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6〕140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6〕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前言
本规划根据《福建省“十三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和《泉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并与《泉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及其他专项规划衔接,主要阐述教育发展与改革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本规划基期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
第一章 加快建设教育强市 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现状基础
“十二五”期间,我市进一步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实现教育发展主要目标任务,义务教育各项发展指标保持在全省较高水平,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7.44%、提高5.9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2.5%、提高11.5个百分点,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0.2%、提高11.4个百分点,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得到全面提升。
(一)教育规模结构更加优化。全市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建设公办幼儿园,扩大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市公办园从83所增至245所,市级以上示范幼儿园从55所增加到79所(其中:省级36所、市级43所)。确定普通高中特色化办学实验学校18所,普通高中达标校87所;全面实施中职免学费教育,中职学校从59所调整至36所(其中:国家级重点11所、省级重点12所)。高等学校19所,在校生从11.9万人增至近13万人。华侨大学在重点学科建设、科研创新等方面成效明显;泉州师范学院获批培养硕士专业研究生试点工作单位;1所高职院校升格本科,创建国家示范骨干和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各1所;组建7个职业教育集团,全市高校与近500家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完善终身教育体系,所有县(市、区)成立社区学院。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达标评估。
(二)教育发展基础能力持续增强。全市教育经费总投入从105.15亿元增至170.02亿元,财政性教育经费从81.26亿元增长到135.89亿元;共接受社会捐资助学资金7亿元。实施中小学扩容、薄弱校改造和校安工程,新建校舍面积191.3万平方米,增加学位9.51万个,消除危险校舍41.1万平方米。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94所,新增学位近7.7万个。全面推进教育信息化,建成泉州教育城域网,扶持农村学校信息化建设50所。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启用城东、东海、江南学园。稳妥推进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和农村薄弱学校委托管理试点工作。
(三)办学水平和育人水平不断提高。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书育人全过程。初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县、校三级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和中小学生校外实践基地。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进一步落实。在全市中小学全面推进南音进课堂、推广南少林五祖拳广播健身操,建设闽南文化传承基地校14所。建成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245所,实现全市中心小学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全覆盖。建立责任督学随机督导机制。成立11个名师工作室,新增省中小学教学名师9名、特级教师44名、市级名师90名、名校长129名、教育世家134户,培训教师7.18万人次。各类教育师资学历水平和专业素质明显提升,农村紧缺学科教师基本配备到位,城乡中小学教师对口交流制度基本建成,区域内教师资源基本均衡配置。
(四)教育公平得到良好保障。建立健全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保障外来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平等接受教育,在全国率先实现外省籍考生在流入地参加高考。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低视力“医教结合”教学实验入选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项目。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教育“两头延伸”,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在特殊学校开展自闭症儿童教育。
(五)教育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接受市人大询问和满意度测评,获得满意评价,人民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教育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全面实施,行政权力清单制深入推行,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专栏一:“十二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实现度
|
2010年 |
2015年 |
规划目标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三年入园率(%) |
25.7 91.51 |
36.16 97.44 |
21.76 93.2 |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78.8 97 |
93.54 98 |
87.51 98 |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毛入学率(%) |
25.6 81 |
20.37 92.5 |
21 90 |
高等教育 在校生(万人) 毛入学率(%) |
11.9 28.8 |
13 40.2 |
14 40 |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万人) |
46 |
76 |
76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高等教育的比例(%) |
9.5 |
10.65 |
18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1.6 |
13.5 |
13.5 |
二、发展环境
“十三五”时期,是国家实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布局的关键时期,也是中央支持福建和泉州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机遇期。我市正努力建设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新福建”建设的“领头羊”。这些给“十三五”期间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对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新需要。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新的增长动力正在孕育形成,经济长期向好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先行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民营经济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和“中国制造2025”地方试点城市等多种政策叠加效应将进一步显现,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更加依靠市民整体素质的提升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人民群众对接受优质公平公共教育服务的新期盼。2015年,我市地区生产总值达6137.74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7.24万元。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消费结构的升级,对高水平高质量的教育需求日益增长,教育正日益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实现有质量的公平教育,成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新使命,促进人的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成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重要导向。
(三)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带来的人口规模和流动态势的新变化。新型城镇化快速推进、信息化、全球化的社会大环境和人口老龄化加速,“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实施,学龄人口规模恢复性增长,对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特别是学前教育资源、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大力发展终身教育、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与此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教育仍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普惠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全市245所公办园仅占幼儿园总数的17.2%,在园幼儿数仅占总生数的22.22%。“十三五”期间,全市学前教育在园生数将增加10万人,达到45.66万人。幼儿园区域布局不尽合理,城镇化建设同步配套幼儿园政策落实不到位,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义务教育在区域、城乡、校际、硬软件建设等资源配置上仍不均衡。“十三五”期间,全市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在校生将分别增加15.3万、10.7万和4.1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预计将提高到40%左右,学校规划布局和教育资源配置面临新挑战。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短缺、城区“大校额”“大班额”现象仍然突出,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在一些学校现象仍然存在;区域、城乡和校际之间资源配置上还不平衡,教育质量还有差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和校长流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学科、性别和分布不均等结构性矛盾仍比较突出。
(三)普通高中办学模式较为单一、特色不鲜明。优质高中覆盖面亟待扩大,全国高考卷、高考招生制度改革,对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质量带来全新挑战。
