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6〕132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政办〔2016〕13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泉州市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
受“莫兰蒂”超强台风灾害影响,我市部分地区通信基础设施遭受严重毁损。为加快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一步增强通信基础设施防灾抗灾能力,为灾区提供可靠的通信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总体部署,在优先满足救灾应急指挥通信需求的基础上,坚持“规划先行、科学选址、共建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全面加快灾区通信基础设施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灾后通信服务尽快恢复并适当超前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应急抢修
按照“先抢通、后修复” “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 3天内完成全市因灾受损的杆路、光缆等设施的抢修工作,完成重点乡镇通信站点的抢修工作,开通服务;1周内实现行政村级别基站通信恢复,所有受损营业网点恢复服务。
(二)规划重建
2016年9月30日前,组织通信企业全面统计受灾情况,认真分析因灾受损原因,制定抢通、加固、更新、提升计划,启动重建选址工作。10月15日前,组织通信企业完成受损通信设施的维修和加固工作,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开展自然灾害评估,查找薄弱环节,整合各通信企业重建需求,联合制定重建方案,采取有效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提高重建网络的抗灾防毁能力。10月31日前,组织相关单位联合会审重建方案,形成通信业灾后重建规划。2016年底前,完成灾后网络重建工作,编制通信网络安全专项规划,在规划设计建设过程中增加减灾防灾措施,使通信网络各项指标与安全防护等级达到或超过灾前水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通信发展管理办牵头成立市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通信发展管理办,落实恢复重建目标任务,协调有关事宜,通报检查工作进展。
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铁塔泉州分公司。
(二)加强物资调度。各通信企业要及时补充应急物资(车辆、油机、沙袋等),调度油机,支撑抢修,并加强相互沟通,做到物资资源相互支撑、网络资源共建共享,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责任单位: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铁塔泉州分公司。
(三)加快恢复重建进度。各通信企业要加强组织跟踪,落实站点负责制,按清单制定抢修恢复计划表,点对点明确保障责任人,确保完成基站通信恢复任务。全市无线通信网络灾后重建站点初步规划528站,以防灾抗灾重点区域为主。铁塔泉州分公司要牵头会同其他通信企业抓紧推进,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市通信管理办要及时组织检查、抽查,切实加强跟踪督促,确保灾后通信服务恢复重建工作按时序进度推进。
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铁塔泉州分公司。
(四)加大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国家、省通信救灾补助资金以及相关通信企业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并向重点受灾地区倾斜。建立灾后恢复重建的定期检查评估机制,加强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及指标考核,确保恢复重建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市通信发展管理办,电信泉州分公司、移动泉州分公司、联通泉州分公司、铁塔泉州分公司。
(五)落实各方责任。各县(市、区)要通盘考虑通信业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动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终审工作,将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开放政府部门的办公楼宇及相关绿地、灯杆等公共资源,及时协调赔补问题,减免相关费用,协助解决灾后通信重建站点的选址及施工进场问题。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等单位尽快向灾后通信重建开放相应场地、管道资源,公安交警部门优先保障通信抢修、施工车辆通行,电力部门优先保障通信重要站点供电,满足通信重建工作急需。对灾后通信重建项目涉及的项目核准、规划许可、基站选址、道路开挖、用地用林审批等工作,开辟应急救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审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城乡规划局、交通运输委、林业局,市铁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国网泉州供电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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