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161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大樱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大樱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8〕16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兴旺是重点。大樱桃是我市在全国最具优势的特色优质高效产业,是促进我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为更好地发挥大樱桃产业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和突出作用,进一步起到提升我市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重要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优先、绿色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增绿为目标,以资源禀赋为基础,以高质量发展为重点,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强化质量监管,提升产业品牌,拓展市场空间,推动产业融合,促进全市大樱桃产业持续健康绿色发展。
(二)基本原则
1.超前规划,分步实施。注重顶层设计,突出规划先行。依据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综合考虑现有大樱桃产业基础,未来市场需求走向变化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等因素,高起点、高标准规划产业发展。尊重客观规律,明确阶段重点,积极稳妥分步推进。
2.政府引导,市场推动。运用宏观调控手段,推动资金、项目、技术、人才等资源要素向大樱桃产业集聚,形成支持产业发展的强大政策合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市场活力, 撬动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广泛参与大樱桃产业发展,实现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的有机统一、相互补充、协调推进。
3.创新驱动,优化升级。将创新作为加快构建大樱桃现代产业体系的一项核心战略和关键举措, 以科技创新为引领, 大力推进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服务创新、模式创新和制度创新, 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科技链、人才链、金融链、资金链、政策链协同融合,驱动大樱桃产业优化升级。
4.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把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贯穿大樱桃产业布局和结构升级全过程。以绿色发展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大樱桃产业与加工、旅游、健康养老、文化、教育等产业深度融合,让大樱桃产业真正成为一二三产业融合的助推器和“点绿成金”的转化器。
(三)工作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市大樱桃每年新增1.5万亩,优良品种全面应用,标准化生产普遍推行,生产比较效益不断提升,大樱桃产业成为主产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成为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的支柱产业和第一品牌。“大连大樱桃”区域品牌进入全国最有影响力水果品牌行列。“接二连三”的大樱桃全产业链深入推进,三产融合的大樱桃产业链条走向成熟,技术创新与人才支撑体系逐步建立,产业政策和投融资环境进一步完善,预警和防灾减灾能力有效提升。我市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知名的大樱桃优质生产区。
2.年度任务
2018年,全面启动大樱桃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制定加快推进大樱桃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全市新发展大樱桃1.5万亩;培育完善大樱桃苗木繁育基地10个;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樱桃示范园10个;开展大樱桃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检20家;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大樱桃系列宣传报道20次以上;制定并出台《大连大樱桃、大连苹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及宣传推广工作方案》;推进2个大樱桃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组织参加各种大樱桃展会和品牌推介等活动10场以上;培育村级电商服务网点10个;全市培育大樱桃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5家;做好大连市樱桃研究院成立筹备工作。
2019年,深入实施大樱桃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全市新发展大樱桃1.5万亩;培育完善大樱桃苗木繁育基地10个;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樱桃示范园10个;开展大樱桃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检30家;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大樱桃系列报道30次以上;推进1个大樱桃批发市场改造升级;组织参加各种大樱桃展会和品牌推介等活动10场以上;组织开展大樱桃集中订货会2次以上;培育村级电商服务网点10个;争创1个辽宁省“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推出5条以大樱桃采摘为主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50个休闲大樱桃采摘园;全市培育大樱桃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5家;成立大连市樱桃研究院;开展大樱桃保险试点不少于5个。