(四)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地方产业转型升级需求不相适应。现代职教体系有待完善,校企合作有待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相对落后,部分专业建设低水平重复,办学同质化现象较为突出,专业设置、人才培养与我市产业需求不对称、结合不紧密,工学类办学规模偏小,尤其是服务“泉州制造2025”、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数控一代”示范工程等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急需的智能装备、数控一代、软件信息化、现代服务业、石油化工等人才紧缺。高等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科技进步的能力较弱。
(五)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素质教育的整体合力有待加强。个别学校超计划招生、寄学籍、无学籍招生等违规办学行为时有发生。“应试教育”在某些学校、家长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学生课业负担仍然较重。
我市是全国18个改革开放典型地区之一,素有崇文重教的优良传统,面对难得的机遇和严峻的挑战,“十三五”期间,全市上下必须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加快向建设教育强市、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目标迈进。
三、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五个泉州”建设、在更高水平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提升教育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能力,为建设创新泉州、智造泉州、海丝泉州、美丽泉州、幸福泉州奠定更加坚实的人力资源基础。
“十三五”时期,教育改革发展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创新发展。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有机结合,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加快解决教育发展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教育发展不能满足于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的矛盾、教育结构和布局不能适应城镇化、工业化发展进程的矛盾,在提升教育科技创新服务能力、人才培养体制、办学体制、管理体制、考试评价制度等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上取得突破,推动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协调发展。以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导向,从注重规模扩张转向更加注重质量提升、结构优化,加快教育供给侧改革。加强统筹兼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优化教育体系结构、学校布局和人才培养结构,努力形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城乡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格局。注重释放社会力量办学活力,鼓励民办教育发展,创新和扩大教育服务多样化供给。
(三)绿色发展。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着力培育学生核心素养,关心每个学生,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提高教师职业幸福指数。培养师生绿色观念,养成绿色的生活方式和行为规范。建设绿色文明校园,提升办学品质,启迪学生心智,陶冶学生情操。
(四)开放发展。深化教育与社会联系,促进人才、基础设施等要素资源的共建共享,全面推进科教结合、产教融合,形成家校共育、学校社会协同的良好教育生态。优化教育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加大闽台教育交流合作先行先试力度,提升国际化办学水平,培育教育改革发展新增长极。
(五)共享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着眼更高标准,争取在若干领域打造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排得上”的知名教育品牌,让人民享有公平的教育权利,经历平等的教育过程,获得公平的教育结果。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健全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坚持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向薄弱环节、薄弱地区、薄弱学校、困难群体倾斜,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促进教育强民、资助惠民、技能富民、就业安民。
四、发展目标
“十三五”时期教育发展的目标是:力争在全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率先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教育强市和人力资源强市行列。
——到2017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98%,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通过国家复检、义务教育巩固率超过98%,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6%,基本建立与泉州产业体系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面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毛入学率达50%,创建“教育强县”顺利推进,基本建成学习型社会,每万人口受高等教育人数达到730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3.7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1年。
——到2020年,学前三年入园率超过98%、全面解决“入园难”问题,全面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巩固率稳定在98%以上,全面实施高中阶段免费教育、毛入学率97%以上,实现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阶段“两头延伸”,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发展阶段、毛入学率达60%,“教育强县”占比超过50%,基本满足学习型社会多样化教育需求,全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每万人口受高等教育人数达到750人,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4.2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年,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备。
经过5年努力,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打造形成服务泉州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取得重大进展,教育公平包容发展得到进一步推进,终身教育体系日趋完善,教育对经济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多样化教育的需求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各项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的主要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全省确定的目标。
专栏二:“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主要目标
|
2015年 |
2017年 |
2020年 |
属性 |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学前三年入园率(%) |
36.16 97.44 |
39.2 98 |
45.66 98以上 |
预期性 预期性 |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巩固率(%) |
93.54 98 |
103.7 98以上 |
119 98以上 |
约束性 约束性 |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其中:中等职业教育(万人) 高中阶段毛入学率(%) |
20.37 8.5 92.5 |
22 9 95.6 |
24.5 10 97以上 |
预期性 预期性 预期性 |
高等教育 在校生(万人) 毛入学率(%) |
13 40.2 |
13.5 50 |
14 60 |
预期性 预期性 |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
41 |
50 |
60 |
约束性 |
每万人口受高等教育人数(人) |
708 |
730 |
750 |
预期性 |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0 |
11 |
12 |
预期性 |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
13.5 |
13.7 |
14.2 |
预期性 |
第二章 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
一、推动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
(一)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将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规划,引导各地根据城镇化进程、人口流动趋势和生育政策调整等因素,科学预测学前教育学位供求情况,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的原则,优化幼儿园总体布局规划。落实新建小区同步配套、使用幼儿园有关政策,教育、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协调监督城镇开发的商品房按照规划要求和“谁开发建设、谁完善配套”的原则合理布局建设好幼儿园,并及时接收管理,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园;县(市、区)对已出售、闲置、挪作他用的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要限期收回,用于举办公办幼儿园。对符合办学条件的、利用国有或集体资产举办的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应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确认为公办性质幼儿园。加强城区、居住小区、人口密集区公办幼儿园配建补建工作,积极利用城区“三旧”改造,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停办、闲置、改变用途的学前教育资源,满足就近入园需要。
(二)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实施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公办园200所。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育服务新机制,构建以公办性质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17年,在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幼儿达75%以上,到2020年达85%,其中,在公办性质幼儿园就读的达50%以上,各级示范性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扩大到40%。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实施学前教育免除保教费。
(三)全面提升保教质量。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加强对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的监管,防止“小学化”倾向。积极推进0~3岁早期教育实验及试验工作。把省、市、县级示范性幼儿园和乡镇(街道)中心园建设成为本区域早期教育的基地。
