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6〕19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6〕19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十三五”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服务“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建设,促进“古城文化复兴”,深化泉台文化交流和打造“21世纪海丝先行区”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和省政府办公厅《福建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以及市政府印发的《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有关精神,结合泉州市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发展基础与面临形势
编纂地方志是沿袭两千多年的中华优秀文化传统,也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泉州市地方志工作机构成立30年来,尤其是“十二五”期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始终把握依法修志和存史资政教化的工作方向,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地方志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在完成市、县两级志书首轮编修的基础上,全力推进修编二轮市志、编纂地方综合年鉴,加强地情资源挖掘整理和开发利用,不断强化机构和队伍自身建设,逐步构建“志书、年鉴、方志馆(书库)、网站、刊物、学会、读志用志、队伍建设”协调发展的现代方志工作格局,取得丰硕成果,在建设文化强市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泉州首创的日记、月志、年鉴、志书“四位一体”系统保存地情资料机制,在全省、全国方志界产生较好的示范作用。
(一)依法修志体制逐步完善。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重视加强地方志工作内容写入市委文件和市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各级政府和承担修志编鉴任务的部门单位工作任务之中,“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二)修志编鉴主业稳步推进。首轮地方志书编修任务全面完成,第二轮编修进入攻坚阶段。部门志(专志)累计已出版25部;县(市、区)志编修进度全面提速,《安溪县志》正式出版,《石狮市志》《晋江市志》《南安市志》《永春县志》《德化县志》已召开评稿会,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全力推进志书初稿编纂。在全省率先实现市域内所有县(市、区)全面开编地方综合性年鉴;在全国独创配套发行《泉州日记》(《泉州年鉴》分册);《泉州年鉴》《晋江年鉴》获评“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特等奖”。
(三)基础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市方志馆建设列入市政府工作议程,泉港区方志馆建设项目纳入年度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县(市、区)均设方志书库(资料室)。泉州市地情中心数据库首期工程投入使用、二期工程建设完成验收,开通“泉州史志”公微号,全市地情网站日趋完善。方志馆、书库、地情网站、公微号逐步成为研究地方历史、提供资政服务、开展地情教育和留住乡愁记忆的新载体。
(四)公共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开展地方志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活动,普及地方志文化。《泉州月志》不断创新拓展信息采集渠道和服务功能,为党政领导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提供市情参考。加大地情研究力度,立足地方特色,组织编纂出版《泉州地改市20年纪事》《泉州改革开放30年暨“泉州模式”发展纪实》《泉州六十年记忆》以及《泉州古城名街名巷名居》《泉州海丝史话》等泉州古城文化、海丝文化地情系列丛书第二辑、第三辑,在开展地情教育、宣传历史文化名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传志、读志、用志,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泉台文化交流交往、海外乡亲寻根谒祖、特色旅游资源开发、申报地理标志产品、文献资料抢救整理等公共服务中的优势作用。
目前,全市地方志事业呈现良好发展态势,但工作基础仍有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依法修志”的社会氛围有待提升,有些地方和部门对地方志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配合度不高;地方志事业保障不足,方志人才、队伍建设薄弱;二轮修志进度亟待全面提速,《泉州市志》和部分县级志书要实现2017年完成编纂任务还有较大难度;地方志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提升,地情网站和数据库建设水平参差不齐;方志理论研究和行政管理能力都有待加强。
在新的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更加重视地方志工作,要求高度重视修史修志,把历史智慧告诉人们,激发民族自豪感和自信心,坚定全体人民振兴中华、实现中国梦的信心和决心;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文件,对“十三五”期间地方志事业发展作出规划,提出部署要求;《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推进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五个泉州”建设,同时要求“加强修史修志,完成《泉州市志》二轮修编”。新形势、新机遇,为泉州市地方志事业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也赋予新的历史使命。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全国第五次、全省第八次地方志工作会议和全市地方志工作会议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以依法修志、做优主业、馆网并举、突出特色、提升素质、服务大众、成果共享作为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战略导向,逐步构建完善具有泉州特色的现代方志工作格局,推动全市地方志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为党立言、为国存史、为民修志,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精神养分和历史智慧。
2.坚持依法修志。坚持依法修志、用志、传志、管志,倡导“开门修志”“众手成志”,汇聚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地方志工作。
