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6〕111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36:3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榕政办〔2016〕1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建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闽政办〔2014〕65号)和《福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健全我市教育督导体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成立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督导重大方针政策;审议全市教育督导发展规划和重大事项;监督市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统筹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聘任市政府督学;发布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陈 晔 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黄建雄 市政府副秘书长
唐 希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委 员:黄敬池 市发改委副主任
黄 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路 市建委副主任
曲鲁闽 市卫计委副主任
黄敦蒲 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振奋 市财政局副局长
郑生明 市审计局副局长
周稚青 市人社局副调研员
福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1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