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5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5:26:09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56号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晋江市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泉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12日


  泉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项目攻坚年”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古城保护与利用项目行动方案等八个文件的通知》(泉政办〔2016〕147号),确保完成2017年泉州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相关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17年,计划实施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项目67个,包括:整治项目51个、干道建设2个、规划前期研究项目14个,计划完成投资7.24亿元(不含项目征迁费用)。其中,“立说立行”项目6个(包含41个小项),2017年当年开工、当年竣工项目60个;2017年当年开工、2018年竣工项目1个;2017年启动前期及列为预备项目65个。


二、工作内容


(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共37个项目)


1.组团间通道及干道建设工程。共实施2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28亿元,完成刺桐路北拓工程(首段)、阳江路南北延伸工程。2017年启动前期工作的项目有:站前大道南延伸、世纪大道北延伸、朋虹街东延、中央景观道西延段、江南大道东延、通源街贯通工程、后渚大桥东节点、洛阳大桥东节点、刺桐大桥南节点等工程。


2.干道及堵点疏解工程共实施9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2.08亿元,对江滨北路(坪山路至临漳门段)、坪山路、南环路、江滨南路(鲤城段)、笋江路、安吉路等进行整治;对田安路、丰泽街、湖心街等普通干道沿线节点进行优化提升。


3.断头路打通及片区交通整治工程共实施8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0.35亿元,打通实验三小、美桐街至刺桐路、丰泽街中国银行南侧、津淮街至通港西街、爱国路、奎霞巷等6条断头路;加强内沟河两侧连通,新建后坂街西延跨内沟河、虹景花园南侧支路西延伸跨内沟河、东云路南延伸跨内沟河等3座桥梁。实施泉州火车站、新汽车站、客运中心站,万达广场、千亿山庄、宝秀小区等周边交通组织优化、停车优化、违章停车治理等措施。


4.停车设施建设工程。共实施9个项目,新增1134个停车位,计划完成投资0.59亿元。其中,泉州市国税局立体停车场项目由市财政出资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位86个;泉州市泉兴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兴祥大厦立体停车库、东海大酒店机械停车库引进民营资本分别建设机械式立体停车位120个、139个;山线绿道停车场、泉州纸板厂(泉州实验中学滨江校区)停车场采用自筹方式分别新增150个、299个停车位。


5.慢行系统提升工程。共实施9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1.98亿元,包括:慢行专用廊道、慢行共享廊道建设、干道路侧慢行系统整治、片区共享和公共自行车等项目。其中,片区共享项目由中山中路公交慢行共享街道改造(打锡街—涂门街试验段)、华侨新村片区共享街道改造、田淮渠片区共享街道研究、西街南片区旅游核心区慢行提升工程等4个工程组成。在宝洲街闽南茶都、文华酒店、千亿商城、经贸学院、森林公园等建设过街天桥。


(二)实施公交综合提升工程。共实施13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0.74亿元。线路优化方面,优化完善线网布局,结合有轨电车1号线、2号线项目,购置100标台公交车辆,新开通或改造2条以上快线,优化5条常规线路,构建“有轨电车+常规公交+社区巴士+公共自行车”多层次、一体化的公共交通体系。场站建设方面,开通海星小区 、丰海路、城东五中分校、泉州市体育中心、华侨大学、开元盛世、东亚文化之窗等7个首未站;在原人民医院空地上建设4000平方米公交场站并投入使用;动工建设城东、海星小区2处充电站并投入使用。


(三)智慧管理服务与决策工程。共实施3个项目。新增、改造、升级交通管制设施工程(包括:南北大道与S307、 繁荣大道与南北大道、东湖街圣墓路口、江滨北路与南北大道、江南大街与南北大道新、泉秀与云鹿路口、田安路—灯荣路、北清路—宏福路、刺桐路沿线、东海片区等路口)、绿波信号调试工程(丰海路沿线、安吉路丰泽段进行信号灯“绿波”调试);启动实施泉州市区智能交通系统(一期)PPP项目建设;制定出台关于加强中心城区交通管理的若干措施。


(四)规划与大数据决策支持工程。共实施14个项目,计划完成投资额0.22亿元。启动《中心城区组团间干道整治方案设计》《中心城区组团间关键节点改扩建详细规划》《中心城区普通干道及片区整治方案设计》等前期规划设计方案;开展《古城交通提升2017改造方案研究》《古城交通综合管理办法研究》等古城提升改造方案;利用《大数据综合交通决策支持平台一期工程(综合交通提升评估)》定点检测、浮动车、手机信令等数据,结合实地调查,构建大数据综合交通提升决策支持平台。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心城区交通提升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市、区两级部门、单位较多。市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行动协调组办公室要牵头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单位并做好任务分解。各地要树立市、区“一盘棋”思想,切实引起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既定工作任务。


(二)落实项目资金。市、区两级按照现行财政体制,筹措落实项目资金,两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项目资金,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各项目责任单位要全面测算资金需求,按照“科学、经济、适用”的原则,精确计算资金需求,按照项目建设管理相关规定,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


(三)优化审批服务。市、区两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要对中心城区综合交通提升项目实行“绿色通道+容缺预审”服务,采取“集中协调”“并联审批”等办法,尽量简化交通整治项目审批前置条件和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抓紧推动项目落地。


四、工作要求


(一)细化目标任务。各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工作计划,列出项目清单,明确具体整治事项、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时间节点,扎实推动项目实施,确保顺利完成。


(二)加强工作协调。市交通提升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对交通提升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市、区两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对需要拆迁安置的项目,属地政府要全力以赴,按项目时间节点要求落实征迁工作,为项目建设提供用地保障。


(三)实行督查通报。市交通提升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督查机制,对立说立行的项目,应每季度督查一次;对当年开工当年完成、当年开工三年内完成的项目,在年中、年底分别进行工作督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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