二、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一)提高县域均衡发展水平。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构建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完善教师“县管校聘”体制,推进教师校际交流常态化。组织开展“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建设与评估,将“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纳入对县教育督导,到2020年,50%的县(市、区)成为“义务教育管理达标县”、50%的义务教育学校成为“老百姓身边好学校”。加强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差异系数的监控,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稳定提高。
(二)推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根据新型城镇化、人口生育政策调整新形势,在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中,同步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校,特别在城市新区,应坚持学校布局与城市建设同步。提高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水平。实施农村小规模学校调整改造计划,推进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到2020年,农村寄宿制学校都有合格的学生宿舍、食堂、厕所、澡堂。推进农村学校闲置校舍盘活再利用,鼓励把乡村文化活动中心建在学校。完善义务教育“小片区”管理、农村薄弱校“委托管理”等改革,优化名校带新校等集团化办学模式,组建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
(三)提高义务教育质量。落实课程方案与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课程。落实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要求,组织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技术教育以及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根据学生发展需要和学校、社区的资源条件,组织开发、优化校本课程。引导教师创新课程实施方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高课堂效率,提升教学质量。加强对课程建设、教学改革、考试评价、校本教研等工作的指导服务。完善各学段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初中新生开始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建立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公布教育质量监测结果,提高监测结果应用效益,提高九年义务教育生员巩固率和学业合格率。
三、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发展
(一)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根据学龄人口变化趋势,调整优化普通高中布局,鼓励和引导普通高中向城区、县城和试点小城镇集中办学,提高办学效益;原则上按照办学规模不超3000人、班生额不超50人的要求,合理控制普通高中办学规模和班生规模。实施普通高中改造提升计划,配足配齐专用教室、教学仪器、现代信息技术装备等,支持薄弱高中达标建设。健全以政府为主的普通高中发展投入机制。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部实现省级达标,支持民办高中创省级达标,达标高中在校生比例超过90%。实现普通高中免费教育。
(二)全面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积极应对2018年福建新高考改革,深化课程改革,强化课程意识,增强校长的课程教学领导力,提高学校的课程自主开发能力。改革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和教学组织形式,适当增加选修课时比例。支持学校开发、优化特色校本课程。培育20所左右普通高中课程研究改革基地校和10个市级学科教学联盟基地校,组建泉州普通中学学科教学联盟。拓展高中学生创新素养培育模式。探索适合不同学生特点的培养方式,创设个性化学习环境。建立对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和社团活动的激励评价机制。
(三)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加强分类指导,提升学校自主发展能力,以办学体制、办学模式与人才培养模式的多样化推动普通高中个性化发展。着力培育扩充中心市区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促进多校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共同发展机制。支持建设一批高水平、高质量的示范性高中,重点培育20所左右特色高中。稳步推进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
四、促进教育包容发展与机会公平
(一)加快特殊教育发展。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到2016年底,所有特教学校均开设学前班,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完善特殊教育体系,推进特殊教育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职业教育延伸,实施残疾儿童少年学前至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办好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建好随班就读基地校并发挥示范作用。到2020年,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所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资源教室。积极推进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低视力“医教结合”教育康复实验工作。认真落实特殊教育教职工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和特教教师津贴,不断完善特教师资职称评定机制。
(二)大力发展民族教育事业。加大民族教育专项资金支持和对口支援力度,支持民族中小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培育民族教育特色等。完善少数民族学生升学、就学照顾政策。到2020年,民族乡村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整体水平及主要指标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办好民族中小学和中学民族班,加大民族地区教育对口支援力度,办好内地西藏中职班、新疆班及高校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
(三)实施教育精准扶贫攻坚。落实《中共泉州市委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化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泉委发〔2016〕2号),强化教育扶贫,加大贫困地区基础教育投入力度,关爱贫困家庭学生。对市级扶贫开发重点村所在地的普通小学(教学点)的校舍修缮、教学仪器设备添置、信息化建设进行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接受职业教育实行应助尽助。对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高中阶段学生实施免除学杂费。继续实施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面向我省农村单独招生计划,拓宽农村、革命老区学生就读重点高校升学渠道。
(四)切实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公平就学升学。按照“平等、融入、成才”的理念,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通过自主报名结合随机派位、积分制等方式入学,确保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义务教育服务)的比例达90%左右。实行高中阶段学校向随迁子女开放和同等招生政策。落实“异地高考”政策,完善配套措施和管理规定。建立政府、学校、家庭、社会联动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设施设备,加强生活管理和卫生保健人员配备,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
专栏三:高质量普及15年基本教育重大项目
第二、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
新建公办幼儿园200所,每个县至少建有1所县级公办实验幼儿园,经济发达及人口密集的乡镇建有2所以上独立设置的公办中心园。推进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服务试点,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 |
全面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 |
继续实施中小学扩容工程、薄弱校改造工程和校舍安全长效机制,全市规划中小学建设发展项目400个,规划建设面积200万平方米,拟新增加学额21.4万个。 |
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发展计划 |
实施“义务教育管理标准化学校”创建工程,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推进义务教育治理规范化和法治化。结合社会公众评价,适时遴选宣传“老百姓身边好学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
优质资源扩容工程 |
推动泉州五中桥南校区、泉州师院附小石狮校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实验学园建设。全面建成泉州城东学园、东海学园和江南学园并全部投入使用,合理布局并适时推动北峰片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 |
普通高中内涵 提升计划 |
实施优质高中建设工程,重点支持建设7所左右普通高中省级改革创新示范性学校;实施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计划,重点培育20所左右普通高中课程研究改革基地校和10个市级学科教学联盟基地校,15所左右特色高中。 |
实施特殊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
到2016年底,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6%以上,所有特教学校均开设学前班,全面完成标准化学校创建任务。每个乡镇(街道)配备2所(小学、初中各1所)随班就读基地学校资源教室。 |
第三章 加快构建服务泉州产业发展需求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一、优化职业教育布局结构
