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17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4:55:23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10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持续提高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清洁利用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要结合本辖区特点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2018年,以南安、永春等畜牧大县和大型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85%以上;到2020年,基本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形成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和资源化问题。


二、加大扶持力度。各县(市、区)要围绕标准化规模养殖、有机肥推广、沼气资源化利用、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等关键环节出台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扶持政策,建立健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市场化机制,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机构和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能力。鼓励建立受益者付费机制,保障第三方处理企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合理收益。加大财税、用地等扶持政策力度,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畜禽粪便生产商品有机肥。市级财政对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好的县(市、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励,用于有机肥生产、推广等资源化利用项目补助。鼓励政府有关部门统一采购有机肥支持种植场户,作为奖励、补助、扶贫等措施。


三、强化指导服务。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原则,积极开展科研攻关和试点示范推广。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即采取减量化处置、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措施,支持规模养殖场发展生态健康养殖。提倡采用经济可行简便高效的养殖废弃物处理方式,除采用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排放的传统模式外,鼓励通过高效还田、综合利用,达到不排放不污染。因地因场制宜精准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专业化能源利用、固体粪便腐熟化肥料利用、“漏缝地板+自动机械干清粪”、异位微生物发酵床、干牛粪垫料回用、“畜禽—沼—果(林、茶、草、菜)沼液肥料化利用”“天然有机酸降污除臭集成技术”“基于诱导因子、零排放的干式环保健康养殖与生物有机肥堆制新技术”“固液分离柜”“一体化发酵罐(塔)”等经济实用可持续技术模式,减少养殖废弃物流失浪费导致的污染。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开展安溪县茶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县创建,支持引导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积造和施用有机肥,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每年全市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5万亩以上。


四、严格督查考评。从2018年开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落实情况将纳入省对市、县的绩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要以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有机肥推广应用、沼液沼渣利用、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使用等指标为重点,建立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绩效评价考核制度,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各级农业、环保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尽职尽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推动落实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有关责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主体责任,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县(市、区)落实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和可养区、禁建区内无法按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养殖场(户)的关闭、拆除,并纳入环保网格化日常监管范围和“河长制”巡查内容,加大巡查和执法监管力度,严防禁养区养殖反弹回潮。对于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注重宣传引导。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法律法规及《实施方案》相关扶持政策的宣传,增强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环境保护意识,宣传推广各地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模式,树立示范标杆,营造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良好氛围。


六、及时报送信息。为及时掌握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实行工作进度每季度报送、每半年通报制,请各县(市、区)于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5日前,将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情况和工作小结报送市农业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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