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49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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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加快实体零售业模式再造,促进跨界融合,扩大有效供给,推动创新转型,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206号)精神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商业供给结构


(一)提升城市商圈价值。按照“市级商业区、区级商业区、社区商业区、特色商业街区、商旅文化示范街”的商业布局体系,实施商圈建设工程。中心市区结合东海片区、城东片区、滨江片区等商务楼宇建设,重点引进国内外知名商贸企业,培育一批主题城市商业综合体,促进浦西万达广场、东海湾太古广场、城东中骏世界城、华大泰禾广场等新兴都市商业圈加快形成。推动商贸业融入“古城复兴计划”,突出“古城+商贸”特色,重点打造聚宝城南文化街区、新门旅游文化休闲街、五店市传统文化街区等一批集文化、旅游、商贸为一体的商旅文化示范街,提升古城商业档次。各县(市、区)中心城区分别重点培育2至3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的区域消费中心,引领带动实体零售提档升级、聚集发展。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广新局、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优化城乡商业网络。支持新华都、中闽百汇、永辉等大型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向县、乡延伸和下沉,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零售、快递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对在农村设立的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网点、智能信包箱或智能信报(快件)箱给予建设补助。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程,2020年前完成全市主要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其中,2017年底前中心市区完成7个农贸市场的标准化改造试点(鲤城区、丰泽区各2个,洛江区、泉州开发区、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各1个),并随城区扩大和群众需求同步推进标准化的新农贸市场建设。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建设和业态配置,重点推动见福、百姓、美宜家、万荣等一批连锁化、品牌化企业,2020年前新增社区便利店5000家以上。优化社区超市、生鲜水果、医药、服装干洗等便民网点,打造“一刻钟城市便民生活服务圈”。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提高商品供给质量。鼓励引导我市企业争创国家、省、市质量奖、名牌产品,持续开展“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老字号振兴计划”,保护和促进“泉州老字号”发展,2020年前,力争认定“泉州老字号”企业50家,对老字号企业在技术改造、品牌推广等方面给予财政支持。开展泉州特色产品“华夏行”“境外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对接活动,继续举办“丰泽购物节”“晋江购物节”等展销活动,努力开拓消费市场,每年组织各类促消费活动不低于200场。推动绿色商场创建,扩大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商品销售,提高节能环保商品市场占有率,2020年前,全市创建绿色商场5家。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升级改造可追溯信息监管系统和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提高追溯体系的运行效率。鼓励和引导农产品“三品一标”企业建立专卖店或销售摊位,推动可追溯作为水产品和农产品准入市场的要件之一。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商务局、经信委、农业局、海洋渔业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创新零售发展方式


(一)创新企业运营模式。鼓励实体零售企业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提高零售自营比例,改变引厂进店、出租柜台等传统运营模式。鼓励购物中心、百货店、综合超市等结合门店结构,打造“零售+餐饮”“零售+休闲娱乐”组合,培育创新项目,从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消费中心转型,满足现代城市新消费、新生活的需求。鼓励医药零售连锁企业在大型公共场所、24小时便利店设置自动售药机、自动销售医疗器械机或具有按产品温湿度单独储存空间的自动售货机销售二类、一类较低风险的家庭自用型医疗器械产品。打造以图书连锁超市为核心,集文化展示、教育培训、动漫体验、创意文化用品销售、影剧院等功能于一体的复合型图书零售业态和文化综合体,促进其从单一的销售图书向多元化连锁体验消费转型升级。推动烟花爆竹连锁经营,对供销社系统的烟花爆竹零售企业(点)实施连锁配送。积极发展“泉州品牌”直营连锁,力争2020年前15家企业进入全省连锁业五十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广新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优化企业供应管理。引导实体零售企业以终端反向梳理源头,持续优化上游供应链,与供应商构建信息共享、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联合打造全产业链标准化的生态圈。支持大型零售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和物流配送为依托,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增强联合采购、共同配送和统一分销能力。鼓励零售企业应用射频识别、传感器、卫星导航、智能投递等现代技术,加强人员、货源、车源和物流服务信息有效匹配,建立自动化物流仓储中心,完善智慧化物流分拨调配系统。大力支持传化“易货嘀”、闽运兴“龙易配”等一批城市物流配送平台发展,为优化中小零售企业统一配送提供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促进跨界融合发展。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零售融合发展。重点建设一品嘉、泉州购、抠抠网、茶多网、环球鞋网、泛家居O2O等一批面向全国、覆盖全产业链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泉州品牌网上专业市场。支持阿里零售通在泉州整合供应商与社区店铺资源,发挥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细营销等优势,提升线下商品集散、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功能,打造新型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推动农商互联,扶持121个“菜篮子”基地建设,加快推广“超市+基地”“批发市场+基地”等农产品现代流通模式,组织大型超市同农业生产基地建立产销对接,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检验检疫侧运用,推动同线同标同质工程。进一步提高零售领域利用外资水平,积极引入资本、技术、管理,推动零售企业与国外采购商建立战略合作,构建全球采购垂直网络。继续从贷款贴息、前期费用、资源回运、投资和人员保险等方面支持企业“走出去”。用足用好离境退税政策,2020年前,力争新增离境退税商店10家。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农业局、旅游局,市国税局、泉州海关、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优化市场发展环境


