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公交规字〔2018〕7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9-01-11 05:36:54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流花地区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




穗公交规字〔2018〕7号




为缓解市区道路交通堵塞,优化交通组织,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我支队决定继续实施流花地区的交通管制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范围每天7时至22时禁止所有货车通行:

东面:解放路(三元里大道路口至盘福路口,含解放路)以西;

南面:盘福路、东风路(盘福立交至人民北路口)以北;

西面:人民北路(东风路口至流花路口,含人民北路)、流花路(人民北路口至站前横路口,含流花路)、站前横路(含站前横路)、站前路(环市路口至站前横路口)以东;

北面:环市路(解放路口至站前路口,含环市路)以南。

以上路段除特别注明外,均不含所指的道路。

二、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警用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三、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四、本通告自2018年12月1日零时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特此通告。



 

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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