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6〕13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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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水利局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方案的通知





榕政办〔2016〕136号





各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建委、城管委、交通委、水利局、海洋与渔业局、园林局,福州高新区管委会:


《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8月2日

关于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方案

市水利局

(2016年7月)


为落实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监管工作责任,进一步完善河道区域管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根据“河长制”河道属地管理原则及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闽清县责任水域


从水口坝下至鸿尾青马之间的主干流河段及其区间的支流与河叉(不含青马左岸水域属于闽侯县地界的小箬、汤院河段)。


二、闽侯县责任水域


1.属于闽侯县地界的小箬、汤院河段的青马左岸水域。


2.从鸿尾青马到淮安分流口之间的闽江主干流河段及其区间的支流与河叉。


3.从淮安分流口至沈海高速乌龙江特大桥(闽侯段)南港河道中心线临闽侯侧的河段及其区间的支流与河叉,其中,高新区段水域由福州高新区管委会负责。


三、鼓楼区责任水域


从淮安分流口至西河泵站之间的北港河道水域。


四、市闽江下游管理处责任水域


从西河泵站至魁岐水闸之间的北港河道水域。


五、仓山区责任水域


1.从闽江北港魁岐水闸到沈海高速乌龙江特大桥之间南北港河道中心线临仓山区侧河段及其区间的支流与河叉。


2.从淮安口至沈海高速乌龙江特大桥南港河道中心线临仓山侧的河道水域及其区间的支流与河叉。


六、马尾区责任水域


1.从福州市闽江北港魁岐水闸至长安投资区古杉生物柴油码头之间的河道中心线临马尾侧河段及其支流与河叉。


2.环绕琅岐岛的河道中心线临琅岐岸侧的河段及其支流与河叉。


七、连江县责任水域


从长安投资区古杉生物柴油码头至川石岛(包括粗芦岛、壶江岛)河道的中心线临各岛屿岸侧河段及其支流与河叉。


八、长乐市责任水域


从乌龙江高速公路桥到琅岐大桥上游河道中心线临长乐岸侧的河段及其支流与河叉。


以上责任水域的保洁管理,由各有关县(市)区政府及市直有关单位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其中金刚腿段下游水域属于海域,由市海洋渔业部门根据相关法规进行管理。


附件:闽江下游福州段水域保洁责任划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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