(一)统筹发展各层次职业教育。巩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积极发展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努力实现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层次、布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协调互动。科学规划城市新区和产业集聚区职业学校布局,重点解决中心城区部分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占地严重不足问题。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分级达标建设,争取到2018年实现中等职业学校达标全覆盖。加强实训基地建设,引导和支持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产权清晰的实训基地。实施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建设工程,支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到2020年,全市建成2~3所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专业群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3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8所福建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和8所泉州市特色(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市中职教育在校生达10万人左右、专科层次职业教育在校生达6万人左右、本科层次以上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进一步扩大,建成10个左右市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力争有2~3个达到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标准。
(二)优化服务产业发展的专业布局。引导高校和职业院校围绕实施“泉州制造2025”、打造“中国制造2025”地方试点城市的需要,重点面向纺织鞋服、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建材家居四大主导产业,食品产业、工艺制品、纸业印刷三大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产业,科学编制专业规划,重点建设一批专业群,提高专业结构与我市产业结构、社会需求的契合度。实施职业院校服务产业特色专业群建设工程,加快形成覆盖主要产业链的专业布局。到2020年,专业群基本覆盖我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产业,建成25个服务产业的省级特色专业群,重点建设70个市级特色专业群。突出职业教育行业、区域办学特色,行业性高职院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不少于学校年招生计划的60%,并逐年提高到80%。高职院校专业设置紧密对接我市经济发展需求,大力发展产业支撑型专业。
(三)推动本科高校加强应用型人才培养。鼓励普通本科高校明确办学定位,服务行业、区域经济发展,调整优化学科专业布局,积极培育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的学科和交叉学科,加大与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力度,着力提高工科专业比重,形成与我市产业发展高度契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专业体系。到2020年,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培养规模不低于70%。
二、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系统化培养水平
(一)构建中高职紧密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以技术技能含量高、培养周期长的专业为主,积极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有机衔接。制订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根据产业和岗位需求,明确不同学段人才培养定位,系统设计中高职衔接专业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和教学资源,推进中高职培养规格、课程设置、工学比例、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资源配置的有效衔接。推进职业院校联盟建设,探索区域职业教育“集群发展”模式。到2020年,建成8个泉州市职业院校联盟,其中1~2个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联盟。
(二)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建立中职学校与普通高中统一的招生平台,实现普职同时招生、平等对待、规模大致相当。建立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推动普通学校和职业学校互相转学、互认学分。对接福建省改革高职考试招生办法,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试行单独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等招生规定,逐步建立基于高中阶段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等的注册入学制度。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试点。扩大应用型本科高校招收高职毕业生和高职院校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2020年分别达到15%和30%。
(三)拓宽技术技能人才终身学习通道。全面实行学分制,建立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建立教育与就业的旋转门,畅通在职人员“学习—就业—再学习”通道,支持技术技能人才根据职业发展需要,在职接受继续教育。推动部分应用型本科专业开展招收有实践经验学习者试点,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招收有实践经验学习者,完善职业教育人才多样化成长渠道。
三、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
(一)建立健全校企合作基本办学制度。认真实施福建省出台的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明确政府、行业企业和学校在校企合作中的职责和权益。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教育,将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推行“校中厂”“厂中校”,扩大委托培养、定向培养、订单培养规模。建立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加快推行“二元”主导的现代学徒制。坚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职业院校教师和企业师傅双导师教学,明确学徒的员工和学生双重身份,签订学生与企业、学校与企业2个合同,形成学校和企业联合招生、联合培养、资源共享、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争取遴选确定能够在全省推广的30个现代学徒制特色案例。
(三)鼓励多元主体组建职教集团。职业教育集团采取招生(即招工)、校企联合培养、校企共建实训中心等方式,共同开发人才培养方案,在集团内部完成教学过程和实习实训。鼓励我市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特别是行业龙头企业,牵头组建覆盖全产业链的职业教育集团。力争到2020年,在职教集团覆盖全市所有职业院校的基础上,建设10个左右市级职教集团,其中,有3个左右创建成为福建省示范性职教集团。
专栏四:加快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重大项目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 |
建成2~3所服务泉州经济社会发展专业群特色明显的应用型本科高校、3所省示范性现代高等职业院校、8所省示范性现代中等职业学校和8所泉州市特色(优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建成25个服务产业的省级特色专业群,重点建设70个市级特色专业群;建成10个左右市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力争有2~3个达到省级示范性公共实训基地标准;建设10个左右市级职教集团,其中,有3个左右创建成为省示范性职教集团;建成8个泉州市职业院校联盟,其中1~2个建设成为省级示范性职业院校联盟。 |
第四章 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
一、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
(一)推动高水平和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支持华侨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对外合作办学,推动其建成特色鲜明、海内外著名的高水平大学。支持仰恩大学进一步完善办学体制,提高办学水平。支持泉州师范学院建成开放型、有特色、高水平的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地方大学,争取到2020年成为全国试点典型高校。支持泉州信息工程学院、闽南理工学院开展应用型本科高校转型建设试点,争取到2020年建成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
(二)整合优化公办高职教育资源配置。主动对接“泉州制造2025”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和产业研发服务的需求,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增设急需、紧缺专业,争取到2020年升格为以服务泉州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的工科类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支持办好1所公办经贸类高等职业院校。支持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创建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办好工科类、学前教育类、小学教育类、医学类高职高专专业。
(三)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健康发展。对民办职业院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在税收政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公办院校平等对待。对办学规范的非营利性职业院校,可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落实省有关民办学校教师从教津贴制度、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高级技师等同)或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按规定参加养老保险,退休后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建立和完善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机制。建立政府对民办职业院校的督导制度。引导和支持民办高职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支持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
二、着力提升创新驱动发展能力
(一)改革完善人才选拔机制。组织开展2018年启动实施的高考综合改革,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报考要求和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二)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计划”,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深化课程体系、教育教学内容方式方法、教学管理制度等改革,加强实践教学资源、创新创业实习实训平台等建设,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学科和技能竞赛,提升教师创新创业教育意识和能力。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鼓励高校、行业协会、企业、产业园区、孵化基地等通过多种方式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基金、聘请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学生创业指导教师,积极发展“众创空间”等,使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规模、质量持续得到扩大和提高。至2017年全市有50%的高校,至2020年全市所有高校建成1个以上不少于3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标准园区。推动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融通”改革试点,加快实现学历证书考试和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标准对接,逐步实现两考合一。中职毕业生年度就业率保持在97%以上,高职院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75%以上,双证书获得率分别保持在98%、88%以上。