3.坚持质量第一。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存真求实,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保密关、出版关,做到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的有机统一,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可读可用可信的地方志成果。
4.坚持改革创新。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探索规律、与时俱进,推动思维观念、理论方法、机制制度、管理运作、能力素质等方面创新。
5.坚持信息引领。利用“互联网+”的重大国家战略契机,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地方志信息化工作水平,强化地方志资料管理的数字化,整合汇聚全市地方志资源,形成较为丰富的数字化文献体系,实现资源开放共享。
6.坚持修志为用。充分发挥地方志文化资源优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探索开发利用的新途径,不断拓宽用志新领域,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读志传志用志水平。
7.坚持协调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方志馆(书库)建设、信息化建设、地情开发利用、历代方志和文献整理、理论研究、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贯彻法规,健全体系,完善机制,推进依法修志和依法治志。地方志工作法规制度体系逐步健全,地方志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构建泉台数字方志平台、泉州地情展示平台和“海丝”方志文化对外交流平台,基本形成地方志编修体系、质量保障体系、资源开发利用体系、理论研究体系、工作保障体系“五位一体”的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完善提升和推广日记、月志、年鉴、志书“四位一体”系统保存地情资料机制,初步形成专职、兼职和社会各界“三位一体”的修志编鉴队伍,丰富和拓展我市现代方志工作格局,把我市地方志工作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二)主要任务
1.完成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2019年全面完成全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编修规划任务,市、县两级地方志书全部出版发行,部分志书质量达到全省、全国先进水平;已完成二轮修志任务的要全面总结志书编修经验,为启动第三轮志书编修做好队伍建设、资料收(征)集和理论准备等工作。
2.推进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工作。在打造精品《泉州年鉴》的基础上,加强对各县(市、区)年鉴业务的督促和指导,着力提升年鉴的框架设计、编纂技术和编纂质量。2016年底,全市各县(市、区)综合年鉴全面实现一年一鉴,并于当年公开出版,有条件的地方配套出版纸质版和电子介质版。按时保质做好《泉州年鉴》分册《泉州日记》的编纂、出版和发行工作。积极参与年鉴精品工程,争创全国综合年鉴质量评比最佳成绩。
3.积极探索特色志书和地方史的编纂。围绕中心、服务社会、开发资源,持续开展反映泉州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进程以及具有时代特点和泉州特色的地方志和地方史的编写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立足本地实际,编纂各类地名志、特产志,形成各具特色的方志文化品牌。指导有条件的乡镇(街道)、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参与中国名镇(村)志文化工程、中国名村志文化工程。加强对专业志、部门志、村镇志编纂工作的指导和管理。
4.深入开展旧志文献保护整理工作。实施方志典籍整理工程,加强地情文献和旧方志资料的征集、分类、整理工作,重点加强方志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泉州府志》等重要文献古籍的点校、重刊或再版工作,探索推出“泉州文献丛刊”项目,至2020年完成现存泉州历代旧志整理,初步建成历代方志文献库。
5.加快地方志信息化步伐。按照统一标准、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制订全市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新兴的信息化技术,整合汇聚全市地方志资源,推行地方志数据化,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地情信息服务。完成泉州地情网(二期)建设,数字化加工地情资料2.5亿字,组织指导建设地情数据库8个分库。加强数据库和网站的维护管理,提升地方志信息化水平。至2018年,市、县二级方志网络全面覆盖,实现网库共建共享。探索微信公众号信息编辑的新技术,扩大“泉州史志”微信公众号信息影响力,至2018年,全市县级机构微信公众号全部建成。加强全市地方志系统信息技术培训,督促指导各基层方志机构地情网建设和纸质文献数字化加工、收集、整理、保存、报送工作。
6.因地制宜推进方志馆书库建设。加快泉州方志馆筹建步伐,市方志委、住建局、文广新局要加强沟通,抓紧相关建设方案的论证和实施。2020年,市本级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建成方志馆或通过各种方式推进方志馆建设。要不断丰富馆藏,加强方志馆(书库)专业化、标准化建设,所有县级方志书库全部建成并向社会开放,构建多层次读志传志用志共享平台。要借助建设方志馆,展示地方历史沿革、风土人情、区域特点、发展成就和地域文化,为社会各界认识地情、了解地情提供重要窗口,成为当地爱国爱乡教育的重要基地。
7.深化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加强对地方志资源的深加工,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服务文化强市和海丝先行区建设,积极参与古城文化保护与提升工作,开展家训、家风、乡规民约系列丛书征集、编纂工作,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滋养;组织、指导编纂特色地情丛书,深化对海丝文化、闽南文化内涵的理解、感悟、创新和传承,规划编纂地情丛书五辑,并有计划地指导各县(市、区)编纂有关地情丛书。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推动地方志成果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等,唤醒乡土文化自觉。
8.扩大方志文化交流合作。深化泉台文化交流合作,发挥祖地优势,推进乡情延续工程,启动“两岸地志根源研讨”活动,探讨筹建“泉台方志馆”,开展两岸共享史料、共修史志、族谱对接、学术研讨等活动,整合汇聚两岸方志资源,打造两岸文化交流新纽带。服务国家文化“走出去”战略,加强与海外华侨社团和有关学术机构交流,探索依托海外华侨文化中心、华侨书屋、华侨同乡会馆等场所设立“方志书屋”或“方志书柜”,推动地情文化进华人社区、社团、会馆,推介一批高质量的地方志成果,逐步将地方志建成海内外泉州人寻根谒祖、“记住乡愁”的有效载体。
