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网传〔2017〕2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5:20:23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成员的通知




泉政办网传〔201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为更好地推进我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发挥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加快运作,经研究,现决定对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协调小组成员进行调整。


一、协调小组成员


组 长:洪自强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林晋炼 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德庆 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成 员:陈小宝 市发改委副主任


刘小宁 市经信委副调研员


王小阳 市财政局副局长


叶怀远 市国资委副主任


朱 亮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二、协调小组职责


(一)审定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


(二)审定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重大投资事项以及子基金的设立等重大问题。


(三)审议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和子基金运作管理情况。


(四)协调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协调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工作局。


(一)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


主任:朱 亮(兼)


成员:庄怀泽 市发改委服务业科主任科员


孙振汉 市经信委技术进步与投资科科长


傅文辉 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林 鹏 市国资委产权科科长


陈维宏 市金融工作局资本市场科科长


(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2.落实协调小组的相关决定。


3.监督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协调小组决议。


4.审核泉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关于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及子基金的运行管理情况报告和年度会计报告。


5.做好与国家级、省级产业基金的对接和争取工作。


6.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市金融工作局。会同市财政局制定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规定等重要规章制度;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子基金的设立方案;引导社会资本等参股子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配套;引导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规范运作、监管各子基金管理公司运营;做好协调小组办公室日常具体工作。


(二)市财政局。负责筹集落实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的市级财政出资资金;对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财务监管、绩效评估并提出收益滚动发展方案。


(三)市国资委。负责提供相关投资领域的投资信息和投资需求;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与国家、省级创业基金的对接和争取工作;对市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财务监管、绩效评估并提出收益滚动发展方案。


(四)市发改委。负责提供相关投资领域的投资信息和投资需求;配合有关单位做好与国家、省级产业基金的对接和争取工作。


(五)市经信委。负责提供相关投资领域的投资信息和投资需求;加强对相关专项子基金的行业指导。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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