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6〕118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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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6〕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十三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

为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安全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和《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在认真总结“十二五”安全生产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本规划。


一、安全生产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进展。《泉州市“十二五”安全生产专项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排查治理隐患,夯实基层基础,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稳定向好。我市事故死亡人数从2010年的713人下降到2015年的397人,呈逐年下降趋势。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分别从0.2%、8.78%,分别下降到0.064%、4.76%,5年间下降幅度为68%、45.8%。2015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即:事故起数2659起,下降12.1%;死亡人数397人,下降12.4%;受伤人数1520人,下降9.4%;经济损失2559万元,下降28.2%;发生较大事故2起,比2010年减少了3起,安全生产状况处于历史最好水平。


1.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泉委发〔2014〕17号),明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市13个县(市、区)、163个乡镇(街道)、2512个村(居)、12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均出台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做到“四级五覆盖”。2012年,我市在全省率先提升安委会规格,由市长任主任。市安委会下设了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19个安全领导小组,明确了牵头部门,实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建立起层级分明、责任明确的安全监管体系。


2.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一是扎实推进重点领域综合整治和大检查。特别是在道路交通整治方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创建交通安全示范村(居)活动、严格实行醉驾“三个一律”的严厉措施,狠抓渣土车整治等,全面破解交通监管难题。二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十二五”期间,打击非法违法行为129.2万起,关闭非法违法企业972家,查处无照经营案件4639起,行政处罚1833.4万元,行政拘留481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64人。三是完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按照企业类别和级别不同实行检查频次差异化管理,健全完善“企业查改、部门督促、专家参与”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十二五”期间,全市共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94607条,投入整改资金17436.9万元,督促落实整改91670条,整改率96.9%。


3.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提升。一是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市安办编印了《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宣传手册》并广泛宣传。二是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鲤城区、泉港区、南安市、永春县的教育培训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开展安全生产基本常识普及。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宣教活动。永春县人民政府从2012年起连续4年举办“安全文化节”活动;泉港区举办了2届“生命之歌”广场文艺汇演,编印邮政专刊《爱尚泉港—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积极营造“全民关注安全”的浓厚氛围。


4.事故防范应对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完善应急救援预案规范化管理。严格执行预案备案管理制度,督促企事业单位全面落实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实现了应急预案简明化、程序化和适用化,进一步提升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水平。二是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活动。市安委会每年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先后与晋江市、泉港区、永春县人民政府联合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或消防火灾事故综合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了应急救援队伍的协同应对能力。三是建设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着手在泉港区、惠安县建设石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泉港区已完成项目一期消防特勤站营房建设并投入运营。


5.安全生产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优化安全发展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十二五”期间,共淘汰落后产能18家造纸企业34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33.85万吨、9家水泥企业9套立窑年生产能力110万吨、7家印染企业14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20600万米、3家蓄电池企业33条生产线年生产能力650万千伏安时、2家煤矿企业3对矿井年产煤9万吨。二是开展安全标准化水平提升“三年行动”,以“争创岗位达标”为核心内容,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应参加标准化建设的17010家企事业单位全部实现三级以上达标;其中,有1328家冶金等工矿企业按照“国家专业评定标准”或“省级标准”完成提升工作。三是科学规划布局工业园区,规划建设了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和鲤城、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以及南安市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晋江市华懋电镀集控区等20多个工业园区,引导企业入驻并合理布局,逐步完善一体化、规模化、集约化的园区安全发展模式,推动园区“二次创业”。四是建设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强化科技平台支撑。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着手建设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分级监管、全覆盖监管,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五是配齐配强村居安监员队伍。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市政府《关于加强全市村(社区)安全生产监管员队伍建设通知》(泉政文〔2012〕30号),规范村居(社区)安监员队伍建设,并明确安全生产监督职责。全市2483个村居(社区)共配备2824名监管员,财政每年投入专项津贴约614.4万元,给予每名安监员每月200元以上的补贴。