(三)提升高校科技创新服务能力。密切产学研合作,支持企业在高校建立技术工艺和产品研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或生产实训车间,合作开展技术研发或产品加工,使高校成为技术技能积累创新和传承的重要载体。重点支持有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机械装备、创意设计等技术人才培养。推动全市高校与年产值亿元以上企业建立校企战略合作关系,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作。推动华中科大—泉州师院智能研究院、华中科大—黎大机器人研究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清洁能源院士研究院等平台建设。
专栏五:加快高等教育内涵建设重大项目
整合优化泉州高校资源配置 |
整合部分公办高职教育资源,争取升格为以服务泉州产业转型升级为主要目标的工科类本科层次职业院校。支持办好1所公办经贸类高等职业院校。支持黎明职业大学、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专创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支持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升格为本科层次的职业院校。 |
第五章 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强化学生基本素养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开展实现“中国梦”“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生态文明等主题系列活动。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体系创新行动计划和高校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规划,加强中小学思想品德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突出爱国主义、民族精神、时代精神和理想信念教育,把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作为重点任务贯彻到国民教育全过程。不断提升校园文化建设内涵,推进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
(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闽南文化。深入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教育,增强学生的爱国情感,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深入开展“闽南文化进校园”活动,持续开展中小学生南拳操比赛,出版并在全市中小学推广闽南文化系列读物,推动中小学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高校开设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或选修课全覆盖,师范类专业普遍开设国学、书法等课程。建设一批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和闽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落实“一校一品”校园文化建设工程和青少年人文经典阅读工程。
(三)保护和激发学习兴趣。把保护学习热情、激发学习兴趣、教会学会学习放在中小学教育的首位,积极推进“有效教与学”创新实践,积极打造“高效课堂”,着力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发展每一个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特长。扎实推进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建设一批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示范学校。实行绿色评价,严禁中小学按学习成绩分班,不以任何形式公布学习排名,不搞题海作业。建立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要基于学生职业发展需要,完善知行合一的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生主动学习、主动思考和主动实践,自主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
(四)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教育,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阳光体育计划、卫生保障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运动设施标准化建设。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分析和公布制度,加强科学锻炼指导,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推动青少年阳光体育活动;以校园足球联赛为切入点,加快普及校园足球,加强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及校园足球试点县建设。广泛开展各级各类学校体育联赛和民间传统体育活动,让每位学生基本掌握1~2项运动技能。到2020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90%以上。健全学校心理教育、预防、咨询和危机干预体系,促进学生心理健康与道德养成、人格塑造、职业生涯发展等相互融入。完善学校生命健康教育和疾病防控机制,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生活、健康锻炼的习惯。建立完善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长效机制,推动各县(市、区)至少建立1个毒品预防教育基地。
(五)提高审美能力与艺术修养。构建大中小幼相互衔接、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互结合、普及教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的现代美育体系,配足配齐专任教师,开足开齐开好音乐、美术国家课程。建设一批学校美育实践基地,创建一批艺术特色学校和具有民族传统艺术活动特色的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建设一批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校园文化美育环境示范学校。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办好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动高雅艺术、乡土艺术进校园,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让每位学生在校期间能够参加至少1项美育活动,形成1~2项艺术特长和爱好。
(六)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循环经济理念融入教育过程,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植树造林、节能环保科技创新等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资源忧患意识,掌握基本的节约知识与技能,使节约成为每个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自觉行动。
二、强化实践育人
(一)推进校内外实践教育有机衔接。落实社会实践课时,建立校内外结合的实践课程体系,形成学校教育与校外教育有效衔接、学科学习与实践学习有机结合的育人机制。改进中学理科实验教学,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做好全国中小学劳动教育实验工作;支持中小学开展有利于促进团队合作、锻炼意志的活动,广泛组织开展共青团和少先队以及学生社团活动。健全大学生志愿服务体系。落实社会实践经费保障,扩大学生社会实践评价成果使用范围,让学生更多地接触社会、参与实践、亲近工农。
(二)加强校内外实践基地建设。建立政府统筹、部门推动、区域管理、社会资源与学校共同实施的中小学实践育人机制建设,推动纪念馆、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自然和文化遗产等公共资源与学校共建共享。加快学校实验室、实训基地、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和校外活动中心建设,做好乡村(城市)学校少年宫拓展和普及推广,推进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建设、管理和使用,有效衔接校内外教育。
三、构建“四位一体”协同育人体系
(一)落实政府主导责任。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学校为主体,家庭、社区、企业全面参与的育人工作机制。建立各级领导干部挂钩基层学校制度,定期深入学校调研、听课,为师生开讲座、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完善教育监测评价与反馈改进制度,改变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做法。引导新闻媒体坚持正确价值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加强普法教育,完善青少年违法犯罪预警机制,教育和保护有严重不良行为的青少年。
(二)落实学校主体责任。坚持把德育放在学校工作首位,按照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要求,将任务细化、责任到人,覆盖教育管理各领域和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中小学德育骨干培养工作,提高高校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改革和完善教师育人评价机制,提升全员育德能力。
(三)落实社会协同责任。将企事业单位接纳和指导学生参观、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作为必须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学校周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协作育人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四)落实家庭基本责任。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教育、妇联、共青团、关工委等要共同办好家长学校,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宣传,引导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人才观,培养孩子的诚信意识、劳动习惯、生存技能、社交礼仪,以良好家教、家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实施家庭教育提升工程,构建政府、学校、社会、家庭协同育人体系。
专栏六: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重大项目
中小学校外教育资源整合工程 |
进一步建好全市12个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基地、9个校外教育活动中心、10个“海丝文化”主题研学旅行基地,创建20个以上中小学劳动教育特色校,继续举办全市高校思政课教学观摩研讨活动。 |
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促进计划 |
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深化足球教学改革,构建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创建180所以上省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
