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政办发〔2018〕96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18-12-30 03:50:24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大政办发〔2018〕96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1号),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巩固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试点城市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和“四个着力”“三个推进”,紧紧抓住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和辽宁沿海经济带新增长极崛起的历史发展机遇,全面对标上海,深入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充分发挥大连辐射东北亚的区位优势和在“一带一路”中“桥头堡”和“延伸点”的重要作用,全面推动“中国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和“中国快递示范城市”建设。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为重点,以构建优质营商环境为保障,加强规划引领、协同带动、共建共享、融合发展,稳步推进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行业标准化、智能化、一体化,实现安全、快速、高质量发展,服务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和大连“两先区”建设。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行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相互配合更加高效,网络平台和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快递物流节点布局更加优化,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末端服务能力明显提高,智能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全市快递年业务量突破3亿件,专业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园区达到5个以上,社区快递综合服务站点1000个以上,农村快递物流公共取送点500个以上,与大连城市相匹配的电商快递综合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完善基础设施。

1.加强规划协同引领。落实大连市电子商务发展相关规划和《大连市邮政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统筹推进快递物流与电子商务专项规划衔接。将快递业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考虑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设施用地和快件大型集散、分拣等基础设施用地。鼓励各区市县、先导区在主城区周边规划建设快递物流园区。将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及快递物流相关仓储、分拨、配送等综合服务场所纳入公共服务设施相关规划,加强相关规划间的有效衔接和统一管理。(市建委、市国土房屋局、市规划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

2.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落实好现有相关用地政策,保障电子商务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积极支持利用工厂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电商快递设施或提供相关服务,原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在不改变用地主体、规划条件的前提下,利用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建设电子商务快递项目的,可在5年内保持土地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不变,5年期满后需办理相关用地手续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办理。(市国土房屋局、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3.完善快递服务网络布局。推动国际航空快递产业园、电商快递协同发展产业园、中国邮政集团大连电子商务示范园等沿渤海快递产业带核心园区及网库电商快递产业园、瓦房店电商快递产业园等相关电商快递园区建设,支持国内外知名电商快递企业在我市建设快件处理中心、航空及陆运集散中心、电子商务和快递配送一体化仓储中心、呼叫中心等基础设施,构建层级合理、规模适当、匹配需求的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网络。(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推进行业融合协同发展。

4.推动园区建设与升级。探索推广“互联网+电商产业园+快递物流园”融合发展新模式,引导新建电商园区优化空间布局,引进快递物流企业入驻;引导物流园等交易市场植入快递业务,向电商快递物流园区转型,实现由商品批发向供应链管理转变;引导有条件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自有快递物流配送体系,降低配送成本;鼓励传统快递物流园区转型升级,提升仓储、运输、配送、信息等综合管理和服务水平,实现集中仓储、高效分拣、快速配送、商品展示、网上销售等一体化功能,形成产业集聚效应,提高区域辐射能力。(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科技局、市港口口岸局负责)

5.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充分发挥大连的城市功能和区位优势,引导具备国际业务资质的企业深度介入跨境电商领域。充分发挥国际邮件互换局作用,推动邮政服务跨境电商发展。构建邮政综合服务平台,在邮政与快递、交通、电子商务等开展创新合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展合作范围、领域、内容、方式,推动邮政网络不断向开放、共享、合作的综合服务大平台转换。依托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保税模式业务,推动跨境电商园区完善快递物流基础设施,增强通关物流运营能力。(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大连海关、大连市税务局、民航大连安全监管局、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负责)

(三)推动行业标准化、智能化。

6.提高科技应用水平。鼓励快递物流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提升快递物流装备自动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大数据、云计算、机器人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领域应用,构建智慧物流体系,采用云仓储、路径优化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7.鼓励信息互联互通。在确保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和引导电子商务平台与快递物流企业之间开展数据交换共享,加强业务联动,共同提升配送效率。鼓励建设快递物流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发挥运力调配、交通引导、供给调节和市场服务等方面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供需信息实时共享和智能匹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8.促进供应链协同发展。推广国家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成功做法,鼓励仓储、快递、第三方技术服务企业发展智能仓储,延伸服务链条,参与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鼓励企业集成应用各类信息技术,整合共享上下游资源,促进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等无缝衔接和高效流动,提高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供应链协同效率。(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四)推动行业绿色发展。

9.促进资源集约利用。鼓励电子商务企业与快递物流企业开展供应链绿色流程再造,推广可重复使用的包装新产品,促进标准器具和物流包装的循环使用,提高资源复用率,降低企业成本。加强对电商快递企业的包装、仓储、运输、配送、分拣、流通加工全过程能源管理,在仓库、分拨中心、数据中心、管理中心等场所推广应用节水、节电、节能等新技术新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环保局负责)