(二)“十三五”时期面临的形势。


1.发展的机遇。一是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理论指导。二是“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实施,经济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供给侧改革、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等重大决策,为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努力方向和实现路径。三是改革开放以来积累的物质技术基础相对完备,人力资本和创新资源累积的效益正在显现,社会公众提升安全感的意愿日渐增强,为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区域性、结构性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2.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一是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总量仍然较大,较大事故时有发生,职业病危害仍然严重。二是个别企业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主体责任不落实,标准化创建水平总体不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与自我防范意识薄弱,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仍然存在。三是县乡基层执法能力偏弱,安全生产欠账还较多、基础偏弱,安全隐患点多面广,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意识不强,仍然存在落实不力等问题。四是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依然不强,安全生产科技支撑比较滞后,安全技术产业发展比较缓慢,适用科技成果较少。企业安全生产技术升级改造的政府、企业、社会投入机制不健全。现有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能力、物资和基地建设不足、不完善,应急处置能力不强。五是区域安全风险依然较高。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口的大量集中、大规模城镇建设、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油气输送管道、石化产业、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六是经济增长下行压力大,企业安全投入减少、安全管理滑坡、职工队伍不稳等问题容易传导到安全生产领域。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观念和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新问题、新形势、新趋势,推动依法治安、科技兴安,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改革创新,深化治理整顿,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法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安全保障、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泉州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规划目标。到2020年,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技术支撑体系、职业病危害防治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状况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协调。


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累计降幅


1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10%


2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30%


3


就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19%


4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6%


5


职业健康检查10万人新发职业病率


5%


注:相关约束性指标以国家公布的《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为准。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1.健全完善安全监管责任制。明确各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的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推动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研究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港区安全监管体制机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和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落到实处。


2.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企业基层班组建设,建立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在高危行业领域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等级管控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建立生产安全风险警示和预防应急公告制度,完善风险排查、评估、预警和防控机制,加强风险预控机制,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登记、检测、评估和监控制度。


3.完善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坚持将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和“一岗双责”制度情况纳入党委、政府和部门年度考核内容,建立科学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督导和考核力度。综合采用行政、刑事、经济和民事等手段,进一步完善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预防控制体系


1.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托“智慧安监”信息化平台,推广运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建立标准化建设基础数据库,加强对企业安全隐患的实时监管,构建以企业基础信息采集、分类分级为基础,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指导原则为支撑,以企业自查自报自改为核心,以检查考核为督促的全方位体系,改变传统的安全生产监督和管理方式。分行业制定隐患排查标准,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隐患整改验收、效果评估工作制度,推动企业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真正促使“行业有标准、企业有清单、车间有表册、岗位有卡片”落到实处,并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有效对接。


2.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政府组织实施、部门指导推动、安办综合协调、企业落实创建”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激励约束、分类监管和动态管理等政策措施,加强宣传培训,严格考评管理,强化考核督导,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标准化,进一步提高自主安全管理能力。


3.加强源头监管和重点区域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加强有关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等环节的安全把关,从源头上杜绝隐患的产生。依法规范各类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做好重点区域安全规划和风险评估工作,有效降低安全风险,并加强监管,切实防范产业集聚区、开发区(工业园区)成为隐患集中区、事故高发区。对危险性较大但又确需保留的危险工艺,应在合理规划的基础上,进园入区集中达标生产。二是绘制安全风险等级和重点事故隐患分布电子图,划定红、黄、蓝、绿的安全风险等级标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危险等级进行风险评估划定,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并制定重大风险公示告知制度,对高位企业加大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三是加强对安全风险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建立监管信息平台,录入生产经营单位基础台帐,监管信息和隐患整改情况台账。


4.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并纳入国家和地方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安全生产诚信评价和管理、诚信报告和公示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依法依规、诚实守信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激励约束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对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在经营、投融资、政府釆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进出口、出入境、资质审核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建设


1.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行为。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按照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与透明、高效、便民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取消或下放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制定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管制度,提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服务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权和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不缺位、不越位。加强执法监督,完善执法程序,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规范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评估执法效果,防止滥用职权,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法治水平。


2.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长效机制,完善“四不两直”暗查暗访、交叉检查和“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同类事项综合执法。制定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手册,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内容表格化,实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引入第三方协助开展安全监管。推行事故信息、职业病危害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强化较大事故调查和一次死亡2人事故挂牌督办,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调查处理情况。严格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黑名单”和“一案双查”等制度,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体系,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和装备。


