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8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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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泉政办〔2017〕84号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委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

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委制定的《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7—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

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的专项行动方案

(2017—2020年)

市经信委 市交通运输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9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信委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动交通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闽政办〔2017〕3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135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交通与物流融合发展,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行动方案:

一、目标要求

牢固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勇当建设‘新福建’领头羊 奋力开创‘五个泉州’新局面”的战略部署,着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促进物流业提质降本增效为导向,以服务民生需求和产业发展为重点,突出综合交通基础设施联动化布局、交通物流运输模式化创新、制造业物流链条化延伸、民生物流社区化覆盖、物流服务平台化与智能化发展,提升物流行业整体发展水平,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到2020年,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网络更加完善,运输时间成本有效降低;“一单制”运输制度基本建立,多式联运比率稳步提升;交通物流服务平台建设取得新突破,“互联网+”应用更加广泛,物流运行效率明显提升;降本增效的市场环境进一步优化,物流费用和企业物流成本有效降低。全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达到604亿元,货物运输总量达到39301万吨,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15019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50万TEU。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建设公铁基础设施,构建互联互通干线网络

紧紧围绕“东出西进、南接北通”交通发展战略,以快速铁路、国省干线、沿海港口、综合枢纽和环湾干线为重点,通过补足短板、提升结构、完善体系、加强衔接,构建便捷联通周边地区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顺畅连接重要节点的互联互通干线网络。

1.优化提升路网结构,提高物流运输效率

加快中国高速网项目建设,完善高速公路网络。2017年底前,建成厦沙高速安溪至达埔段和德化段建设,实现厦沙通道全线贯通,缩短泉州至三明和南平的高速物流运输距离。实施泉南线扩容工程,建成厦漳泉城市联盟路泉州段,促进厦漳泉城市配送加速融合。改善普通干线等级结构,提级改造一批尚未达到规划等级的路段,全面提高国省干线通行水平。联通县城、乡镇、重点旅游区、港口和产业集中区等一批重要节点项目,增强节点对外联系便捷性,提高区域辐射带动水平。破解一批瓶颈、拥堵路段项目,加快推进城镇过境段、城市出入口路段改造。突出早建、快建、多建的发展思路,加快形成覆盖广泛、衔接顺畅、服务优质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改委、城乡规划局、市政公用事业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大力加强铁路建设,提升铁路运输能力

加快完善干线铁路网,全力完成福厦高铁泉州段建设,使泉州纳入全国高铁网,大幅提高铁路高速出行水平,增强海丝先行区辐射带动作用。建成兴泉铁路,加强泉州与内陆地区的铁路联系,拓展经济腹地并加快山海物流协作向更深层次推进。加快发展轨道交通,争取开工城际轨道和城市轨道线路各1条。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交通运输委、城乡规划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完善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

1.加快码头泊位建设,完善集疏运设施

围绕泉州港五大港区的功能定位,依托临港产业发展,积极推动福建炼化、中化泉州炼油、泉港南山石化片区、泉惠石化园区等配套码头以及石湖作业区5#、6#泊位、锦尚作业区、石井作业区、秀涂人工岛等一批公共码头项目的建设。加快湄洲湾航道三期工程、泉州湾航道二期大坠航道工程、泉州湾航道三期工程、围头湾石井航道二期工程等公共航道、锚地建设,进一步提高航道通航能力。重点推进兴泉铁路以及秀涂港口铁路支线等疏港铁路建设,打通泉州通向中西部地区的快速集疏运通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改委,市口岸办,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加快港口特色物流建设,提升产业物流服务能力

根据泉州产业特色布局,着力推进泉州湾中心港区、南、北翼港区和港后区建设。泉州湾中心港区重点围绕集装箱、成品油、纺织服装等主要货种运输。北翼港区以服务石化产业为主,重点发展液化散货运输;同时,拓展矿煤、粮食等散杂货运输,力争建成我国南方重要的液散货物物流中心。南翼港区依托晋江陆地港、围头港、南安石材集散地优势,重点打造集石材运输、加工、仓储、配送为一体的“前港后厂”新模式。结合各港口功能定位,加快临港物流园区建设,拓展仓储、配送、流通加工、商贸等现代物流服务,重点推进晋江陆地港建设步伐,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石湖物流园区、泉港石化物流园区、秀涂物流园区和石井物流园区,以及围头作业区2#堆场项目的实施,打造现代港口物流功能集聚的载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发改委、商务局、经信委,市口岸办,泉州港口管理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促进泉台港航运输发展,建设海丝国际转运中心