学生心理健康 教育标准化工程 |
推动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全面达标,实现所有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持证上岗。 |
家庭教育提升工程 |
进一步开发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与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讲师团队伍建设。 |
青少年文化艺术普及工程 |
开展“走近名家、走近经典、走近科学”活动,定期组织文化名家和专家讲座、高雅艺术展演进校园;创建不少于10所艺术特色学校,打造10个中小学生交响乐团(民乐团、艺术团),创建10所中小学文化艺术传承学校。 |
第六章 建立和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
一、推进教育资源社会共享
(一)建设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有计划地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推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应考虑配套终身教育、社区教育设施,并通过整合区域内的各类社会教育资源,为市民的各种学习需求提供服务。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
(二)建设数字化终身教育资源。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完善市、县(市、区)综合性学习网站,充分发挥泉州终身学习在线等远程教育平台作用,着重开发面向行业、系统的适应面广、规模大的远程继续教育培训项目,为公众提供多样化、低成本的继续教育选择和远程教育服务。
二、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
(一)积极发展继续教育。建立学历继续教育质量保障机制,加强准入监管和质量评估,建设集管理、监测、服务功能为一体的数字化服务平台。大力发展非学历继续教育,到2020年,职业院校开展职工继续教育人次绝对数达全日制在校生的1.2倍以上。积极开发终身教育课程和网络教育课件,建设终身教育资源库和学习超市。加快建设泉州开放大学,搭建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支撑平台。
(二)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建立健全宽进严出学习制度。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建立个人学习账号和学分累计制度,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认定转换制度,促进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支持职业院校和电大面向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外来务工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人员、残疾人等,开展就业技能和创业培训,扩大新型产业工人和职业农民培训规模。全市每年完成新型农民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8~10万人次。
(三)完善终身教育网络。深入开展城乡社区教育工作,实施社区教育机构提升计划。建立各类学习型组织评价制度和推广机制,推动部门、行业分类制定学习型组织建设标准,促进学习型组织建设具体化、规范化和系统化。重视发展老年教育,完善管理服务体制,建设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老年学校,到2020年,全面实现全市基层老年学校老年远程教育全覆盖,全社会老年人入学率达30%以上。
专栏七:建立和完善面向全民的终身教育体系重大项目
终身教育 发展计划 |
实施终身学习资源开发计划、社区教育基地建设工程,加强终身学习课程资源、特色网络课程的开发,办好泉州开放大学,全面实现全市基层老年学校老年远程教育全覆盖。 |
第七章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一、全面加强师德建设
(一)增强师德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不断提高教师的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坚持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困难相结合,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创新师德教育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强化师范生师德养成教育,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当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
(二)落实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宣传、考核、监督与奖惩相结合的师德建设机制。树立师德典型,表彰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加大师德典型的宣传力度,促进形成重德养德的良好风气。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对教师实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直至撤销教师资格。
二、提高中小学教师专业化水平
(一)完善培养和补充机制。用好省里的免费师范生政策,重点培养小学、幼儿教育男教师和能承担多门学科教学任务的农村小学教师。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准入机制和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规定,加强乡村教师、幼儿园教师和中小学紧缺学科师资的补充。贯彻教师专业标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见习期培训制度,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二)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由省统一标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乡村教师生活补贴制度,指导各县(市、区)在教师编制核定、岗位设置、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培养培训等方面向乡村学校倾斜,增强乡村教师职业吸引力。实施乡村校长助力工程和乡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确保乡村校长和教师得到全员轮训。改造闲置校舍、修建一批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乡村教师生活条件。
(三)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梯队攀升体系,分级、分类、分岗开展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完善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提高培训、高级研修和专题培训制度。以省、市中小学教师教学技能大赛为引领,深化教师全员岗位练兵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与教师培训深度融合,探索混合式培训、网络研修等新型培训模式,促进教师自主学习。
(四)实施中小学优秀教师队伍建设工程。实施中小学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培养计划,全市选拔培养中小学名校长150名、名教师500名。加大引进、培养高层次教师人才。培养一大批中小学学科教学带头人和骨干教师。
三、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一)支持从行业企业选聘教师。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核定公办职业院校教职工编制,建立职业院校从具有行业企业经历人员中招聘专兼职教师制度,到2020年,职业院校新补充专业教师(含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中具有行业企业工作经历的比例力争达到50%。落实中等职业学校编制内聘用兼职教师财政支持政策,允许中等职业学校和未实行生均定额拨款的公办高职院校将不超过总编制的30%用于自主聘请兼职教师,由同级财政按编制内教师平均工资水平核定补助经费。
(二)加强教师培养培训。实施“泉州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依托我市高水平职业院校、龙头企业建设泉州市“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扎实开展职业院校五年一轮的师资全员培训。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到企业实践制度和“访问工程师”到职业院校进修制度。到2020年,培养100名泉州市级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遴选30个优秀教学团队,成立30个职业教育名师、大师工作室。
四、加强高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高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实施“桐江学者奖励计划”,建立特聘教授岗位制度,在重点建设的学科设置特聘教授岗位,培养和引进一批高校优秀拔尖人才和学科带头人。加强泉州市高等学校骨干教师队伍和学术梯队建设,培养、造就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带头人,带动一批重点学科的建设和发展,提高泉州高校的学术地位和竞争实力。加大民办高校师资引进和培养力度,提高民办高校师资整体水平。力争到2020年,我市高校教师总量能满足我市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结构更加优化,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教育教学能力显著提高;培养出一批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和教学团队,涌现出一批在省内乃至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学术名师和领军人才。
专栏八: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重大项目
高素质专业化 教师队伍建设工程 |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培养工程、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高校“桐江学者奖励计划”等,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全市选拔培养中小学名校长150名、名教师500名,市级职业院校专业带头人100名,遴选优秀教学团队30个,成立职业教育名师、大师工作室30个。 |
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设工程 |
建成泉州市基础教育师资培训中心(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永春校区),服务和支撑中小学教师专业化发展。 |
第八章 推动教育开放化多样化信息化发展
一、积极扩大教育开放
(一)深化泉台教育交流与合作。深化实施泉台高校联合培养人才项目,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开展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组建教学团队、建设师资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促进泉台合作高校课程对接与学分互认;扩大泉台技职类院校的合作范围,重点在电子通讯业、现代农业、健康服务业和创意产业等领域合作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出台配套政策,支持高校引进台湾优秀教师来泉高校任全职教师,服务我市产业发展急需人才培养需求。加强泉台两地青少年交流。进一步将泉台教育交流合作的领域,扩大到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领域。
