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10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4:58:46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深化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1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深化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深化便民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落实“马上就办”精神,深化便民服务工作,更好地服务泉州市民办事,现就深化便民服务事项流程改革优化服务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便民服务事项流程改革,建立健全规范的便民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优化服务流程,精简服务环节,创新服务方式,按照“就近服务、同城通办”原则,为市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


二、工作范围


纳入改革的市便民和公共服务事项单位主要有:


(一)成建制“一条龙”服务的单位:交警车辆管理分中心、公安局出入境分中心、住房公积金分中心、医保分中心、社会劳动保险分中心、法律援助分中心、建设系统培训分中心、人才人事公共服务及劳动就业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交易中心、耕契税征收中心、不动产交易登记档案馆、房地产测绘队、国土测绘队等单位。


(二)同城通办、多点服务的单位:市国税局、地税局,通淮公证处、刺桐公证处、自来水公司、中化泉州石化公司、中石化森美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燃气公司、国网泉州供电公司、邮政公司、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通信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福建广电网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泉州高速公路管理分公司闽通卡服务中心、微笑自行车有限公司、福建省数字安全证书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福建凯特信息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交通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


三、工作内容


(一)梳理事项清单


各单位要对照承担便民和公共服务职能,全面梳理出便民服务事项清单(样表见附件1),并逐一事项明确便民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立依据、办件类型、法定时限、承诺时限等。其中,上述“成建制‘一条龙’服务的单位”,其事项名称、类别、设立依据等必须与经市审改办审核确认并公布的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两张清单”)相一致。各相关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两张清单”事项,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泉政〔2016〕4号)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


(二)再造服务流程


1.精简办理环节:各单位应简化不必要的审批环节,各便民服务事项办理环节统一整合为“受理、审查、决定”3个环节。


2.压缩办理时限:各单位要充分授权,对简易事项实行“一趟不用跑”或“最多跑一趟”,可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一个环节直接办结,确实无法实行即办的,实行“一审一核”制,并规定承诺时限。


3.简化申报材料:各单位要按照“合法、合理、便民、高效”原则,凡无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据的申报材料以及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和手续,坚决予以取消。对需要提供申请报告或申请文件的,应当简化为表格形式;确实无法简化的,必须对要求提供的材料格式作出明确规定。


各单位在全面梳理、再造流程的基础上,按照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要求,对所有便民服务事项逐项编制成操作性强的办事指南(模版见附件2),列明事项名称、事项类别、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审批机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发放证照情况(包括:证照名称和样式、相关的年检、政府指定培训和收费等情况)、表格下载、填表示例、督查检查、咨询渠道、办公时间和地址、乘车路线、状态查询等要素,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三)创新服务机制


1.实行即办事项倒计时工作制。各单位对简易、不需要多层次审批的即办事项,实行倒计时工作制,按办理事项平均办理时长进一步细分为按小时、分钟服务,窗口标明服务时间,实施倒计时服务机制。


2.推行同城通办、多点办理制。除成建制“一条龙”事项外,各单位对同城通办、多点办理的事项要按照就近服务的原则进驻鲤城、丰泽区行政服务中心及下属社区、街道行政服务站(所)或直属分布网点服务市民办事,对此类事项要明确具体事项、同城通办方式、网点布局情况。


3.推行网上、掌上等多元化服务方式创新。各单位要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推行自助服务、微信服务、手机APP、网上办理、智能服务、无偿代办等服务机制。


4.推行周末轮班办事制。对市民需求迫切、办件频率高的便民服务事项,推行窗口周末轮班制度,实现市民办事无休日,服务不断线。


5.建设“市便民服务网上办事大厅”。将市便民服务事项统一集中进驻网上办事大厅,实行网上受理、查询、咨询、评议,实现“一网登录、一口办理”,打造指尖上的“市民服务中心。


四、时间步骤


(一)梳理填报阶段(2017年6月21日至)。各单位按照工作内容认真开展梳理,并填写好《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及《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电子版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外网公告栏下载),于(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纸制材料(含电子版光盘)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至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三楼业务管理科。(联系人:许鸿莉,联系电话:0595-22132220,传真电话:0595-22132215)。


(二)审核汇总阶段(2017年7月1日至7月30日)。组织对各单位上报的便民服务事项清单及便民服务事项规范表进行审核汇总,形成《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清单》及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三)实施公布阶段(2017年8月31日前)。审核确认后的《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清单》及便民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统一录入到“网上办事大厅”运行,集中向社会公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便民服务事项深化流程改革优化服务工作的领导,将其作为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级做法,深化便民服务事项工作,确保市县联动同步推进。


(二)加强协调配合。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要会同市审改办、物价局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工作落实。鲤城区、丰泽区要积极配合市级同城通办便民服务事项入驻属地行政服务中心,落实社区、街道便民服务进驻事宜,创造温馨舒适的办事环境。


(三)严肃工作纪律。要加强对各单位便民服务事项深化流程改革优化服务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推进的,一经查实,要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1.便民服务事项清单


2.便民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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