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7〕3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
泉政办〔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抓好2017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6〕199号)精神,结实我市实际,现就切实抓好2017年全市造林绿化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全市造林绿化总任务为438800亩(任务安排详见附件1),主要包括:
(一)植树造林任务79100亩,其中: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6100亩、生物防火林带建设2000亩、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11200亩、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35000亩、珍贵用材树种造林13000亩、不炼山造林8000亩。
(二)森林抚育任务120000亩。
(三)封山育林任务239700亩。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要将任务尽快分解到基层单位,并落实到具体山头地块,确保责任到位、指标落实。
二、建设重点
各县(市、区)要围绕国家级森林城市创建,全面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突出抓好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生物防火林带、森林生态景观带、重点生态区位等“三带一区”的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建设。
沿海防护林基干林带建设方面,要充分利用海岸前沿宜林荒山、滩涂进行造林,有效推进退耕、退养、退建还林,突出抓好断带风口和不达标地段林带营造,加快老化林带更新改造,努力构筑沿海绿色生态屏障。生物防火林带建设方面,要因害设防,优先配置林区火灾易发、多发区域及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外围等重点部位。森林生态景观带建设方面,要结合森林城市(县城)创建,大力开展城市森林公园、城市绿道、城市片林和环城林带建设,加快推进高速公路、铁路、国省道通道和乡村四旁绿化。重点生态区位林分修复方面,要突出抓好“三沿一环”重点区位、大中型水库等重要水源地和山地水土流失区的生态修复,重点抓好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建设,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人工造林更新方面,要大力推进不炼山、不全垦造林,加大对乡土阔叶树种和珍贵树种的造林,大力营造混交林,维护地力和生物多样性。森林抚育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新造林地、幼林地的抚育和管护,提高造林成效,要运用多功能近自然森林经营技术,着力构建健康稳定森林生态系统。封山育林建设方面,要重点抓好沿海基干林带、重点水源保护区和重要生态保护区的封山育林。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着力推进造林绿化和提高森林质量,是生态文明建设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找准工作薄弱环节,突出生态修复重点,落实工作责任,创新工作举措,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造林、育林、护林的积极性,不断巩固和提升城乡绿化美化水平,为建设美丽泉州创造更好的生态条件。
(二)认真规划,落实好林地。各县(市、区)要充分挖掘造林潜力,科学规划和拓展造林绿化空间,认真落实“三个必造”(上年林木采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森林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盗砍滥伐迹地必须造上林,上年项目建设占用征收林地的必须通过等面积以上荒山或非规划林地造林予以补充),重点抓好2016年冻害桉树更新造林工作,确保森林覆盖率不下降。
(三)备好苗木,科学造林。各县(市、区)要遵循自然规律,坚持适地适树,及时做好种苗调剂,加强种苗质量管理,保障苗木供应。要结合森林生态景观改造、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重点区位针叶纯林改造,以“调结构、提质量、增资源、增效益”为核心,采取间伐、补植、套种等森林经营措施,促进形成树种多样、针阔混交、异龄复层的复合型林分。要大力推进低产低效林分改造,对于立地条件较差、生态脆弱,不具备修复和改造条件的退化林分,要加强封山育林力度,以保护为主;对于立地条件较好、具备修复和改造条件的,要科学采取抚育、补植、套种等多种经营措施,促进森林生态系统正向演替,加快树种结构调整,提升森林资源质量,增强森林生态功能。
(四)创新机制,抓好示范带动。各县(市、区)要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引导营造林公司、专业队等社会主体参与造林绿化,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科学经营森林、提高森林质量的内生动力;同时,建立健全森林质量提升示范体系,建成一批样板基地和示范林。
(五)落实资金,强化督促检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在落实森林植被恢复费用于造林绿化的同时,也要相应安排资金,确保造林绿化任务的顺利完成。市林业局要加强全市造林绿化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力度,并负责造林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复和检查验收。
各县(市、区)任务分解情况于2017年1月10日前报市林业局备案,森林生态景观带项目设计方案于2017年1月20日前报市林业局审批。
附件:
1.2017年泉州市造林绿化任务安排表
2.2017年泉州市造林绿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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