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7〕189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7〕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7〕18号)以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为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
(二)研究提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
(三)对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
(四)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林 飞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朱汉民 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兼市海防办主任、兼市爱卫办主任
成 员:潞 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市委外宣办主任、市委网络办主任
谢竞红 市经信委副主任
黄大明 市民政局副局长
方振荣 市司法局副局长
邹勇志 市科技局副局长
黄新秋 市农业局副局长、市委农办副主任
徐 强 市商务局副局长
朱祖辉 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宋 军 市地税局副局长
欧阳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曾伟东 市数字办主任、兼市“智慧福州”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巧洪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总监
叶 军 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陈瑞叔 市建委调研员
林春耀 市公安局调研员、办公室主任
魏善庆 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兼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林 华 市发改委副调研员
邓文杰 市交通委副调研员
肖德万 市卫计委副调研员
戴宗均 市国土局副调研员
肖祥艳 市教育局副调研员
黄运华 市财政局副调研员
郑修山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王建波 市环保局副调研员
敖小伟 市水利局副调研员
潘忠杰 市审计局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可对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数字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
五、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主动研究政务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积极参加领导小组有关工作,认真落实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各成员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7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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