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6〕73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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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2016-2020)的通知





榕政办〔2016〕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2016-2020)》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5月10日 

 

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2016-2020)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推动中国足球事业发展的有关要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福州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运动蓬勃发展,促进校园足球整体水平的提高,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中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5)》、中央六部委联合制发的《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以及全国学校体育工作座谈会、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立足实际、因地制宜、统筹协调、改革创新、全面普及、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作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素质教育、引领学校体育改革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充分发挥足球育人功能,遵循人才培养和足球发展规律,理顺管理体制,完善激励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大力普及足球运动,培育健康足球文化,弘扬阳光向上的体育精神,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为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大胆推进改革创新,分步实施、逐步推进,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符合人才成长规律、青少年广泛参与、运动水平持续提升、体制机制充满活力、基础条件保障有力、文化氛围蓬勃向上、具有福州特色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的有效机制,为我市全面实施国家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整体提升我市校园足球运动水平奠定基础。

(一)普及校园足球活动。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全市各级学校逐步推广和普及足球运动,使学生广泛参与足球活动,校园足球人口显著增加,学生身体素质、技术能力和意志品质明显提高,形成有利于大批品学兼优的青少年足球人才脱颖而出的培养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市设立200所以上市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创建100所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全市青少年足球人口达到30万,重点建设覆盖小学至大学阶段共20支左右高水平足球运动队,争创至少1个“全国校园足球示范区(县)”。

(二)建立校园足球管理体制。按照“政府主导、学校主体、企业支持、社会参与”的原则,市、县(市)区两级全面建立由教育部门主管,教育、体育部门结合,其他相关部门、单位以及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校园足球管理体制。

(三)完善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和人才培养机制。全面建成覆盖班级、院系、校际、俱乐部、县(市)区、市级等各类别,丰富多样、规范有序、纪律严明的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以及发掘、选拔、培养、提升足球后备人才的有效机制,做到与国家和省校园足球竞赛机制、人才培养机制完整衔接。

(四)建立完善的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保障机制。全面健全完善各项保障机制,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发展保障体系,包括: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科学有效的校园足球评估制度、规范完善的运动安全管理体系,配置充足的师资力量,合理布局的足球场地设施,通畅的足球后备人才持续成长通道。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规范管理。根据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规划,制订我市校园足球的具体实施方案和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强化政策、标准和项目引导,规范和帮助各县(市)区及各校开展校园足球工作,促进青少年校园足球健康有序发展。构建校园足球管理服务的网络系统平台,实现对全市校园足球球员档案、赛事信息、新闻资讯等相关数据的即时存储、便捷使用和高效管理。

(二)注重统筹协调,推进普及工作。

1.加强统筹推进普及。统筹考虑城乡、区域和学校类型,按照《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要求,本着“成熟一批、发展一批”的原则,逐年遴选一批校园足球工作突出的学校作为校园足球特色校,不断扩大福州市校园足球特色校布点规模。同时,大力扶持女子校园足球运动发展,逐步扩大定点学校女足队伍规模,有计划、有重点地培养优秀年轻的女足教练员和裁判员,为参与女子足球运动的青少年提供帮助和服务。

2.扶持特色引领普及。重点对入选的全国校园足球特色校进行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其在提高普及程度、落实足球进课堂、组建足球运动队、举办校内足球联赛和改善设施条件上不断提高水平和办出特色,发挥其在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中的骨干、示范和带动作用。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创建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县),先行先试,积累经验,帮助推进全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

3.培育文化巩固普及。坚持“阳光体育、快乐足球”理念,在青少年学生中大力倡导“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顽强拼搏、健康成长”的校园足球文化。学校要充分利用大课间、课外活动及节假日组织青少年学生围绕足球项目,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足球文化活动。各级教育、体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和各类学校要组织开展以校园足球为主题的趣味赛、对抗赛、挑战赛、足球嘉年华活动;积极参与足球名宿、足球明星进校园、青少年足球夏令营、校园足球小球王评选等活动,在校园内外掀起“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的热潮和氛围。电视台、电台、网络媒体要及时报道、转播和直播学生足球赛事活动,大力宣传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理念、育人功能,校园足球文化、先进事迹和典型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全社会关注校园足球的浓厚氛围。

