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7〕217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23:24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7〕2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保障我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顺利实施,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杭 东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易承卫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陈宗胜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武闽 市商务局副局长


成 员:邱必就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周 璇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总监


沈鹭滨 市商务局副局长


张麒蛰市建委副主任


金德荣 市城管委副主任


林贞华 市财政局调研员


黄瑞忠 鼓楼区政府副区长


汪映霞 台江区政府副区长


林文峰 仓山区政府副区长


毛向标 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陆裔波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黄 中 市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程秀明 市水务公司副总经理


林 欣 市消防支队副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开展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黄武闽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商务局沈鹭滨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如遇人事变动,由继任同志自行接任,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二、工作职能


(一)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研究制定农贸市场改造提升相关政策,安排部署重大工作任务,对重要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承担领导小组文电、会务以及项目跟踪服务等日常工作,切实加强与各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组织开展相关调研,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有必要时应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对具体工作落实情况和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宜进行督办通报等。


(三)各区政府负责承担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具体执行任务。各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及专门机构,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方案,确保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四)市直各有关单位负责根据自身业务职能,积极配合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参与具体项目的实施和考核验收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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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