(四)加强四大重点高危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


1.道路交通:(1)全力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强化道路隐患整治,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落实新建、改建、扩建道路“三同时”制度。(2)建设布局更加科学的交通警察执法站,建成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市际、县际交通警察执法站,实现力量到位、勤务到位、检查到位。(3)严格道路交通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以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员安全监管,严厉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4)加强交通安全监控设备补充配备,在国省干道主要路段,以及高速公路桥梁、隧道、互通立交以及急弯、长下坡、事故多发、团雾多发、霜冻结冰等重点路段补充建设交通信息显示设备、视频监控设备和卡口,并形成区间测速;在重点路段安装监测不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违法行为的监控设备,逐步实现公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设施全覆盖。(5)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农村交通管理队伍建设。(6)广泛宣传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7)进一步完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长效机制,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和保障,全力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化、法制化、智能化进行,促进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事故起数持续下降。


2.危险化学品:(1)强化危化品重点县、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推进重点县、化工园区(化工集中区)危化品安全监管机构建设。(2)加强化工过程管理,淘汰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淘汰率达到100%。督促指导危化品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化工过程、危化品运输安全管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升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3)引导化工生产企业逐步向经批准的化工集控区聚集,促进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加强泉港石化工业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推动城镇高风险危化品储存企业搬迁工作。(4)推进各级政府完善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改领导机制,持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攻坚战,力争全面完成隐患整治工作。(5)结合我市“智慧安监”信息平台,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提升危化品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水平。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对相关危险化学品所有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开展全面培训。


3.消防安全: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努力改善消防安全设施。开展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高层 和地下建筑、工业园区、棚户区等为重点的排查整治行动,加大“三边”工程查处力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积极推进消防装备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形成覆盖城乡的消防力量体系。


4.职业卫生:(1)以制鞋、陶瓷、石材加工、危险化学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粉尘危害、高毒物品和重金属职业危害专项治理。(2)开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排查摸底申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专项检查。(3)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培训、职业卫生“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标识、现状评价等专项检查。(4)强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管,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防护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依托职业卫生专家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研究重点职业病的分布情况,组织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五)深入开展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1.煤矿安全:引导支撑煤炭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新增产能,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有序退出过剩产能,对9万吨/年以下小煤矿实施分类整治。加强对重点矿区、重点企业的监管,强化联合执法和交叉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紧紧盯住水害、火灾、顶板等重点灾害,深化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遏制煤矿事故发生。


2.非煤矿山: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分类分级监管和“双随机”抽查,合理确定相应的检查次数和频次,科学划分风险等级,有效实施精准监管。继续深化专家会诊监管,对重点金属非金属矿山特别是地下矿山开展会诊式安全检查。持续推进金属非金属矿山的整顿关闭、整合重组工作,坚决关闭取缔无证非法矿山。积极推广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全面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建立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大数据业务平台,提高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加强重点采空区灾害治理,加大对地下矿山中毒窒息、透水、坠罐跑车,以及露天矿山边坡坍塌和排土场滑坡等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力度,完成“头顶库”综合治理。全面提升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水平,强化标准化系统的实际运行和持续提升。


3.烟花爆竹: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和存储的安全监管,严格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点数量。深化烟花爆竹超量储存、运输及超规格、超品种礼花弹专项治理,切实抓好储存、经营、运输、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非法销售假冒伪劣烟花爆竹经营行为。严格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许可,建立烟花爆竹流向和运输全程动态监控监管信息系统。


4.民用爆炸物品:加快民爆物品生产线、储存仓库的安全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减少危险岗位在线人员,确保所有生产、储存设施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推广工业炸药现场混装一体化作业模式,降低炸药现场混装车移动作业过程中的制备和运输风险。推进民爆物品生产技术和装备的研究应用,提高民爆物品的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水平和生产线本质安全。推进民爆物品生产、流通、运输、使用全过程“一体化”监管体系建设。


