建“质量强镇先进镇”,10个开发区或产业园区创建“质量先导区”。


  (一)产品质量


  1.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90%以上,主要农业产品质量安全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


  2.列入“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筹建计划1个,创建江苏名牌产品75个、质量信用A级企业300个,5家企业创建江苏省质量奖或南通市市长质量奖;


  3.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超过30%。


  (二)工程质量


  4.大中型工程项目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98%以上。


  (三)服务质量


  5.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80%以上,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78%以上。


  (四)经济环境质量


  6.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服务业增加值的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7.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削减目标,单位GDP消耗能源下降3-5%。


  二、主要任务


  (一)组织实施质量强市建设


  1.部署推进质量强市工作。围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意见,召开全市质量强市大会,明确创建目标任务,编写创建筹划书。各地组织开展质量强镇先进镇创建活动。(南通质监局)


  2.加强质量工作绩效考核。研究制定质量强市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将质量强市建设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内容。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出台《2012年度南通市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认真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南通质监局,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


  3.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市财政设立质量强市推进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坚持合理使用,实施有效监管,发挥引导激励功能。修订《南通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引导和激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高综合质量水平。(南通质监局牵头,市农办、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设局、科技局、商务局、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农委参加)


  (二)扎实推进名牌战略


  4.大力培育发展名牌。出台南通市“十二五”名牌战略实施方案,着力推动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产业化农产品创建名牌产品,争创江苏名牌75个,其中服务业3个,农产品6个,制造业66个。(南通质监局牵头,市农办、发改委、商务局、农委、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旅游局、海洋渔业局、卫生局参加)


  5.打造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支持海安鑫缘茧丝绸工业园区创建全国茧丝绸服装家纺品牌示范区。积极争取海门工业园区列入全国家纺品牌示范区筹建计划。指导濠河景区品牌申报工作。在上市企业中试点开展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南通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参加)


  6.创建质量示范区。推进开发区和产业园区转型升级,引导和推进市开发区钢丝绳、启东电动工具等产业创建优质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和江苏省区域名牌。推进市开发区、高新区等创建“质量先导区”。(南通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参加)


  (三)夯实质量工作基础


  7.推进新兴产业技术标准战略。积极推进国家海洋工程与船舶配套产业集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化专项,力争建成新兴产业、高新技术标准化示范区2个以上,新兴产业采标50项以上,自主知识产权转为技术标准20项以上,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30个。建立企业标准联盟工作模式,鼓励和引导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启动居家养老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南通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民政局参加)


  8.推进民生计量工作。开展以医院、眼镜店为重点的“推进诚信计量、建设和谐城乡”为主题的民生计量活动。继续开展“两免费”检定工作。启动高速公路放心行工程,严厉打击加油机、汽车衡计量作弊违法行为。开展对10种商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监督检查。推进年耗标煤5000吨以上企业的能源计量工作。(南通质监局,市卫生局、公安局)


  9.推进认证认可工作。推进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推进能效标识和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力争实现强制性认证企业100%建档。推进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推动有机产品、绿色产品和无害产品认证。推进进口食品境外企业注册,完善出口食品备案管理。开展认证认可的专项监督检查。(南通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市卫生局、农委)


  10.推进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推进省电机产品检测中心、紧固件产品检测中心建设。积极筹划船舶构件及配套产品、家纺产品检测机构申报国家检测中心。加快建设咨询服务平台、技术标准信息平台。实施食品检测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安检机构监督管理,查处无证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行为。(南通质监局,市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


  (四)发挥企业主体作用


  11.推进卓越绩效管理。积极组织优秀企业申报国家、省卓越绩效孵化基地,推荐卓越绩效管理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申报国家、省质量奖,推广和应用精益生产、零缺陷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开展QC课题成果发布竞赛,评选一批优秀质量攻关课题项目。推进企业创建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实践基地。(南通质监局牵头,市农委、发改委、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参加)


  12.加强质量岗位建设。完善“首席质量官”制度,全面落实质量安全“一票否决”。积极推进中小企业开展“现场管理良好行为企业”创建活动,对质量关键岗位实行培训考核,推进实施质检员持证上岗。(南通质监局牵头,市经信委参加)


  13.实施质量安全报告制度。开展产品质量合格率统计调查,适时发布产品质量统计调查结果。组织做好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推进企业建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制度,鼓励大型企业发布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推动落实企业产品“三包”责任,履行“缺陷产品召回”法定义务。(南通质监局、检验检疫局、工商局,市发改委、经信委、公安局、城乡建设局、运输交通局、商务局、卫生局)


  (五)严格实施质量监管


  14.实施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在名牌、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特种设备企业中率先开展质量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名牌企业100%实行质量信用评价。(南通质监局、工商局、地税局、海关、检验检疫局、人行南通支行,市经信委、国税局)


  15.加强质量安全风险提示。加强重点产品、重大设备、重点工程、重点服务项目的质量监管和监督检查,建立全市重点监管目录。加快推进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网络建设,开展重点监管产品风险监测,研究建立产品伤害监测系统,评估产品安全的潜在风险,及时发布产品伤害预警。完善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健全进出境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收集网络,加大对进口高风险工业品的检验监管。(南通质监局、海关、检验检疫局,市农委、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6.开展质量安全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等重点区域,以及城中村、建筑工地、中小学校园等重点场所,开展综合治理。组织开展打击“黑心棉”、“粉末砖头”、“瘦身钢筋”、“中药材造假”等质量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对学校、幼儿园、车站、商场、旅游景区、游乐园等人员密集区域以及居民住宅的在用电梯、锅炉、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适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南通质监局、工商局,市城乡建设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运输交通局、旅游局、安监局、公安局、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17.提升质量整体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大力开展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建立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全面推进服务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开展“购物放心一条街”创建和顾客满意度调查活动,稳定提高顾客满意度指数。加快新兴产业、战略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步伐,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项目,提升经济环境质量。(市委宣传部,南通质监局,市发改委、经信委、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商务局、环保局)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组织机制。结合工作实际,充实质量强县(市、区)领导小组的力量,充分发挥其统筹协调的职能。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制定贯彻《纲要》的年度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和要求,逐级落实责任。


  (二)做好《纲要》宣传。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网络知识竞赛、县(市、区)长访谈、专题辅导会等形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质量工作氛围。适时开展以“宣传贯彻纲要、推动建设质量强市”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


  (三)加强整体联动。市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工作的业务指导,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各地推进实施《纲要》的工作情况,要定期向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报告,疑难问题要及时反映,以便统筹解决,推动整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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