10.推广绿色包装。全面贯彻落实《快递封装用品》系列国家标准,推广应用绿色包装技术和材料,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使用减量化、可降解、无污染、可循环利用的绿色包装箱、包装袋等,逐步取代难降解、非循环使用的传统包装材料。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开展绿色消费活动,提供减量包装、可降解塑料包装等绿色包装选择,依不同包装物分类定价,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或减量包装。在电商快递园区开展绿色包装试点示范,培育绿色发展典型企业;以高校为试点,推动包装回收再利用,建立多方协同回收体系,促进仓储配送和包装绿色化发展。(市邮政管理局、市质监局负责)

11.推行绿色运输与配送。积极推动快递物流企业加快调整运输结构,逐步提高清洁运输方式在快递物流领域的应用比例,大力发展多式联运。鼓励引导城市配送运营企业面向快递物流领域研发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电子商务交易、物流配送等信息,优化调度,减少车辆空载和在途时间,构建成熟完善的公共配送体系。(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

(五)优化快递车辆通行管理。

12.推动末端投递车辆规范运营。鼓励对快递服务车辆实施统一编号和标识管理,加强对快递服务车辆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规范快递服务车辆运营管理。引导企业使用符合标准的配送车型,推动配送车辆标准化、厢式化。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符合快递行业特点和发展的保险险种,支持快递企业为快递服务车辆购买道路交通事故相关保险。(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3.保障快递机动车辆便利通行。加强对大型物流中心、公用型城市配送中心和分拨中心等配送基础设施周边道路的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和设置货运车辆通行的标志标线,优化城市配送运输通道网络。督促企业使用排放达标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车辆。完善配送车辆通行规范,合理确定通行区域和时段,对快递机动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允许其按照限定的车型、时段、路线在市区道路通行,并在主城区通行、停靠、作业及事故处理等方面给予便利。机关、企事业单位、院校、住宅小区等应当为邮政快递服务车辆临时停靠、装卸、充电等提供便利。(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国土房屋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六)提升快递末端服务能力。

14.推广智能投递设施。鼓励将推广智能快件箱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项目,加快社区、高等院校、商务中心、地铁站周边等末端节点布局。积极引导快递企业参与智能快件箱(智能信包箱)的建设,搭建快递企业与第三方企业合作平台以及快递企业、邮政企业沟通合作平台。(市建委、市邮政管理局负责)

15.提高快递末端集约化服务水平。推动快递企业探索共同配送模式,鼓励快递物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连锁商业机构、便利店、物业服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合作,建设以快递实体门店、智能快件箱等为载体的城市末端公共取送点。推进现有城乡末端快递物流配送网点“多站(点)合一”并向公共取送点转型,促进快递末端配送、服务资源有效组织和统筹利用,实现集约发展。机关、街道社区、院校和物业应为快递企业提供条件和便利。(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负责)

16.推进“协同下乡”提档升级。优化农村快递资源配置,健全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节点、村级便民服务点为支撑的农村快递物流网络。支持快递物流企业自建、共建乡镇快递服务网点,鼓励第三方服务平台在村、镇开展快递配送服务。丰富村邮站功能,整合商贸、供销、快递等资源,建设集电商服务与快递物流配送于一体的农村电商快递公共服务站点,建立农村电商与快递精准扶贫长效机制,拓宽贫困地区农副产品销售渠道,实现贫困人口增收,有效服务“三农”。(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市商务局和市邮政管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的协调推进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和职责分工,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政策扶持。创新价格监管方式,引导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实现商品定价与快递服务定价相分离;明确公用型仓储、智能快件箱、快递末端综合服务场所和城乡末端公共取送点的公共属性,并将相关项目建设纳入便民服务、民生工程等支持范围。

(三)加强服务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实施快递末端网点备案管理,全面推行快递服务经营许可“互联网+政务服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鼓励我市电子商务、快递物流等相关协会、商会制定出台行业规则,组织签署企业自律承诺书,强化主体责任,落实“黑名单”制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四)加强行业人才培养。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开展安全、应急、电商等培训,提升快递物流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引导快递物流企业与相关院校共建人才培养基地,相关院校开设快递物流专业及课程,为快递物流企业输送专业人才;督促落实快递物流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社会化鉴定考试。

(五)健全统计监测制度。研究建立电商快递物流统计监测制度,逐步完善指标体系、创新调查方法,准确反映电商快递物流行业发展情况,为政府管理和企业经营提供依据。

(六)加强督办宣传。加大对本实施意见的督导检查力度,推动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加强政策解读及典型经验和案例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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