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7〕22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23:14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7月份全市政府网站普查情况的通报





榕政办〔2017〕2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政府网站普查抽查的通知》(闽政办函〔2016〕59号)要求,从2017年6月开始,我市每月组织开展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现将7月份普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普查范围为我市登记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中正常运行的政府网站,共72家,比上个月减少了8家。其中市直部门网站36家,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12家,县直部门网站24家。此次普查发现不合格网站8家,不合格率11.11% 。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县(市)区政府对政府网站普查工作不力。部分县(市)区政府未能及时登陆“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系统”查看本辖区政府网站是否存在问题,未能及时针对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导致本辖区多家县(市)区直部门网站的基础信息表内容错误,如:网站管理人员与联系方式发生变化没有及时修改;网站升级改版后新地址没有及时更正。此次普查发现闽侯县问题较多,被查出三家县直部门网站存在问题,情况较为严重。


(二)行政服务类网站和采购类网站监管缺失。部分县(市)区的行政服务类网站栏目冗余繁杂,存在大量空白栏目与错链;采购类网站地址变更未及时登陆普查系统进行更改,也未及时向市数字办报备。


三、工作要求


(一)加快推进县(市)区直部门网站集约化建设。8月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完成本辖区内部门网站整合工作,关停县区部门网站,县区部门统一依托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将移交市效能办予以效能问责。


(二)加强网站严重错别字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对拟上网信息严格把关,安排专人每日登陆福州市网站群运维监管平台,查看本单位网站是否存在问题,及时整改严重错别字等问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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