5.渔业船舶:强化落实渔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健全完善渔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管机制。加大渔港建设力度,提升渔业船舶技术质量,提高渔船渔工保险覆盖面。推进海洋渔业北斗一体化船载终端项目建设,到2018年底前,全市主机功率44.1千瓦以上的海洋渔船全部完成北斗海事一体化船载终端安装任务。配合省海洋渔业厅完成升级改造海上渔业安全应急指挥系统,推进海洋渔业RFID渔船身份识别及进出港监管系统建设,力争到2018年底完成系统平台建设并与渔船数据库系统、北斗系统、AIS等系统形成无缝对接。


6.水上交通: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船舶、重点区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加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工作,健全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体制机制,着力提高船舶防污染应急处置能力。强化通航密集区客运航线、渡口渡船、危险货物水上运输监管,整治船舶非法营运和超载行为。健全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制度,加强船舶安检队伍和海事调查能力建设,健全海上搜救体制机制,提升海上救援能力。加强内河水上旅游项目安全监管,持续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打击渔船非法载客专项行动。


7.建筑施工:全面实施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和信用评价工作,将信用评价结果与扶优扶强、招投标、差异化监管等挂钩,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整合提升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严格实施建设工程主要责任主体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建筑高边坡、市政桥梁的安全质量监控,持续开展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模架、龙门吊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治理,推进建机和模架“一体化”管理,推广使用安全使用的新技术、新产品。


8.特种设备: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工作责任落实机制,健全协调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监管体系。严格监督检查,严厉打非治违,规范从业活动。完善特种设备动态监管平台。加强监管机构队伍建设,加快执法装备现代化,夯实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支撑。加强特种设备从业人员能力建设。加强特种设备专家队伍建设,提高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和检验检测能力。


9.农业机械:完善农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农机安全监理惠农政策,扩大拖拉机报废补贴、免费管理政策效应,进一步促进农业机械节能降耗和安全环保。继续深化农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的发生。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农机安全参与者安全生产意识。


10.旅游安全:强化旅游安全监管制度建设,努力构建适应旅游产业发展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旅游突发事件应对机制,推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将旅游应急管理纳入政府应急管理体系。


11.冶金等工贸行业:深入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专项行动,促进企业自主安全管理;在涉氨制冷企业、粉尘涉爆企业、工贸冶金企业和有限空间作业、煤气作业、高温液态金属作业等重点行业、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依法取缔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推动金属冶炼企业完善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等级管理。


12.电力:完善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体系,提高电力系统应对突发事件能力。落实电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开展电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推进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加强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和技术培训,夯实电力安全生产基础。强化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管理,健全电力可靠性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


13.轨道交通:建立健全轨道交通运营规范标准、安全评估体系,强化轨道交通规划、勘察、涉及、施工、运营等各个环节、全过程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加强轨道交通运输安全的监控,经常性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开展各种形势的应急演练,提高安全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强化站点人员疏散导向标志、应急通信照明、安全门系统等设施建设和管理,利用站点显示屏,宣传安全知识和应急避险的措施。


14.机场净空安全: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开展影响机场运行安全的抄告建筑物、鸽害、光污染、烟花爆竹、无线电波干扰、气球、孔明灯、无人机和其他升空物的整治工作。严格落实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辖区净空日常巡查制度和处置联动机制,加大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有效遏制违反净空规定的事件发生。


(六)深化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建设


1.健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部门应急预案,落实预案管理及响应责任,健全事故应急协调联动和现场救援统一指挥机制,特别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各方协同合力的泉港、泉惠石化园区危化品应急处置体系机制。


2.强化落实企业应急管理主体责任。督促高危行业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完善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演练,强化企业风险响应机制和事故先期处置能力。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报备制度。规范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演练和评估工作,完善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机制。


3.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大力推进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重点加强泉港、泉惠石化应急救援基地建设,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依托公安消防和大中型企业等专业救援力量,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骨干队伍,探索企业间的应急救援协议服务,形成多元投入应急救援队伍的基础。完善应急物资储存,强化日常应急演练,注重演练实效,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七)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能力支撑体系


1.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市政府安全生产专家组队伍,规范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培训和咨询等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完善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制度。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规范发展。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推动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诚信体系建设。培育扶持科研所、高校、行业学会、专家服务组织和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安全技术服务,健全技术服务质量综合评估、激励制度。


