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发〔2018〕3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政发〔2018〕32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大连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工作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4日
大连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发〔2018〕12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借鉴推广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首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辽政发〔2018〕16号),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改革试点经验。
1.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5项服务业开放措施。包括扩大内地与港澳合伙型联营律师事务所设立范围,国际船舶运输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管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船舶代理领域扩大开放,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场站和堆场业务扩大开放。
2.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6项投资管理措施。包括船舶证书“三合一”并联办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和原产地企业备案“两证合一”,低风险生物医药特殊物品行政许可审批改革,一般纳税人登记网上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企一证”改革。
3.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9项贸易便利化措施。包括跨部门一次性联合检查,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船舶准入管理新模式,先放行、后改单作业模式,铁路运输方式舱单归并新模式,海运进境集装箱空箱检验检疫便利化措施,入境大宗工业品联动检验检疫新模式,国际航行船舶供水“开放式申报+验证式监管”,进境保税金属矿产品检验监管制度,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申报无疫放行”制度。
4.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6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包括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边检服务掌上直通车,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受油船舶便利化海事监管模式,保税燃料油供油企业信用监管新模式,海关企业注册及电子口岸入网全程无纸化。
5.在全市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3项监管创新措施。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四自一简”监管创新,“保税混矿”监管创新,“先出区、后报关”监管创新。
(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
1.在自贸试验区及协同区借鉴推广4项政府职能转变措施。包括行政服务“单一窗口”模式,建设项目“一站式”审批改革,“一企一照、双码识别”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十位一体、多点集成”系统化大综合执法。
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3项政府职能转变措施。包括企业税务简易注销程序,服务贸易在线退税服务,“二维码扫码缴税”自助服务模式。
2.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10项投资贸易便利化措施。包括口岸监管单位“三互”通关,海关归类智能导航,出口退税网上综合服务中心,海关“集报集缴”改革,取消异地加工贸易备案审核改革,创新出入境生物材料风险管理方式,检验检疫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集成体系,“无人机+检验检疫”工作新模式,进出口货物通关“英特尔模式”,原产地证签证检企“零见面”模式。
3.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2项金融创新措施。包括自贸金融在线服务平台,“一窗受理”开户+信用代码证+外汇名录登记业务创新模式。
4.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3项国资国企改革措施。包括实施市场化债转股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模式,两级市场化运管体系实现国有企业“瘦身健体”模式,数字化流程再造倒逼国企体制机制转型模式。
5.在全市范围内借鉴推广3项促进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和扩大东北亚区域开放措施。包括检验检疫支持装备制造业“全流程”集成式管理服务模式,国际服务外包保税监管模式,进境粮食检疫全流程监管模式。
二、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8月)。各牵头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认真组织调查研究,积极保持与上下级业务部门的工作沟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时间节点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做好宣传解读和工作部署,并做好操作系统调整、软硬件设施就位等准备工作。
(二)落实阶段(9月至11月)。各牵头部门对各项改革试点经验进行细化梳理,分类推进,通过出台方案、意见、通告(公告)、管理办法等方式,将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并将新出台的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向市自贸办报备。各牵头部门要对推广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及时协调解决推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区市县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要积极跟踪制度落地情况,注意及时收集制度执行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和市场主体的反应情况,随时向市自贸办和制度出台部门反馈,各牵头部门根据各区市县、各先导区反馈情况及时调整相关措施。
(三)总结阶段(12月)。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推广总结工作,工作推进的过程要以实践案例(建设成果)的形式展现,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总结报市自贸办。市自贸办会同市政府督查部门对改革试点经验落地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核查制度出台和市场反应情况,必要时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务求真实反映我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和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落地情况和工作成效。
附件:1.大连市复制推广国务院第四批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任务分工表.doc
2.大连市借鉴推广辽宁首批自贸试验区改革创新经验任务分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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