推动对台航线扩展、运营常态化,争取更多两岸集装箱货物通过两港直航。积极促成对台冷链物流产业合作,建设两岸生鲜食品和精准物流对接通道。引导辖区港航企业与台中、高雄等港口、台湾工矿企业建立合作机制,发展对台煤炭、矿石等大宗散货中转业务。积极打造海上合作战略支点,积极推动与“海丝”沿线主要港口城市缔结友好港口,培育“海丝”沿线港口城市航线的发展,鼓励港口企业大力拓展水水中转业务,打造矿石、煤炭、石材、石化等大宗件杂货接卸转运中心,探索经石湖、围头作业区换装国际航线,加密和新辟集装箱航线航班,开展国际中转业务。

责任单位:泉州港口管理局,市商务局、发改委、交通运输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4着力发展全货机业务,提高国际空港货物运输效率

继续深化与顺丰航空的战略合作关系,确保充足的全货机专用保障仓库供应,加大与邮航、圆通、申通等国内主要快递的协调沟通,争取更多快递公司在我市投放全货机运力。在现有开通的香港、澳门、台北、马尼拉进口货物运输业务的基础上, 继续开拓其他国际、地区航线的货源市场。加快完善国际货物监管仓基础设施建设,继续促进晋江机场与晋江陆地港的深度合作,共同争取更加便捷和宽松的口岸通关环境,提升国际货物运输的通关效率。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泉州晋江国际机场,晋江市人民政府

(三)创新运输组织模式,着力提升物流配送效率

创新运输组织模式,加大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力度,大力发展多式联运、甩挂运输和共同配送,不断降低物流成本,提高物流效率。

1发展多式联运

开展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加强港口、铁路、机场、公路货运枢纽的对外专用通道和依托综合交通枢纽的配套物流节点建设,以专业化的集装箱和半挂车多式联运中转站建设改造为重点,提高不同运输方式间的接驳效率,实现海陆空多式联运的“无缝衔接”,构建高效的物流服务体系,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以晋江陆地港为枢纽,探索开展闽台快件陆空、泉州—中亚公铁、泉州—厦门—台北陆海等3条多式联运线路。以传化公路港、天地汇公路港、盛辉公路港为分拨枢纽,促进安通物流、中远海集团、中国铁路公司与公路港合作,开展服务于鞋服、石材和水暖卫浴等制造业企业的水铁、公铁多式联运。支持安通物流股份与“四通一达”、顺丰速递、中国邮政等快递公司开展公海多式联运、联营业务。探索建立多式联运运营组织一体化解决方案,加强多式联运枢纽和信息系统等组织平台的资源整合,推进不同运输方式、不同企业间多式联运信息开放共享和互联互通,加快推广“一单制”,推动集装箱铁水联运、铁公联运两个关键领域在“一单制”运输上率先突破。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邮政管理局、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市经信委、发改委,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发展甩挂运输

推动区域甩挂、多点循环式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省际合作甩挂运输发展。引导试点企业构建多点的、网络化的、适合于甩挂运输的货运服务网络。支持试点企业购置厢式化、轻量化、专业化运输装备,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引进模块化汽车列车组,实现运输方式的高效性。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发展共同配送

鼓励商贸物流企业提高配送的规模化和协同化水平,开展城乡共同配送和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以实施示范工程,培育城乡共同配送龙头企业。鼓励大型连锁企业建设改造物流配送中心,完善物流配送功能,发展集中统一配送服务。推广使用符合标准的低碳环保配送车型和智能化托盘等集装单元化技术,提升配送的标准化、智能化水平。支持使用厢式化、标识化的快递电动三轮车用于末端配送,支持流通末端共同配送点和卸货点建设、改造,鼓励建设集配送、零售和便民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物流配送终端设施。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完善城乡配送网络,服务民生物流配送工程

