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网传〔2018〕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泉政办网传〔2018〕2号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推动治理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不断提升城市道路交通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家、省有关部署,决定在实施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畅通工程”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基础上,结合城市“双修”活动、“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提升行动”“城市管理提升行动”等工作,从2018年起至2020年,在我市组织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卢炳椿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柳新群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庄金山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成 员:蔡芳阳 市委文明办副调研员
张春权 市住建局副局长
黄三多 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林谋雄 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副调研员
卢章雄 市行政执法局副局长
杨琦伟 市交通运输委副主任
陈爱民 鲤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朱长沙 丰泽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廖启明 洛江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于 琨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林清泉 泉州台商投资区党工委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方案及计划实施的领导决策,协调解决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工作的全局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总体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制定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按照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负责相关会议筹备、会议记录和纪要;编发领导小组综合性文件、简报、通报;做好提升行动计划的阶段性评议和年终的工作总结;做好迎接上级评价的各项工作;负责领导小组的上报、下传及对外联络工作。办公室挂靠市交警支队,庄金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根据需要,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
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迅速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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