2020年,全面完成大樱桃产业发展三年行动。全市新发展大樱桃1.5万亩;培育完善大樱桃苗木繁育基地10个;建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樱桃示范园20个;开展大樱桃质量安全专项监测抽检40家;在市级以上媒体进行大樱桃系列报道30次以上;争创市级以上大樱桃产业示范村、镇累计达到10个;打磨形成2个以上以大樱桃为素材的文艺作品并完整呈现在舞台上;推进2个大樱桃批发市场改造提升;组织参加各种大樱桃展会和品牌推介等活动10场以上;组织开展大樱桃集中订货会3次以上;培育村级电商服务网点10个;争创1个辽宁省“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品牌;推出5条以大樱桃采摘为主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50个休闲大樱桃采摘园;全市培育大樱桃合作社15个、家庭农场5家;开展大樱桃保险试点不少于10个。
二、重点工作
(一)优化产业区域布局。根据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扶贫攻坚的产业发展布局,在保护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前提下,坚持生态优先,突出地域特色和资源禀赋,优化老产区、发展新产区。持续推进以滨海路、沈海高速、鹤大高速和高铁沿线为枢轴的设施大樱桃聚集带和沿滨海路为轴线的新兴大樱桃四条特色产业带建设;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区、金普新区和旅顺口区现有产业基础上进一步扩大露地大樱桃栽植规模,形成露地大樱桃优势区;在瓦房店市、普兰店市北部山区土壤相对瘠薄地区,适时适度发展耐寒、耐旱、高产欧洲酸樱桃等加工型品种,与鲜食大樱桃实现错位发展,形成加工型樱桃生产区;围绕城市周边近郊区,特别是临近旅顺口区东鸡冠山、金普新区大小黑山和金石滩等旅游区较近的区域,发展适当规模观光采摘园,穿点成线、连线成面,形成符合我市特点的大樱桃旅游功能圈。形成特色突出、优势互补、功能完善、布局合理的“一圈、两区、四带”优势区域发展格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二)夯实产业发展基础。一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水利设施配套、电网建设适宜、田间道路畅通、设备先进适用”的标准,围绕大樱桃产业发展,以高效节水工程建设为重点,重点配套滴灌、喷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措施,大力推进生产基础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国网大连供电公司、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是推进设施设备升级。推进大樱桃产业增长方式由依赖自然、依靠土地向依赖科技、依托设施设备升级转型。按照稳步推进温室、加快推进冷棚、全面普及防雨棚的发展思路,坚持新建与改造并举,装备与内涵并重,采取新建一批、改造一批、提升一批的方式,以规模化设施大樱桃基地为重点,大力推广优型节能温室和钢骨架高标准冷棚,改造老旧日光温室,促进棚室结构升级换代。实施大樱桃园物联网建设,实现果园管理、生产环境、产品品质等信息的综合处理和应用,着力提升大樱桃智能生产能力,使设施大樱桃实现规模化、现代化、信息化、集群化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三)实现产业绿色发展。一是实施良种工程。发挥我市大樱桃科研育种优势,大力推进新优品种选育和优质种苗开发,在保证现有美早、明珠、砂蜜豆等优质早中熟品种的同时,增加雷尼、晚红珠等晚熟品种种植比例,加快推广状元红、蜜露、蜜脆等我市自主繁育的硬度高、品质好、耐贮运的优良樱桃品种,适度发展加工鲜食兼用型或加工型品种,逐步扩大俄罗斯八号、佳红等适合设施栽培品种,与美早形成错峰上市,实现早中晚熟合理搭配、黄红紫多色并存的品种结构。以大连市农科院为依托,进一步完善大樱桃种质资源圃,做好新种质资源的普查、挖掘、收集、整理、引进和研究。(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委)按照“功能明确、规模适度、设施完备、良种大苗”的思路,鼓励企业、合作社、育苗大户投资建设高标准大樱桃苗木繁育基地。引导育苗企业(基地)积极应用组培等先进育苗技术,根据市场需求,加大优质种苗繁育数量,在保证本地大樱桃良种苗木需求的同时,不断开拓国内市场,瞄准国际市场。(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是推进技术创新应用。大力推广蜜蜂授粉、控温控湿、节水灌溉、水肥一体化、生物物理综合防病虫等标准化生产技术,健全完善苗木繁育、露地栽培、设施管理、采收采摘等各环节技术标准,形成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生产过程完整的标准体系,鼓励大樱桃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标准修订,抢占标准高地。(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开展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不断改善大樱桃产地环境。加快改良果园土壤培肥地力,通过综合治理,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和秸杆综合利用,加快有机肥替代化肥。重点推广小型旋耕机、弥雾机、温控器、水肥一体化等设施设备,促进农机农艺融合。依托产业专家技术团队,采取集成应用、示范引领、技术支撑等方式,创建一批高质量的大樱桃科技示范园,重点示范推广土壤改良、生态调控、生物物理防治等绿色发展关键性技术。(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委、市科技局,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三是强化质量监管。加大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力度,实施“产管并举”,积极开展大樱桃农药残留以及投入品监控。推进规模大樱桃基地按标生产,严格落实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因地制宜发展有机农产品。不断提高大樱桃质量安全的认可度和信誉度。(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四)唱响“大连大樱桃”品牌。一是加大区域品牌宣传。以“大连大樱桃”区域品牌为宣传重点,构建我市大樱桃全新符号体系,制定LOGO、辅助图形及VI应用规范,精确提炼大连大樱桃广告语,打造完整的传播体系,提升消费者对大连樱桃的认知。丰富传播载体,创新宣传形式,除了电视台、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宣传外,充分利用网站、车载广告、户外广告以及国际性、全国性大型活动、展会等展示宣传大连大樱桃,让大连大樱桃在全国乃至世界“靓起来”.建立“大连大樱桃”宣传体系,将县域品牌与特色优势区建设相结合,以“大连大樱桃”品牌为引领,县域和企业品牌为支撑,形成统一宣传旗帜、对外共同推介、内部良性竞争、优势特色互补的创建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二是规范区域品牌使用。