1开展智能城市配送服务配套

优化城市物流基础设施布局,加快建设公用型配送节点,完善末端配送网点,在城市新功能区和大型住宅小区配套建设新型邮政网点和快递服务网点。大力推广应用智能快(邮)件箱、智能信报箱,新建或改造利用现有资源,组织开展智能快(邮)件箱、智能信报箱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商务区专项行动,鼓励灵活利用社区便利店、超市等作为配送代理点。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商务局、教育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委,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健全农村物流配送网络

推进农产品标准化包装、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推动县级仓储配送中心、农村物流快递公共取送点建设,打通农资、消费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高效便捷的双向通道,破解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配送瓶颈。整合利用现有邮政、供销、交通等物流网点和渠道,支持物流快递企业利用乡镇综合服务站、农村客运站、村邮站、农村超市、农村淘宝店、农家店等设置快递服务网点。到2020年,构建“县级仓储配送中心—乡镇快递网点—村邮站”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网络,实现全市快递网点乡镇全覆盖、行政村直接通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服务制造业转型升级,推动制造业与物流业创新融合

1培育发展智能仓配一体化

以纺织鞋服、建材家居等制造业龙头企业仓储配送管理为突破口,鼓励制造业企业向仓储和配送服务精细化管理要效益、提效率、降成本。重点加快推进安踏一体化科技产业园、361°智能仓配一体化项目、卡宾(狮子湾)物流园项目和九牧厨卫智能仓配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鞋服企业物流配送由批发模式向直配模式转变,降低企业仓配成本、提高配送效率。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仓配一体化项目为中小微企业、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外溢服务,培育发展一批智能仓配一体化主辅分离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推动物流向产业供应链服务环节延伸

以供应链管理为抓手,鼓励制造业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实现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天地汇”、传化公路港“陆鲸”、闽运兴“龙易配”平台、安通物流信息平台、庄佳物流平台、海之讯平台等第四方物流平台发展,引导供应链管理平台与第四方物流平台合作对接,提高供应链的市场响应效率,探索建立与新型工业化发展相适应的制造业物流服务体系。鼓励制造业企业通过公开招标形式采购第三方物流服务,发展纺织鞋服、石油化工、建材家居、食品饮料等大宗商品专业物流。推进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合作领域从销售物流向采购物流、生产物流、回收物流扩展,合作内容从储运外包向代理采购、工位配送、融资监管等新兴服务领域渗透,合作范围从单一物流环节向全程供应链解决方案延伸。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委、商务局、金融工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发展绿色物流,推动物流标准化建设

1实施托盘循环共用试点

大力推广托盘(1.2米×1米)、周转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循环共用,积极引进托盘、周转箱等标准化装载单元租赁及售后服务企业,支持企业建立区域性、全国性托盘循环共用系统,并在快消品、第三方物流和商贸等领域开展试点,发展托盘、周转箱租赁、维修、跟踪回购等延伸服务。支持企业开展与托盘循环共用相匹配的仓库、货架、月台等物流设施,以及传送装置、叉车、笼车、周转箱(筐)、包装等物流设备的升级改造,重点支持第三方物流企业和制造业企业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引导企业的标准托盘应用与供应链、共同配送、多式联运、甩挂运输相结合,推动托盘单元化作业和带托盘运输的广泛使用。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质监局、交通运输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发展绿色包装

鼓励企业从商品生产源头进行标准化包装,减少流通过程的二次包装,鼓励企业开展包装循环利用的模式研究与应用,培育“周转箱+托盘”的单元包装租赁和物流包装物回收项目,引导企业采购并选择使用耗能低、易回收、再生循环利用率高的材料作为包装制品,逐步提高物流作业中可降解包装材料和生物合成包装材料的使用比例。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质监局、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七)推动信息化应用,培育发展物流公共服务平台

1推广道路无车承运人发展模式

组织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探索完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许可准入、运营监管、诚信考核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健全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在信息共享、运输组织、运营服务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培育一批理念创新、运作高效、服务规范的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大力发展第四方物流

市、县两级要合力引导推动散小物流企业和个体户入驻园区、平台,以聚集发展,形成规模效应,降低物流分拨配送成本。加大对安通物流、传化公路港、天地汇公路港、海之讯、龙易配、陆地港等第四方物流平台的支持力度,拓展公共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制造业企业通过第四方物流平台购买物流分拨、配送服务,进一步提高第四方物流企业整合社会物流信息资源的能力。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第四方物流平台定期发布区域性物流数据。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经信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推广跨境物流信息服务平台

