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27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8-12-25 15:51:40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7〕2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1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3个部委《关于开展2016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发改粮食〔2016〕1426号)、农业部《关于印发〈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农发〔2015〕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6〕17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树立耕地保护“量质并重”和“用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指导,推进工程、生物和化学措施相配套的综合治理,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各级要加大重视支持力度,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建设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加大资金投入,建立激励机制,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持续发展。合理利用耕地资源,保持耕地数量上的平衡和质量上的稳定并有所提高,为实现全市粮食安全,农业乃至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社会稳定奠定基础。

二、基本原则与发展目标

(一)基本原则

合理规划,因地制宜,分期实施,突出重点,挖掘潜力,技术配套,先易后难,讲求实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做到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集中财力,政府引导,多方参与。

坚持量质并重、科学管理。在严格保护耕地数量的同时,将耕地质量提升到与耕地数量同等重要的位置,更加注重耕地质量的建设与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耕地质量管理机制,推动各级政府落实“质量红线”。

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充分考虑我市沿海和山区土壤类型、耕作制度、经济状况,针对不同区域耕地质量现状,分析主要障碍因素,集成组装治理技术模式,因地制宜、综合施策,确保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取得实效。

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正确处理保护、提升与利用的关系,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不断提高农民生产生活水平。将耕地质量建设与农业生态建设相结合,努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坚持财政支持、地方负责。耕地质量建设具有公益性、基础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实施有差别的扶持政策,建立长效机制;地方各级政府对耕地质量建设负总责,多层次、多渠道增加投入,加强管理。

坚持政府引导、多方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企业主推、社会参与,创新耕地质量建设长效机制,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充分调动农民、地方政府和企业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合力参与耕地质量保护的格局。

(二)发展目标

1.耕地质量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全市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2个百分点。

2.有机肥资源利用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畜禽粪便养分还田率达到60%;主要农作物秸秆养分还田率达到60%以上;绿肥种植面积稳步恢复与发展。

3.科学施肥水平持续提升。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达到40%以上,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量实现零增长。

三、技术路径与措施方法

(一)技术路径

围绕“改、培、保、控”四字要领,因地制宜开展耕地质量建设。“改”即改良土壤,针对耕地土壤障碍因素,因地制宜,采取相应的改良措施,通过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相结合,改善农田质量,实施农田基本建设,中低产田改造,改善生产条件。“培”即培肥地力,实行有机无机有效结合的培肥原则,通过增施有机肥料,实施秸秆还田、恢复发展绿肥、推广配方施肥等科学施肥技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平衡土壤养分,有效培育土壤地力。“保”即保水保肥,通过加深和加厚耕作层,改良土壤理化性状,提高耕地保水保肥性能。“控”即控污修复,科学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减少主动污染,防控重金属和有机化合物污染,减少土壤污染,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二)措施方法

我市耕地质量主要问题有:瘠瘦、酸化、缺素、浅薄、沙化、旱涝、冷渍等问题。主要治理措施应从当地实际出发,抓好因土改良、因土施肥、因土种植等措施,确立“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先易后难,试验示范,搞好样板,推动全面”的工作思路,依靠科技采取工程、生物和化学等措施相结合进行综合治理;施用石灰或碱性肥料和土壤调节剂调酸控酸;用养结合,综合利用有机肥源,培肥改土;搞好因土施肥,推广配方施肥技术,协调平衡土壤养分;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立排灌系统,做到涝时能排,旱时能灌,提高耕地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开沟排渍,推广水旱轮作,合理施肥等综合工程生物措施,挖掘土壤潜力,使冷渍田达到增产的目的。依据国家和省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加强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防控与修复土壤污染,改善耕地土壤生态环境质量,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

四、重点建设项目

(一)提升耕地地力。组织实施省级地力提升“1112”工程,重点是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和种植绿肥。结合水稻机械收割,大力推广稻草还田技术,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结合本地实际,选准切入点,充分发挥我市冬季光热资源丰富,冬闲田分布广等特点,鼓励恢复发展冬闲田绿肥种植;支持养殖场进行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鼓励农民施用农家肥和商品有机肥。

(二)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一是参照农业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办法》要求,按照省农业厅的统一部署,抓好我市1个国家级和15个省级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建设,完善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耕地地力和肥效监测。二是依托农业部测土配方施肥项目,开展耕地地力分等定级工作。三是按照农业部的部署要求,开展全市耕地质量调查与评价。

(三)化肥农药减量控污。按照省农业厅制定的《福建省到2020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和《福建省到2020年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调整化肥农药使用结构、改进施肥施药方式,推动秸秆、绿肥等有机肥资源还田,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减少化肥和农药用量。

(四)土壤酸化综合治理。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在土壤pH值小于5.5的耕地酸化区域,推广施用石灰、土壤调理剂等调酸技术,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优化施肥结构,减少酸性和生理酸性肥料用量,增加碱性和生理碱性肥料用量。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抓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作为发展农业生产的一大工程,摆上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计划,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农业部门牵头,国土、财政等部门参与,细化实施方案,加强协调、明确责任,做好任务落实和监督检查,保障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结合实施《福建省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有关文件办事,落实耕地质量建设的具体任务。各级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耕地质量建设投入,保护和提升耕地质量。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认真做好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验收,把好质量关。鼓励引导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和农民群众对承包地进行改良与培肥工作,保护耕地质量,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加大政策扶持。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鼓励引导规模经营主体资本投入,实施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测土配方施肥、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耕地占补平衡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等项目,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四)强化技术支撑。组建市、县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专家指导组,提出耕地质量建设和污染耕地治理的技术方案,开展指导服务,落实关键措施。各地要组织抓好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建设,开展耕地质量建设的指导服务工作。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提高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耕地质量保护和科学施肥技术应用能力。

(五)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宣传“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藏粮于地”的重要性,提高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干部、农业经营主体、农民群众对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认识,让各级政府及部门进一步明确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是农业生产发展的一项长效工程,要长期坚持。要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发动,提高全社会对耕地质量保护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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