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政办〔2016〕124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泉政办〔2016〕1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泉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市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闽政办〔2016〕10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质量强市 推进质量发展的意见》(泉政文〔2012〕253号),明确2016年全市质量工作重点,全面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质量发展动力
(一)抓好消费品质量提升。开展儿童用品、电子产品、汽车及其配件、建筑材料、农资产品、水产品、学生用品、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专项整治。加大产品质量抽检力度,提升产品质量合格率。积极组织开展消费品打假治劣专项整治,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完善违法案件查处公示制度,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引导企业改进管理方法,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更新生产设备,提升产品质量。(责任单位:市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经信委、教育局、科技局、农业局、海洋渔业局、环保局,市知识产权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抓好工程质量提升。深入推进建设工程治理行动,加强建设项目质量管理,落实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五方责任主体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在重点领域宣传推行设备监理制度。严格落实质量责任制度,加强施工过程的控制,提高工程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确保工程质量。组织开展公路工程建设重点项目质量安全综合督查和安全专项督查。开展交通运输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强化重大风险点位、重点建设环节和重要建筑材料监管,推进建筑施工质量标准化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房屋、市政、公用、桥梁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鼓励和推广应用地源热泵、水源热泵、太阳能发电等新能源技术,发展被动式房屋等绿色节能建筑,推动城市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经信委、环保局、交通运输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抓好服务质量提升。实施“商务诚信建设重点推进行动计划”,引导商业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改进服务质量,形成一批具有泉州特色的商业企业服务规范。进一步提高旅游服务的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开展全市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规范旅游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服务质量,加大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力度。优化服务流程,改善医疗服务,提升医疗质量,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努力降低消费者投诉率,争取投诉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消费者社会满意度调查呈上升趋势,服务业顾客满意度居全国同级城市前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经信委、工商局、旅游局、民政局、金融工作局、卫计委,市通信发展管理办、泉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抓好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清洁生产促进工程,对煤炭、石油化工、陶瓷等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行业严格企业准入和强制退出机制。开展重点行业能源计量和能耗限额标准工作监督检查。推动工业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推广高效锅炉,淘汰、改造老旧低效锅炉。完善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认证认可体系,开展环保产品和低碳产品认证活动。(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发改委、环保局、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五)抓好食品药品质量提升。构建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开展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行动。强化药品日常监督检查,加大所有涉药单位的检查频次,尤其是农村的药店、诊所,严厉查处制假售假违法经营行为。做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日常监管工作,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村食品市场源头治理和过程监管,净化农村食品市场安全环境;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监督相关制度措施,防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安局、教育局、工商局、卫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实施创新驱动,培育质量竞争优势
(一)提升技术创新能力。以技术创新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产品质量跨越性提升。加强高校、科研机构与企业的对接合作, 在精细化管理、全面质量管理、技术创新、营销创新、企业文化建设、人力资源管理、企业信用建设等方面对企业进行系统培训,提升企业家及企业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领导力与执行力。开展对新生代企业家教育培训,提升其综合素质,促进民企传承与转型协同推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二)提升自主知识产权发展能力。支持和鼓励企业实施专利、商标、品牌、版权等知识产权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专利技术产业化。引导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提高知识产权产出数量与质量,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产业和企业。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专利权人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引导企业重视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经信委、教育局、工商局,市知识产权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提升制造业质量升级能力。全面实施《泉州制造2025发展纲要》,大力推动制造业集群化、品牌化、科技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加快打造制造业强市。广泛开展质量改进、质量攻关等多种形式的群众性创新活动,加大研发投入,开展质量关键技术攻关,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新能源等新兴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经信委、科技局、发改委、国资委、质监局)
(四)加强质量人才队伍建设。支持高等院校、职业院校与有条件的制造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推进泉州信息工程学院的数控技术实训基地、黎明职业大学的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实训基地建设,建立质量人才培养基地。重点提升职业教育、高技能人才培养水平,加快各类技术工人、质量专业人才的培养。举办“追求卓越绩效公益培训班”“企业首席质量官公益培训班”等,培养质量专业人才,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升级能力。(责任单位:市经信委、教育局、质监局、科技局、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三、加强品牌建设,优化质量发展环境
(一)发挥示范带动作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省政府质量奖和市政府质量奖,总结推广质量奖获奖企业质量管理先进经验,组织优秀质量管理方法推广活动,着力培育一批质量好、效益佳、市场占有率高、核心竞争力强的优势企业。(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国资委,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二)抓好品牌培育工作。由行业协会和专业机构指导企业建立实施品牌培育管理体系,以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产业等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品牌建设,培育高端自主品牌;同时,采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在纺织鞋服、建材家居等产业重点集聚区开展区域品牌培育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提升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完善泉州的中国知名品牌数据库,对包括品牌、商标、专利、产品、经营管理等企业数据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品牌管理过程的透明化与高效率。加大纺织鞋服、建材家居、新一代信息技术、汽车等消费品自主品牌的宣传。促进优秀自主品牌“走出去”,组织企业参加国际质量品牌交流活动。鼓励有实力的企业积极收购国外品牌,支持自主品牌在境外注册商标。继续组织企业参加区域品牌价值评价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价值评价工作,在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产业等领域推动自主品牌价值评价工作。(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商务局、国资委、工商局,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四、强化质量监管措施,提升质量发展能力