出台《大连大樱桃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使用办法》,逐步在全市地标授权企业中推广使用统一包装标识,并全面推行质量标准体系、监督检测体系、标准化技术体系三大体系建设,规范地理标志及商标的使用和管理,确保地理标志商标的公信力。(责任单位: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委)三是加强产品品牌宣传推介。坚持“传统宣传”与“网络推介”并重,积极组织大樱桃生产企业参加具有影响力的各种展会和品牌推介等活动。积极与电商平台合作,举办网络樱桃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全面宣传我市有质量信誉和市场优势的大樱桃优质产品,树立优质大樱桃企业品牌,支持大樱桃生产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和省市名牌产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四是塑造大樱桃文化品牌。坚持资源导向,充分挖掘丰富的地域、人文、山水和产业资源,讲好“大连大樱桃”故事,赋予大樱桃品牌地域、民族、历史文化、特色产品内涵,打造“大连大樱桃”文化体系。整合大连现有专业艺术院团资源,做好大樱桃相关题材节目创作和储备,充分运用到大连国际大樱桃节等大樱桃宣传活动中。加大群众文艺创作力度,鼓励市区两级文化馆创作人员积累素材,逐步推出一批体现我市大樱桃产业发展的文艺作品,用文化的力量助推大樱桃对外宣传及推广。(责任部门:市文广局、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
(五)实施产业延伸工程。一是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支持大连大樱桃“走出去”,精心谋划对接“一带一路”“自由贸易试验区”“互联网+”等发展战略,鼓励大樱桃生产企业与大型进出口企业开展对接,支持大樱桃出口果园及包装厂对外注册登记,推动国外市场准入工作,逐步开辟和延伸海外市场空间。(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大连海关、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是实施多元化的市场营销组合。立足市场需求,充分利用现有村、镇大樱桃交易场地,新建和改造一批布局合理、服务规范、管理有序的大樱桃交易市场。重点对现有的老虎山等规模化大樱桃批发市场完善升级,逐步建成融质量检测、冷藏保鲜、物流配送、电子结算、信息追溯等现代化基础设施为一体的国家级大樱桃交易市场。全市形成大小结合、各级衔接、综合配套的产地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务局,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搭建产销对接平台,组织本市大型超市、连锁生鲜超市及农贸市场等销售企业与大樱桃生产企业和种植户开展集中订货会,按需直采和直销本地大樱桃。开展网络营销和网络直销,依托供销社系统、邮政“村邮乐”等农村电商服务企业,合理布局村级电商服务网点。依托瓦房店市电子商务孵化基地等电商园区,对农村经纪人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为樱商进入电商平台提供网上开店、市场推广、运营维护等便捷通道。鼓励有条件的大樱桃生产主体与京东、淘宝、苏宁等电商企业实现无缝对接,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大樱桃销售,逐步形成网络化、远程化、高效化的现代交易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三是强化大樱桃采后处理。引导生产企业根据大樱桃质量标准划分产品等级,提高分级商品比例,实行品牌包装销售,实现优质优价、高端高价。开展大樱桃采后分检、贴标、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推行精包装销售,突出个性化、小型化包装,适应电子商务分等分级、产品包装、业务规范等标准要求。加快大樱桃贮藏保鲜技术研究应用步伐,逐步建立采后冷链体系,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大樱桃保鲜预冷分级设备,改造完善大樱桃贮藏库,延长保鲜时间,增加大樱桃的价值生命周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和支持大樱桃深加工企业,开展罐头、果酱、果汁、果酒、果脯、樱桃粉、冻果干等大樱桃产品深加工,进一步增加产品附加值。(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四是推进“大樱桃+文化旅游”深度融合。在充分完善大樱桃产业功能的基础上,积极开发利用旅游资源和文化资源,办好大连国际大樱桃节,以节庆活动为媒介,推动大樱桃重点产区实现农、文、旅有机融合。依托各地特有的生态环境、产业基础、历史文化和风俗民情,开展大连大樱桃休闲采摘等文化旅游活动,支持各大樱桃产区打造区域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品牌,开展辽宁省“一县一品”特色文化品牌创建。鼓励并支持规模大、条件好的大樱桃基地成为吸引国内外游客休闲采摘的重要载体。适时推出以大樱桃采摘为主的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和精品采摘园。(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农委)积极培育创建集现代农业、创意农业、农事体验、休闲养老于一体的产业特色小镇,更好地带动新农村的发展。(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大樱桃文化博物馆,展示大连大樱桃的发展历史、种质资源、品牌产品、生产水平、营养与健康知识等。(责任单位: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市农委)
(六)创新经营服务机制。一是创新生产组织形式。按照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培育壮大一批大樱桃龙头企业;采取“五统一”(统一标准化生产、统一农资采购使用、统一产品品牌、统一包装标识、统一销售)等方式,大力培育大樱桃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通过合作社的桥梁纽带作用,形成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商品化处理、品牌化经营、市场化营销一体化经营格局。(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二是创新经营合作机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多元合作”的发展思路,推动果园资源向种植大户、规模果园、专业合作社流转集中,并与加工营销龙头企业或专业社会化生产服务组织通过契约制、合作制、股份制等多种形式形成“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一体化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三是创新科技服务体系。