(二)提升教育国际化水平。围绕泉州“海丝”先行区建设要求,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学校的互动交流,与海丝沿线国家跨地区成立校际联盟,促进教育国际化,扩大文化影响力。继续实施友好学校结对计划,开展师生互访和文化交流活动。支持高校建设一批外语授课的国际化课程和特色专业,提高双语教学课程比例,支持高校与境外高校建立教师互派、学生互换、学分互认和学位互授联授等合作关系。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学科双语教学实验,开设多语种语言课程或选修课程;申请接收外国学生的资格,招收外国学生,为外国学生提供更多随班就读的机会;引进语言类以及其他学科(专业)类外籍教师,推动课程与教学改革。有计划、有步骤选派一定数量的教育管理干部、教育科研人员、学科教师赴境外培训、进修、访问和合作研究。在有条件的城市新区,探索创办中外合作学校(国际班)、双语学校(幼儿园)。吸引境外知名学校、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业,以新建、嫁接等方式,创办中外合作学校,合作设立教育教学、实训、研究机构或项目。探索在省级达标高中和省级以上重点职校开设国际通识教育选修课。创造条件吸引海外优秀留学人员到我市任教。进一步拓展海外华文教育。鼓励我市侨建学校,积极开展与华侨所在国家学校师生的教育往来。
二、推动社会力量办学健康发展
(一)实行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按照营利性与非营利性不同属性,在尊重举办者意愿的基础上,对民办学校进行分类。鼓励和扶持一批民办幼儿园向普惠性和示范性发展。支持泉州信息工程学院、泉州理工职业学院开展非营利民办高校办学制度改革实践与探索。
(二)创新民间资本进入教育领域的形式和机制。探索发展股份合作制、混合所有制高等学校。在我市部分公、民办高职院校开展公、民办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混合所有制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公办和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相互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的机制。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特别是区域内龙头企业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共建实训基地等模式,与职业院校合作,共同举办职业教育。
(三)完善扶持社会力量办学机制。逐步落实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享受同等优惠政策。探索通过资助内涵建设、奖励特色优质专业等方式向非营利性民办高校购买紧缺人才培养服务。支持民办高校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建立民办高校年金制度”等方面开展改革试点。遴选一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
(四)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按照“分级审批、分工管理”原则,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民办学校审批和管理职责。完善民办学校财务会计和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办学风险防范机制和信息公开制度,加强评估和年度检查。完善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和安全监管机制。加强民办中小学规范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加强民办高校在教师队伍建设、办学信息公开、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三、促进教育信息化融合创新发展
(一)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三通两平台”建设,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各级各类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水平。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力争到2020年,全市中小学校班均出口带宽城镇达8M、农村达5M。基本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具备网络条件下的多媒体教学环境,鼓励各地建设优质学校与农村中小学间的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教室,资助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创设“优质学校带薄弱学校、优秀教师带普通教师”的教学和教研的信息化支撑体系。加快推进市级平台建设和与省教育资源平台的协同服务,基本建成具有我市特色的信息化支撑服务体系。构建绿色、安全的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体系。
(二)加强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按照“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多方参与、共建共享”的思路,以省、市级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基础,通过发放虚拟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整合、汇聚、引进各类优质教育资源及应用。完善激励措施和政策,建立中小学“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工作机制,鼓励教师开发建设内生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审核、评估、淘汰机制,形成配套完整、覆盖各级各类教育的资源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实现农村和边远地区学校共享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进信息技术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提升管理效率和教学科研水平。实施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增强教师信息化应用能力、管理人员信息化管理能力。
(三)启动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工作。探索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德育、管理、教研中的应用模式,提升信息化服务教育决策、教育管理和教育发展的效能。到2020年,建设5所以上“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专栏九:推动教育开放化多样化信息化发展重大项目
引进境外优质 教育资源工程 |
支持高校引进境外知名大学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水平大学、相对独立的二级学院,支持高校开展多形式、多层次中外合作办学。 |
民办高等教育 发展提升计划 |
奖补民办高校规范化建设,向民办高校购买紧缺人才培养服务,支持民办高校整合重组后的内涵建设。 |
教育信息化 建设工程 |
实施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支撑工程、农村中小学远程互动教学多媒体(录播)教室建设、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及教育资源开发应用、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标准化考点建设工程,提升信息化支撑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改革的能力和水平。启动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建设5所以上“智慧校园”示范学校。 |
第九章 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一、完善教育治理体系
(一)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建科学化水平。推动教育系统健全党建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逐级构建党建工作指导、监控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党建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校二级院系、中小学校、民办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机制,抓实做细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推动建立稳定的党建经费保障和基层党务工作激励机制;坚持问题导向、项目带动,创新党建平台载体。建立职业化、专业化的校长选聘机制,积极稳妥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建立健全校长教师考核交流长效机制,推动校长教师县域内交流常态化、制度化。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促进教育系统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二)强化教育分级统筹管理。加快完善分级管理、地方负责、县乡(镇、街道)共建、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市级组织协调,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注重发挥乡镇参与学校建设的作用。建立完善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建设、学校自主发展的高中阶段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以市为主管理高校的统筹指导。
(三)深入推进管办评分离。改革完善政府教育治理方式,更多地运用法规、规划、标准、政策、公共财政、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构建政府、学校、社会之间新型关系,使学校成为依法自主办学的主体,享有充分的权利和承担应有的责任。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动态调整“三张清单”,依法明确政府教育管理权限和职责,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最大限度减少对学校过多、过细的直接行政干预。逐步建立教育行政绩效评估体系,加大行政监督和问责力度。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机制,创新提供公共教育服务方式。加强教育智库建设,完善各级专家委员会制度,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服务教育行政决策、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改革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统一教育事权和财权,完善地方政府教育投入督导、公告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各项投入政策落实到位,确保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和执行均达到法定“三个增长”。加强教育费附加征收与管理,土地出让金收益的10%用于教育。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生均拨款标准,并逐步提高各类教育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完善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达到普通初中的8倍,落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推进市、县建立幼儿园生均拨款机制,确保学前教育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付标准到2018年不低于200元,到2020年不低于500元。健全高校经费保障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和培养质量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确保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到省政府提出的到2017年不低于12000元的标准。建立各类教育生均财政拨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办学需要和经济发展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力争“十三五”期间,使我市各类教育财政预算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二)改革完善教育投入结构。完善非义务教育学生培养成本分担机制,适时调整学费(保教费)标准。健全学前教育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建立普通高中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机制,完善职业教育政府、行业、企业及社会力量筹措经费的机制,健全高等教育以举办者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的机制。完善以改革和绩效为导向的高校预算拨款制度,建立基础拨款和绩效拨款相结合机制,逐步提高经常性经费占比,经常性经费由学校根据内涵发展需要自主安排。落实基础教育经费奖补机制,加大专项经费整合,探索根据地方政府财力情况、基础教育发展状况、投入和管理责任落实的综合奖补机制。