继续优化、推广“泉州跨境通”公共服务平台,在现有接入海关、国检之外,争取接入国税、外管等部门,加快“有票退税”制度,进一步促进泉州跨境通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对接。完善“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的关检合作机制,实现通关一体化。探索建立统一的物流信息数据库,利用大数据分析,提高对跨境商贸(制造业)物流动态趋势的监测,实现企业物流信息与公共服务信息的互联互通、交换共享。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经信委,市口岸办,泉州海关、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营造降本增效的交通物流发展市场环境

1加大简政放权力度

按照国家、省有关部委要求,进一步取消和调整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简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年审手续,优化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考核制度,推动交通物流行政审批流程的整合和简化,实现行政审批“一窗式办理”。探索审批服务窗口延伸至公路港、物流园区,缩短办理时限。鼓励物流企业开展跨区域网络化经营,物流企业城市配送站点,不对外营业、不揽件的,可免于办理工商注册登记。

优化城市配送管理,合理确定城市配送车辆停靠卸货区域,健全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管理措施,有效减少货物装卸、转运及倒载次数。尽快制定出台城市配送车辆标识管理规定、通行便利政策及货运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共同(集中)配送,以及使用合格标准、合格的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车辆,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公安局、商务局、经信委、工商局、农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降低物流收费水平

继续落实好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和标准货运车型计重收费的ETC应用。联合省上协调其他省份,争取高速公路“闽通卡”在外省能享受同等折扣优惠。加强对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及收费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乱收费行为。规范车辆超限处罚标准,杜绝“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现象。制定并公布港口各种服务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督促各收费单位实行明码标价,提高透明度。港口各类电子政务平台、辅助平台不再向企业收取运行维护费用,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统一由所在地财政承担。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委、农业局,泉州港口管理局、福建省湄洲湾港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提升口岸通关效率

加强口岸设施集约化建设,推行口岸查验设施设备共享共用;推进集成式通关作业改革,拓宽企业集中申报、提前申报范围。配合省里推动跨区域口岸合作,实施申报人自主选择通关口岸,实现多式联运一次申报、指运地(出境地)一次查验。配合省里推进口岸通关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完善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与周边城市国际贸易物流“单一窗口”互联互通。完善大件运输跨省联合审批办法,形成综合协调和互联互认机制。落实启运港退税政策,拓展国际集装箱中转、拆拼箱和进口分拨等业务。

责任单位:市口岸办,市商务局、交通运输委、公安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泉州海关、国税局,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市现代物流业转型升级路线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经信、交通运输、发改、商务、港口管理、邮政管理、海关、航空、铁路等市直相关部门单位的沟通协调,加强督导落实,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形成横向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经信委、交通运输委、发改委、商务局,泉州港口管理局、邮政管理局、泉州海关,泉州晋江国际机场

(二)强化政策保障

1强化用地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应合理布局物流功能区,预留物流用地空间,并按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供地,应优先解决入库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对省及省以上重大物流项目,用地指标由省里统筹安排。对现有物流用地因公众利益不得不更改用途的,依法收回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并应给予合理补偿或按相同用途等价异地置换建设用地,置换用地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

落实物流用地政策,对列入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或省物流重点项目库的物流园区、物流配送中心等为工业生产配套的仓储物流项目用地,执行工业用地相关政策。

在符合规划和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对利用现有厂区、厂房改造或加层改造建设,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的物流项目,可不办理土地用途变更手续,不再征收土地价款,免收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专业物流仓储设施属生产性建筑,不列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范畴。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土资源局、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2加大资金投入

加大对物流业的财政投入,有效发挥政府投资的引领示范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投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根据需要配套安排一定数额的发展引导资金,扶持物流业发展。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促进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推动重大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委、发改委、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增强融资服务

支持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拓宽融资渠道。金融机构要持续加大对物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积极发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在途货物抵押、应收账款融资等物流金融业务。鼓励融资租赁企业为交通物流企业货运车辆、物流设备购置更新提供融资支持。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委、商务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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