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7〕9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28:04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榕政办〔2017〕9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特色小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闽政〔2016〕23号),加强对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建立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筹推进特色小镇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特色小镇建设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组织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落实配套政策,推进土地管理、投融资体制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三)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加强综合评估、分析和总结,推动落实特色小镇相关工作。


(四)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严可仕 市政府副市长


副召集人:张则铭 市政府副秘书长


游通铃 市发改委主任


陈漠诚 市建委主任


翁芳明 市农业局局长


成 员:杨 奇 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蔡峻林 市重点办副主任


魏学友 市城乡建设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


谢竞红 市经信委副主任


叶 明 市卫计委副主任


秦 凡 市金融办副主任


李 仲 市国土局副局长


翁华锋 市规划局副局长


金晖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杨 航 市统计局副局长


李春茂市旅游局副局长


黄礼滨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国生市海渔局总工程师


黄武闽 市商务局副局长


刘 亮 市文广新局副调研员


王博斌 市科技局副调研员


林继承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徐金泰 鼓楼区委常委、副区长


沈 力 台江区政府副区长(挂职)


魏道航 仓山区政府副区长


林 欣 晋安区政府副区长


张发春 马尾区政府副区长


张新怿 福清市委常委、副市长


黄雨涛 长乐市政府副市长


叶 玲 闽侯县政府副县长


陈坚斯 连江县政府副县长


张 凯 闽清县政府副县长


徐 超 罗源县政府副县长


许以章 永泰县委常委、副县长


林 武 福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特色小镇办),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重点办副主任蔡峻林任办公室主任,市建委、经信委、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局、商务局、旅游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席会议成员随工作岗位变更而自动更替,不再另行发文。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特色小镇工作具体需要,指定专人适时参加办公室相关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上年度特色小镇规划建设推进工作,研究部署本年度总体工作安排。


(二)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市特色小镇办要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三)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要在每年5月15日前和11月15日前,提供特色小镇规划建设工作进展情况和后一阶段工作安排,报市特色小镇办汇总。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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