(三)完善教育经费管理体制。建立教育经费管理会商机制,实施全口径教育经费预算管理,由财政、教育部门共同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方案,逐步推进市级以上教育经费中期预算规划编制,确保教育经费投入和管理更加适应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加大教育投入的科学规划和研究论证,健全拨款咨询制度和经费监管机制。加强教育经费使用与管理的绩效评价。
三、推进依法治教和依法行政
(一)坚持依法治教。深化教育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便民高效、权责一致的行政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功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改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依法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权利,进一步扩大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和人、财、物使用管理等方面自主权。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依法治校考核指标体系与工作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创建一批依法治校示范校和依法治教示范县(市、区),依法开展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二)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查处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受教育者权益、扰乱教育秩序等行为。健全学校、教师、学生合法权益保障机制。健全教育内部审计机制,强化审计监督。推进教育政务信息公开,维护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教育系统管理信息的互通和资源共享,扩大网上办公范围,为公众提供便利。
(三)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健全公办高校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完善校院(系)两级治理方式,充分发挥学术机构在学科建设、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坚持完善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建立健全校务委员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拓展师生及社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支持学校发展的渠道。支持行业企业参与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治理,建立由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和社区参加的理事会。推动民办高校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董事会(理事会)、校行政和监事会,形成决策、执行、监督既相对独立又相互制约的治理结构。
四、完善教育督导评估体系
(一)建立各级各类教育质量标准体系和评价导向机制。完善学前教育质量标准与管理体系、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健全中小学各学段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及反馈系统,逐步建立对学生个体、学校、县(市、区)不同层次的评价反馈机制。改革职业教育评价机制,按照分类指导原则,逐步建立服务泉州产业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标准和评估认证体系。
(二)健全督政、督学和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建立健全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完善市县教育督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促进教育督导机构相对独立行使职权。实施督学能力提升工程,推进教育督导队伍专业化。优化政府督导工作机制,完善学校督导评估和督学责任区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教育质量评估监测体系。完善教育督导报告发布制度,建立健全公示、公告、约谈、问责、限期整改和复查制度。强化教育督导结果运用,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将其作为资源配置、干部考核、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
(三)支持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规范开展第三方教育评价。
建立科学多元的评价标准,大力培育各类专业教育评价机构,扩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和基金会等参与各类评价,建立健全客观、专业的评价反馈机制。探索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
(四)建立完善区域教育现代化评估推进机制。支持晋江等有条件的县(市、区)先行先试,开展教育现代化示范区创建。逐步建立完善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和评估监测规定以及市、县(市、区)监测体系,每年发布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监测报告,及时动态掌握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进程。以县域为单位扎实推进、逐步实现全市教育现代化建设目标。
专栏十:提升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重大项目
实施高校 共建共管计划 |
与国务院侨办、省政府签订共建华侨大学协议,与省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等部门签订共建以市为主管理本科高校协议;统筹协调各方力量,为高校改革发展提供政策保障和工作支持。 |
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 |
2016年,实施省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并逐年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到2018年达到900元/生·年,到2020年提高到1500元/生·年。 |
第十章 强化规划保障领导
一、落实推进教育优先发展的责任
各级政府要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本规划部署,实行分工负责。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要结合职能,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共同抓好贯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本地区、本单位教育事业发展,形成上下结合、共同推进的局面。要建立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和跟踪检查,将实施情况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向同级人大、政协汇报规划实施进程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二、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
围绕教育改革发展目标,全面实施《泉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特殊教育提升工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计划、普通高中内涵提升计划、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工程等项目,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步伐,破解教育发展深层次瓶颈问题,力争到2020年基本形成系统完备、开放有序、有效率重公平的现代教育治理体系。
三、构建和谐稳定的教育发展环境
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实施“平安校园”等级创建及学校安全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2016年底前,实现全市安全标准化建设目标,2017年底前,全市95%以上的学校达到“平安校园”等级标准。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健全完善公共安全教育课程体系,建设安全教育信息化平台,深化学校安全教育教学研究,开发安全教育优质课程资源。推进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和保安机构及队伍建设,努力构建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新型校园治安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依法健全和完善学校安全稳定责任追究和考核奖惩机制,落实学校综治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一票否决”权。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升运用法制方式解决校园安全事故(件)的能力。
四、凝聚全社会力量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充分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以及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及时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忧,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各级教育宣传部门组织策划能力,广泛宣传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及规划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规划的思路、举措、方案,挖掘树立教育战线先进典型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教育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优先发展教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动员全社会进一步关心支持教育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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