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6〕95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37:20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通知





榕政办〔2016〕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夏季消防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各行业职能部门作用,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夏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抓好火灾防控基础相结合的方式,周密部署统筹推进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福建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闽政办〔2014〕68号),逐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行业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及职责任务,督促开展本行业、本系统、本领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教育、民政、卫计、文物等单位要严格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制定的行业单位消防管理标准,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创建活动。

二、全力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消防专项规划修编和执行工作的通知》(闽政办〔2015〕145号),按计划开展城市、县城和全国重点镇城乡消防规划修编工作,强化市政水源建设与维护工作。认真实施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城市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池取水口、消防装备器材、消防训练基地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贯彻落实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和社区服务窗口整合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6〕17号),将消防管理纳入全市网络化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查改隐患、人员培训等工作,运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逐步实现实体化运作。大力加强石化特勤消防力量建设,福清市江阴化工集中区、连江县可门经济开发区要建设重型化工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伍,并落实车辆、装备、人员、场地等配备标准,确保相应的编制、经费与后勤保障。加快推进地铁消防站建设,启动地铁专职消防队伍的征召培训工作,落实地铁专用车辆器材装备采购,尽早形成战斗力。化工生产储存企业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制定预案,开展针对性演练。

三、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深入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推进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整治。组织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各地要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纳入当地电动车管理有关规定,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加强电动车生产、经营、销售的源头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小区管理单位负责公共区域的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加强对居民楼院电动车存放、充电管理。强化电气火灾防范工作,电力部门要开展居民住宅楼配电设施火灾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对严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被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但整改难度大、关停查封后会对经济社会稳定产生影响的单位、场所要挂牌督办,同时要紧盯冬春火灾防控期间尚未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区域性火灾隐患,督促尽快整改。

四、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

各地要完善微型消防站建设,整合单位社区保安、重点岗位员工、物业管理人员、治安联防队员、社区工作人员、网格管理员、消防志愿者以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多种力量资源,结合值班安排和在岗情况,分时段优化人员编组,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明确微型消防站职责分工,定期开展技能培训和消防演练,确保发生火灾3分钟内到场处置。以微型消防站为支点,在商业区、旅游区、开发区等重点单位集中区域,建立消防安全联防协助组织,努力实现互查互检和通讯联络、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点区域消防安全保障。要加强社会火灾技防能力,在居民家庭、小场所、小作坊、“三合一”场所以及老年人、少年儿童、残疾人活动场所,推广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实用技术。结合“智慧城市”建设,运用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采取由政府投资运营或政府委托有关机构运营的“政府模式”,建立城市消防安全远程监控系统,争取9月底前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率要达到60%。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针对火灾预防、灾害自救、逃生技能、隐患自查等方面,创作易学易懂的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利用各级主流媒体等宣传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负责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全市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协调落实、情况汇总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于6月15日、9月10日前分别将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工作总结报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许雨,电话:87089790;阮妍莉,电话:87089791)。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6月8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55459.html

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