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9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5:20:27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92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

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2017年泉州市推进“百千5311”工作方案

为落实2017年3月11日泉州市与中国工程院会谈精神,推进“百千5311”工作(即: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在泉州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达到1000台,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5000台/套,打造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3条,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培育一家新型研发机构),助推我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城市试点示范,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关于在泉州各行业中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

推进制造业企业实施“机器换工”,聚焦制造关键环节,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智能装备与产品、智能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智能化管理、智能服务等方面树立行业数字化生产示范线,加快推广应用,让更多的制造业企业实现生产数控化、自动化。2017年,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100条以上,其中:晋江市30条以上,石狮市、南安市各20条以上,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各5条以上,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泉州台商投资区各3条以上。

各级各部门要积极指导和帮助企业用好用足国家、省、市支持智能制造的各项政策;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积极发动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协作,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智力支持;同时,对企业推广应用数字化生产线进行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送市经信委。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关于在泉州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达到1000台

1.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国产工业机器人。在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建材家居、食品饮料、光电信息、职业教育等领域大力推广应用1000台国产工业机器人(具体任务分解见表1)。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表1:1000台国产工业机器人推广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推广任务(台)

鲤城区

30

丰泽区

30

洛江区

130

泉港区

10

石狮市

180

晋江市

220

南安市

130

惠安县

30

安溪县

30

永春县

20

德化县

20

泉州开发区

50

泉州台商投资区

20

泉州市教育局

100

合 计

1000

2.支持本地企业生产销售国产工业机器人。将符合条件的国产工业机器人列入2017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名单,对生产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对本地企业采用列入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的国产工业机器人,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予以购置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关于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5000台(套)

鼓励数控机床、产业机械、工业机器人等本地机械装备企业,使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国产数控系统,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应用国产数控系统5000台(套)(具体任务见表2),将符合条件的国产数控系统列入2017年泉州市“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名单,对销售给本地企业的“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销售发票总价(不含税)的10%予以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对本地企业采用泉州“数控一代”示范项目产品,按采购发票总价(不含税)的20%予以购置补助(市、县各承担30%和70%)。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表2:5000台(套)国产数控系统推广任务分解

责任单位

推广任务(台)

备注

鲤城区

100

洛江区

4000

石狮市

200

晋江市

400

南安市

300

合 计

5000

(四)关于打造智能制造示范生产线3条

重点支持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与相关企业合作建设机器人自动上下料及3C钻攻中心生产线、高速全伺服五轴机械手自动上下料及注塑产品生产线、硫化鞋自动生产线装备开发及示范应用等3条示范生产线,集中政策、项目、资金给予支持,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推广应用步伐,推进自动化生产线的智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人民政府)

(五)关于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

1.开展专题培训。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要把引进国内外高校院所相关领域高层次人才与培养本地专业技能型熟练工人相结合,通过开展“数控一代”、智能制造技术人才专题培训活动,对智能制造生产、研发、信息化等企业人员进行培训,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术人才。各级财政配合做好智能制造人才引进与培养工作,将智能制造人才培训列入今年企业家素质提升培训专项计划,对培训活动所需经费给予保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加强校企合作。创新现代职业教育,支持本地院校和科研院所加快培育智能制造相关专业人才,市教育局要充分利用泉州众多的大专院校、职业院校,加强相关专业群建设,做好师资培养,深化工业机器人、机械装备、智能制造等领域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采用“订单式”培养的方式,培养一批智能制造技能型人才。支持企业在实训、人才引进、创业创新等方面的工作,加大智能制造人才培养力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3.实施人才港湾计划一是健全完善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实施“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创新项目”的精准引才模式,加大智能制造专业技术人才与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力度,有效推进企业与智能制造专业人才、项目的高效对接,推动创新平台建设,迅速集聚一批智能制造高端技术人才。二是大力传承和弘扬“工匠精神”,加快培养支撑泉州智能制造的技能型人才队伍。支持相关行业协会、企业、研究机构和院校联合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鼓励优秀技能型人才参加国内外职业技能大赛。

(责任单位: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六)关于培育一家新型研发机构

重点支持泉州华中科技大学智能制造研究院的建设发展,兑现共建协议中支持资金、研发场所等扶持政策,从科技项目承担、成果申报、人才引进、研发用房用地、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研究院根据实际需要,逐步扩大研发办公场所,时机成熟时建设研发大楼等硬件设施;大力支持研究院申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高层次公共服务平台,促进研究院加强与产业、企业合作,生成更多产学研成果,加快推进智能制造创新技术和创新产品在我市的推广应用,为实施“泉州制造2025”提供更有力更有效的智力、人才及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实施。市直有关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采取具体措施,出台配套政策,落实具体项目,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实。

(二)加强政策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各项惠企资金,发挥财政政策的杠杆作用和引导效应,支持推进“百千5311”工作。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各种途径,深入开展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泉州晚报社、泉州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要充分发挥优势,大力宣传推进“百千5311”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

(四)进度跟踪检查。各责任单位要抓好工作任务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并于2017年6月20日、12月20日将任务推进情况反馈给市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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