(一)加强商业网点规划。商务部门应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制定(修编)本行政区域的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实施。对新建城市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和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涉及改变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的,由商务部门会同发改、住建、国土、城乡规划、环保等部门和商业企业、行业协会、社区代表举行听证论证,确保商业网点科学定位、有序发展。着力做好中心城区现有农贸市场纳入城市规划,加快改造提升速度。整合存量资源,挖掘现有商业设施资源潜力,落实新建社区商业设施配套要求。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城乡规划局、发改委、住建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健全完善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监管、质监、知识产权等部门信息共享、办案协作、联合执法等机制,指导广大泉商企业防范知识产权犯罪,形成各方联手打假的强大合力,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发展。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依托政务数据汇聚平台,建立覆盖线上线下的企业及相关主体信用信息采集、共享与使用机制,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加强各级监管部门工作沟通,避免对同一零售门店1天内多次抽检,或者连续几天抽检,减轻超市等零售终端检查风险和压力。同等对待大型连锁企业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农贸市场),杜绝抓大放小现象。对零售环节检查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在商品票证齐全且商家无过错的情况下,公开通报时合理确定生产者、经营者责任义务。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公安局、发改委、商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试点工作,推广使用标准化托盘,支持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和商贸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支持邮政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丰富寄递业实名收寄验视监管系统功能,加大泉州跨境通、泉州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力度,为邮政快递企业、电商企业、消费者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数据监测、信用查询、快件跟踪等一站式信息服务。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整合各类信息资源,构建反映零售业发展环境的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各类市场主体合理把握开发节奏、科学配置商业资源。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设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能力。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统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落实政策支持措施


(一)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实施企业“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和企业名称“自助查重、自主申报”便利化改革。深化住所登记改革,实行“住所申报制”,简化实体零售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材料。放宽经营范围用语表述,允许实体零售市场主体既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也可以参照政策文件、行业习惯或者专业文献表述经营项目。


责任单位: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取消投资额30 万(含)以下或建筑面积300 平方米(含)以下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取消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除公共娱乐场所外)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精简部分项目受理材料,建筑面积 1000平方米(含)以下的办公场所和300 平方米(含)以下的公众聚集场所(除公共娱乐场所外)装修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可采用建设单位提供由计算机制作、能真实反映工程情形的示意图。


责任单位: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城市配送车辆通行提供便利,在限制通行路段和时段,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配送车辆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可以通行。没有明显交通违法行为的,不随意拦车检查;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的,给予教育或者警告后尽快放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对城市配送车辆在配送途中发生轻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的,尽量不采取暂扣车辆、证件等强制措施,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允许品牌连锁便利店通过变更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新增现场制售熟食业务,为企业办理含有食品销售和现场制售两个业态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便利。企业从事出版物批发、零售业务,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直营门店不需单独办理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在依法办理分支机构工商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后15日内,持企业总部办理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基本情况介绍材料以及该分支机构的经营场所、经营范围介绍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和分支机构所在地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快递等行业推行同一县级工商登记机关(市场监管部门)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模式改革,简化快递末端网点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杜绝以任何形式对连锁企业设立或变更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设置障碍。对连锁企业要求变更为非企业法人门店的,简化证照变更手续,其中,对仅公司名称变更的或消防安全责任人变更的,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后,经书面审查,可依法核发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对仅公司名称变更的,若建设地点、规模、性质和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更,原环评审批、验收手续仍然有效。公司名称变更后,建设单位应及时到环保部门申请对相关环评、验收文件的建设单位名称进行对应变更;对仅公司名称变更的,不涉及许可条件变化的,可根据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等经营证件直接换发新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继续统筹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内贸发展,推动商贸服务业转型升级,促进商务领域消费,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工业企业剥离销售业务,注册独立的商贸法人企业,并纳入限上统计。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税费优惠政策,对工业企业销售公司当年比上年新增缴纳税收地方所得部分,按照一定比例奖励企业开展品牌推广、市场拓展、科技研发、人才引进等。具体奖励比例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商务局、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零售企业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可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优惠并于年度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落实取消税务发票工本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零售企业使用冠名发票、卷式发票,大力推广电子发票。全面落实工商用电同价政策,开展商贸企业自主选择执行行业平均电价或峰谷分时电价试点。落实国家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改革方案,切实减轻零售企业和商户经营成本负担。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物价局,市国税局、地税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加强金融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零售转型的信贷投入,创新适合实体零售企业转型需求的金融产品与服务。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实体零售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银行间市场直接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推动银行业机构开展并购重组贷款业务,支持传统零售企业做强做大,实现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机制,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市商务局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做好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取得成效。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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