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函〔2017〕16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5:26:3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41号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泉政办函〔2017〕16号





省民政厅:


陈金妹、陈华等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泉厦适宜山区建设国际化智慧养生养老示范区及中医医养中心项目的建议》(第1648号)收悉,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批示要求市民政局会同市老龄办、卫计委、安溪县政府认真研究办理。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情况函报如下:


一、泉州市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基本情况


泉州市是老龄化程度较高的地区之一,2016年底全市60周岁以上老人达98.7万人,占总人口的13.3%,预计到2020年全市老年人口将达127多万人,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高龄化特点。为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迅速增长的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养老服务业,把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作为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工作内容,落实养老服务保障政策,注重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在推动老年公寓、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村级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室、社区居家养老、老年活动中心等一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上提速增效,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率先在全省创建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政策推动。围绕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新挑战,近年来,泉州市政府先后出台《关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贯彻意见》(泉政文〔2010〕17号)、《关于加强市县社会福利中心乡镇敬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管理的贯彻意见》(泉政办〔2011〕74号)、《关于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实施意见》(泉政〔2013〕22号)、《关于印发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的通知》(泉政办〔2013〕208号)、《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4〕252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在规划引领、用地供应、政府投入、税费减免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为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良好的政策保障。同时,明确提出至2020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35张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30%以上。“十三五”期间,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由2011年的8.2张增至30.94张。


(二)投入资金推动。泉州市采取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的办法,不断加大福利彩票公益金和财政资金投入力度,积极扶持养老机构的发展。市财政加大老龄事业专项投入力度,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每年均以90%的额度投入养老服务业。2010年以来,市财政共投入2.5亿元支持泉州江南老年颐乐园、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乡镇敬老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等项目建设。2016年,全市投入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0.46亿元,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老年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及医疗救助范围,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投入500万元完善和拓建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投入2000万元建设1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当地政府对已建成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2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给予每个每年不低于0.5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全市投入资金900万元,为2500名特困重度失能老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


(三)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泉州市创新健康养老管理模式,鼓励发动农村乡贤、企业家和华侨参与农村居家养老设施建设,建设具有日间照料和短期托养、配餐等服务的农村养老服务中心。为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根据省民政厅和财政厅关于《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今年,泉州市向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申请11所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金额总计84.438万元,随后也将下达市级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同时,加快医疗资源建设,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8号),明确加大对社会资本办医的扶持力度。为支持社会资本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市、县两级财政给予二级以上非营利性社会办医疗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三甲综合医院1000万元、二甲综合医院(含三乙)500万元、三甲专科医院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省、市、县三级给予运营补助1万元/床/年。


(四)强化专业队伍建设。组建专业团队,探索产业化养老模式。鼓励和吸引专业社会工作者和社工专业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到养老服务机构工作。选送现有从业人员到院校培训,把养老服务员作为公益性的岗位来扶持,通过建设健全以培训、使用、评价、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培养和引进中高级专业人才。同时,引进高层次人才可挂靠公立三甲医院或科研教学机构开展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会)等平等吸纳与其学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相适应的职务,把公立医院医生晋升职称前到二级以上民办医院工作时间累计并作为晋升条件等,通过动员更多专业力量加入老龄医疗服务事业中来。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陈金妹、陈华等代表在建议中提到,在安溪金刚山区块建设养生住宅。近年来,安溪在吸纳社会资本、社会化养老服务方面有新的突破。2014年6月,安溪从县社会福利中心拿出部分床位,实现公建民营,推行社会化养老,同时积极先行先试,在省市政策补贴的基础上,从县财政拿出部分资金补贴入住院民,截至2016年12月,已有87人次得到补助,补助资金达35.64万元。在支持社会资本办医中,安溪在“十三五”卫生计生事业发展规划中预留20%床位数给社会资本办医。同时,建议中提到“闽南金刚山海西养生养老与疗养中心医疗配套服务区可以与安溪金刚山文旅新镇中国狮城范围内的200张高端医疗服务机构,提供医疗服务需求”,市卫计委表示,如要在安溪建疗养中心医疗配套服务区,原则上同意设置200张床位的医疗服务机构。医疗机构设置申请人可按审批权限和审批流程要求,直接向安溪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衷心感谢陈金妹、陈华等代表对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鉴于建议中的项目涉及泉州、厦门两地市,以及发改、国土、规划、卫计、民政等部门,在明确项目建设可行性的基础上,我市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工作,支持该项目建设,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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