(一)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质量第一、质量为先”理念,在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全过程落实产品“三包”、缺陷产品强制召回等质量安全责任。在大型商场中建立质量责任首负承诺制度。全面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永久性标牌制度和信息档案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及应急处理制度,切实履行质量担保责任及缺陷产品召回等法定义务。完善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风险信息采集、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处置等各个环节的工作规范,探索有效的风险处置方式,防范质量安全风险。(责任单位:市经信委、住建局、水利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加强食品药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力实施放心食品系列工程,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等行为,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切实做好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抽查检验,做好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专项检查,推行食品经营销售凭证等管理制度,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不合格食品,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全面推行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追溯体系。加强大型批发市场和超市监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配送和冷链仓储等重点业态的台账管理制度。扎实开展餐饮服务行业“明厨亮灶”工程。进一步推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和使用安全主体责任,加大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力度,严查隐患、严打违规、严防事故。进一步加强出入境疫病疫情监控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工商局、安监局、卫计委,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三)加大执法打假力度。集中抓好重点产品、重点市场、重点行业的整治,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以及生命财产安全等的质量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经信委、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四)推进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制订出台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建立各部门间的联动机制;落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福建)“全省一张网”信息归集工作;建立质量失信惩戒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企业纳入“黑名单”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加强质量信用档案建设和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推动质量信用服务机构的发展和质量信用服务产品的运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商局、经信委、交通运输委、水利局、农业局、商务局、质监局、旅游局,市知识产权局,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泉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五)加强质量文化建设。宣传弘扬城市质量精神,运用橱窗、报纸、杂志、电视、网络、发放宣传手册等途径,广泛宣传“创新引领、品质至上”的城市质量精神和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信息,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心质量的良好氛围。每年定期开展质量论坛、质量知识竞赛、质量志愿者等公益性质量文化活动,并在城市主流媒体上宣传推广,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建设先进管理经验共享平台,传播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对小微企业的质量负责人进行质量培训,推动广大企业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遍开展质量攻关、质量改进、质量风险分析、QC小组等活动,树立质量标杆企业。(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五、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夯实质量发展基础(一)建立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探索在地区性电子商务、交通运输业、金融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旅游业、体育产业推行服务质量管理认证。广泛推行卓越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等规范管理方式,推广企业首席质量官和质量关键岗位制度,推动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质量决策、品牌、标准、计量检测等基础质量管理体系。培育先进的企业质量文化,鼓励企业开展以提升质量、创建品牌为主题的群众性质量活动,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局、交通运输委、水利局、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商务局、体育局)
(二)完善质量工作考核制度。加强政府对质量工作的领导,制定《泉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绩效考核规定》,把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纳入2016年政府年度绩效考核体系,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县(市、区)、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夯实质量发展基础。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重点保障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质量奖、品牌创建、质量基础设施等工作。建立质量发展引导机制,引导社会重视质量发展投入,为质量发展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全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开展强制性标准清理评估、推荐性标准复审和修订工作,实施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分类管理、政府服务规范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加强检验检测认证基础工作。完善泉州市工业生产、智能制造等领域的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体系,推动计量体系基本满足发展需求。加强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新一代移动通讯、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领域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培育一批技术有特长、服务有特色的专业化检验检测机构;鼓励和支持传统领域检验检测机构开展技术研发创新,推动中小微检验检测机构加强服务能力建设。(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发改委、经信委、人社局、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委、工商局、旅游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加强质量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作用,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深入宣传重视质量、产品可靠、追求卓越的典型企业和优秀品牌,增进公众对泉州质量的信心。结合各领域质量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新闻媒体曝光重大质量违法行为和质量安全问题,开展负面典型警示教育。积极建立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普及质量知识。广泛开展“质量月”“3?15”“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标准化日”“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等质量宣传活动,组织市民积极参与,普及质量知识,增强全民质量意识。(责任单位: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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