9.建立健全地方志资料征集制度。建立和完善地方志资料收(征)集、保存、管理制度,建立全市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总结完善推广志书、年鉴、月志、日记“四位一体”系统保存地情资料工作机制。与机关和高校、科研院所、图书馆、档案馆、企业等单位协作,开展田野调查、社会调研、口述史和音像影像资料收集整理,建立能够适应地方志事业发展需要的全覆盖、多渠道的地方志资料工作保障体系。
10.深化地方志质量建设。严格执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和《福建省地方志书编写通则》《福建省地方综合年鉴管理办法》等,根据《泉州市第二轮地方志书篇目报审制度》《泉州市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和出版管理办法》等规定,推动地方志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主编负责制和总纂“一支笔”统稿、志稿评议、审查验收等制度,落实地方志编纂、出版、印刷三环节无缝衔接,实施精品志鉴工程,将地方志书、年鉴和学术成果纳入各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或有关图书评奖范围。
11.加强地方志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方志期刊和各级地方志学会的作用,活跃学术研讨,推动理论建设。组织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专家学者和地方志业务骨干开展方志理论与地情专题研究,重点研讨地方志编纂、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重大业务和基础理论问题。
12.强化地方志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才的选拔、培养、使用、交流的良性机制,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和引进一批高端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地方志编修、研究工作队伍。实施全市地方志人才培训工程,开展分层次、多样化的教育培训。建立完善市县两级地方志专家库,争取有一批专家列入省级以上专家库。进一步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的方志人精神,倡导“和谐团队、快乐修志”工作理念,重视方志机构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打造学习型、专业型、创新型、服务型、和谐型方志机关。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法治保障。宣传、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福建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37号),逐步建立健全配套的地方志法规政策。每年组织开展全市地方志法规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定期组织开展执法监督检查,依法通报、纠正、查处执行不力和违法行为。
(二)制度保障。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主导、社会各界参与修志编鉴的途径和方式。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年度绩效考评制,建立志鉴业务指导档案制度,落实责任清单。健全完善地情资料收(征)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保证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征)集和资料长篇编写、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鉴)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三)机制保障。坚持和完善政府每年定期听取地方志工作汇报、研究地方志工作、将地方志编修工作纳入年度考评重要内容的工作机制。创新地方志工作运行方式,探索建立服务外包、项目外包机制。建立地方志人才培养机制,探索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研究团队等合作建立地方志学术研究和培训基地,保障出精品、出人才、出经验。建立地方志工作评估激励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要把在修志编鉴中作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与个人纳入各类推优评先的重要对象。
(四)经费保障。改善地方志工作条件,保障修志编鉴、书刊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开发利用、图书资料文献保存、对外交流等工作经费。市、县两级人民政府要把地方志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各承编单位也要将修志编鉴经费列入本部门单位预算。
(五)宣传保障。市属各新闻媒体和新媒体,以及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宣传平台,要大力宣传地方志工作机构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新举措、地方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地方志工作者投身现代化建设的新贡献。创新宣传形式,营造良好氛围,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泉州历史文化,推出一批适合不同人群、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情宣传精品。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坚持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体制。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和各承编单位要把地方志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经常关心过问,分管领导每年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部署地方志工作,统筹解决人财物等实际问题。
(二)坚持和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地方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确保编制人员在编在岗。要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地方志工作机构的领导班子。市方志委每年针对“一纳入、八到位”落实情况组织开展一次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和各承编单位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县(市、区)本部门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全面提高地方志工作水平,确保全市地方志事业平稳、有序、健康发展。
(四)市方志委要对本规划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督查情况报告市政府。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