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7〕11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安办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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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食安办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7〕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市食安办制定的《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作》已经市十五届政府2017年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1日


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重点工作.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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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