2.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装备。建立完善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关键技术与装备科技攻关,推广道路交通卫星定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海洋渔业安全终端设备、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工艺、重点危险化学品和重大危险源自动化控制改造;在冶金等工业行业推广使用安全连锁技术、高危区域“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及自动报警装置等。构建完善的“智慧安监”平台,制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推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与安全生产监管结合,探索运用“互联网+”等创新举措,从根本上突破安全生产监管瓶颈制约,推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3.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机构和队伍,强化基层执法力量,优化监管人员结构,实现专业监管人员配比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标准要求,配备先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设备,到2017年底前,所有执法人员配备使用便携式移动执法终端。建立完善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行政执法资格管理等制度,分级分类建立以岗位职责为基础的能力评价体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水平。


(八)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创新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方式。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职业健康等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技能。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开展全民安全基本常识普及。发挥各类媒体的引领作用,加强安全生产公益宣传的传播力和微博、微信及客户端建设。建设健全事故舆情收集、分析研判和快速响应机制,加强新闻发言人、网络评论员、通讯员和社会监督员等队伍建设,不断强化舆论引导能力。


2.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落实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实施职工(农民工)先培训后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师傅带徒弟和班组长安全培训制度,把好职工岗前准入关口。进一步扩大职工实训渠道。推进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改革。推进教考分离,构建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方便安全生产从业人员多渠道培训。


3.加强安全文化建设。持续推进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安全社区、安全园区和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建设,打造安全文化建设品牌,用安全文化引领全市安全发展。全面加强安全监管监察系统、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安全文化阵地建设,支持安全文化产业发展,协调社会安全文化资源参与安全文化开发建设。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康杯”、“《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群众性安全文化建设水平。


四、重点工程(项目)


(一)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工程。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监察职业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函〔2015〕107号)精神,重点规范镇(街道)安监办建设和安监机构设置。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队伍结构、素质、能力、作风“四提升”,工作职责、任务、机制、手段“四匹配”,促进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二)“智慧安监”系统建设工程。建设以企业分级分类、信息化为基础,以企业自查自报为核心,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报送标准为支撑,以规模以上企业、重大危险源企业为监管重点的全方位隐患排查治理监管平台,通过信息系统对企业隐患数据进行监督、统计和分析,实现分类分级、差别化监管。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推进泉港、泉惠石化工业园区应急救援基地(指挥中心、指挥协调机制)、应急救援力量(政府、企业、社会化专职队伍)、应急装备配备和物资储备、应急基础设施(指挥中心土建、培训演练场所、应急信息管理)建设。


(四)安全社会化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工程。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全市重点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建筑施工、道路运输等)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覆盖面达到100%。积极鼓励冶金、有色、轻工、建材、机械、纺织、烟草、商贸、电力、特种设备等行业企业参加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五)危险化学品“园区化、规模化、自动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工程。制定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新建项目100%在化工园区内建设;重点监管生产装置50%以上实现自动化控制。现有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推进泉港工业区安全控制区建设。


(六)职业危害防治工程。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监测检测工作,开展职业危害状况普查,加强职业健康信息管理。以防治尘肺、矽肺、石棉肺为重点,实施粉尘危害综合治理工程;以防治高毒物质与重金属职业危害为重点,实施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和铅、镉等重金属重大职业危害隐患防范治理工程。


(七)安全生产普及性教育培训系统工程。到2020年前,实现全市一般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教育培训率达100%,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入企宣讲率达100%,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把安全生产专项规划、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使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轮流现场带班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的管理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系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


(三)加大安全投入。对列入“十三五”规划的安全生产重大工程项目财政资金应给予重点支持。各级政府要在年度财政公共预算内安排专项经费,重点保障安全生产监管设施、装备建设。


(四)规范法治秩序。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委会议事制度、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执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事故约谈制度、事故和隐患举报制度。完善严格执法的体制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和程序。建立对执法效果的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强化联合执法。推行政务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五)强化科技兴安。实施科技兴安战略,整合安全生产优势科技资源,健全安全生产科技政策和投入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科技创新体系,加强高层次安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对安全生产的智力支持。


(六)加强舆论监督。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的作用,依法维护和落实企业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与监督权。拓宽和畅通安全生产社会监督渠道。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对舆论反映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整改。鼓励单位和个人监督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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