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网传〔2018〕1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4:42:48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的通知




泉政办网传〔2018〕14号





沿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和实施国家海洋督察制度的重要决策部署,加强对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工作的领导,推进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泉州市贯彻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康 涛 市委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肖汉辉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杨永裕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李建芳 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陈文堃 市发改委主任


黄国富 市经信委主任


丁 峰 市商务局局长


李清景 市财政局局长


赖开族 市国土局局长


钟文成 市住建局局长


王天祥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局长


潘新雅 市交通运输委主任


刘锦川 市农业局局长


林华伟 市林业局局长


傅春添 市水利局局长


李国坤 市环保局局长


李伯群 市旅游局局长


郑国防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志强 泉州海事局局长


协调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度指挥等,研究落实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协调推进整改工作,督导反馈整改情况,推动建立依法管海治海的长效机制。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海洋渔业局,承担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李建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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