加大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育力度,将引进专业人才与培养本土人才紧密联系,加快集聚大樱桃产业各环节领军人才,加大果农和企业人员培训力度,为推动大樱桃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责任单位:市农委,各涉农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充分发挥大樱桃协会作用,在技术指导的基础上,联合沈阳农业大学、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辽宁省农业科学院果树研究所等科研单位,成立大连市樱桃研究院,打造研发合力,开展组培苗繁育、酸樱桃加工、栽植模式展示等相关技术领域试验示范,为大樱桃的种苗引繁、精深加工和技术更新提供科技支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多种形式组建科研和技术开发机构,使企业真正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四是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充分发挥农业融资担保作用,积极引导大连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大樱桃产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担保,增加对大樱桃产业的信贷投放,重点支持设备购置、市场营销和精深加工等环节,确保大樱桃发展资金需求。积极开展“设施贷”等大樱桃金融服务新产品,探索以银行与担保、保险合作的形式,解决大樱桃种植户小额贷款抵押担保不足的难题。引导涉农银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大樱桃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金融局、市财政局、市农委)
(七)防范产业发展风险。一是强化产业发展风险防控。加强大樱桃自然灾害预报预警和病虫害预测及应急防治工作,按照《大连市种植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大连市农业重大有害生物灾害防控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大樱桃产业重大自然灾害和病虫害风险预防、应急处置和灾后生产恢复,按进口国植物检疫要求,做好有害生物监测调查工作,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大樱桃产业防范自然风险能力。(责任部门:市农委、市气象局)二是积极推进大樱桃政策性保险。组织开展大樱桃自然灾害保险,按照政策支持、市场运作、农民自愿的原则,通过保费财政补贴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大樱桃保险试点范围,增加保险种类,科学确定费率标准,减轻果农投保压力;逐步完善监测预警工作机制,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大樱桃指数保险等大樱桃产业所需要的商业保险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帮助农户参加保险,加大风险保障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户投保意识,逐步实现大樱桃产业保障全覆盖。(责任部门:市农委、市财政局、大连保监局、市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做好产业发展规划。把大樱桃发展当成乡村振兴的大事来抓,当作产业兴旺的具体抓手。坚持生态优先,规划先行。市县乡三级政府要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结合本地大樱桃发展实际,制定有当地特色的大樱桃产业发展规划意见,抓好产业布局,明确发展任务,拟定相关政策措施。确保组织到位、资金到位、措施到位。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将大樱桃产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在基础设施等项目向大樱桃生产基地倾斜。市财政根据大樱桃产业发展年度任务做好资金安排,进一步加大对大樱桃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对大樱桃基地发展、设施建设、种苗繁育、先进设施设备应用、绿色基地创建、“三品一标”认证、国外市场准入等给予补助,并继续支持做好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化肥农药使用减量、环境污染整治等专项行动,把政策目标由数量增长转到数量质量并重上来,引导带动大樱桃绿色发展。
(三)形成产业发展合力。各级政府要主动作为,市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承担推进大樱桃产业发展的责任。市农委牵头推进全市大樱桃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要将大樱桃产业发展列入经济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在基础设施等项目向大樱桃生产基地倾斜;市财政局要做好大樱桃产业发展资金筹措、使用、监管和融资平台管理等工作,对产业发展资金予以保障;市水务局要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滴水灌溉设备装备项目向大樱桃生产基地倾斜;大连海关要为大樱桃出口争取开辟绿色通道;国网大连供电公司要确保大樱桃生产用电需求;市委宣传部、市科技局、市国土房屋局、市商务局、市文广局、市质监局、市旅发委、市金融局、市气象局、大连保监局、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共同推动我市大樱桃发展步入快车道。
(四)完善金融服务机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推动大樱桃产业发展的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扩大信贷规模,增加对大樱桃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的小额贷款业务。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银企对接搭台服务,使银企双方加大相互之间的信息沟通力度,为双方创造良好合作空间。完善激励措施,为各类投资主体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农民积极筹资、政府持续加大投入、社会力量多方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投入大樱桃产业发展。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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