(三)深化教学改革,实施足球课程。按照不同年龄阶段科学设计,建立健全校园足球教学和训练体系。以“循序渐进、普及知识、培养兴趣、健康快乐”为基本要求,有计划地逐步把足球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现代信息纳入中小学(中职学校)的体育课程必修内容,并适当加大比例,不断提高足球教学质量。按照体育课程标准和各水平学段教学的要求,组织专家团队编制校园足球教学纲要并对学校体育老师每学期组织专题教学辅导培训。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须按要求开设足球课程,小学、初中足球特色学校每周需开设1学时的足球教学课,高中每学期不少于18学时的足球教学课,并在课外活动中加强足球运动的推广,同时每学年要对学生进行足球基本技能考核,并纳入其足球成长档案。鼓励和支持各级各类学校创造条件开设足球课,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爱足球”、“踢足球”、“看足球”。在达到一定普及程度的基础上,争取将足球运球基本技能纳入体育中考考试选考内容。

(四)健全竞赛体系,完善足球赛制。

1.开展丰富多样的赛事。广泛开展多样化的足球竞赛活动,要求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须积极引导和组织学生组建足球队,逐步形成“班班有球队、周周有比赛、人人能参与”的校内竞赛氛围,组织小学低年级学生参加趣味性足球活动,从小学三年级及以上到初、高中学校,要组织班级、年级联赛,开展校际邀请赛、对抗赛等竞赛交流活动。组织市属高校开展院系学生足球联赛和校际交流活动等。在广泛的群众足球运动的基础上,鼓励各县(市)区组建代表本区域的各级学生足球代表队,同时也鼓励各校组建足球代表队开展比赛。加强与体育部门、企业的协调合作,支持和引导学校或青少年学生参加经教育部门认可的各类社会组织举办的公益性足球比赛和足球活动。通过各类足球比赛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参加校园足球活动的热情,培养对足球运动的兴趣爱好与运动技能。

2.形成稳定规范的赛制。规范竞赛管理,构建包括校内竞赛、校际联赛、区域选拔在内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体系,建成纵向贯通、横向衔接和规范有序的大学、高中、初中、小学四级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机制,从中发现、选拔和重点培养学生足球运动苗子。做好学生足球学习、训练、比赛及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登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立学生运动员和青训运动员注册系统。注重校园足球赛事与职业联赛、区域等级赛事、青少年等级赛事的有机衔接。维护公正严明的赛纪,提倡公平竞赛,安全竞赛,文明竞赛,完善裁判员公正执法、教练员和运动员严守赛风赛纪的约束机制。规范青少年观赛行为,引导他们遵纪守法、文明观赛,形成良好的青少年校园足球竞赛风气。

(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资力量。

1.多渠道配备师资。有效整合资源,采取多种形式,逐步配足补齐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足球教师,一方面优先满足足球特色学校对专业足球教师的用人需求,通过适当放宽招聘对象、条件范围,从退役的足球运动员中择优招聘补充一批优秀的足球专业人才,充实足球专业教师队伍;鼓励现有体育教师和有足球特长的其他学科教师任教,依托体育院校、足协组织对非足球专业的体育教师进行足球教学、训练和裁判的专项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后颁发培训证书并担任学校足球教师工作。调整足球教师录用标准,放宽要求,注重德能,鼓励学校优先录用足球教师,同时积极引进人才,招聘一批优秀的退役专业足球运动员,成为足球教师;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力量,聘请专业能力强、思想作风好的足球教练员、裁判员、优秀足球退役运动员担任校园足球兼职教师、教练员、比赛裁判和赛事组织等工作,充实校园足球师资队伍;聘请现役运动员、教练员和足球专业的大学生担任学校的足球社会指导员,与中小学校定点挂钩,有计划地到学校指导学生足球训练与足球竞赛活动。每年开展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福州市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积极性。

2.多方式培养培训师资团队。从2016年实施校园足球五年“市培计划”,对培训资源进行统筹,分清主次,按照不同时期的需要逐步对特色学校校长、校园足球骨干教师、教练员和各级管理人员(包括中层干部、班主任、专业教师、足球指导员、医务人员、财务、宣传等)开展不同层次的培训,提高其对校园足球的认识,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开展校园足球优秀教练员、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评选活动,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参与校园足球推广工作的积极性,并支持和选派优秀校长、优秀教师、教练员参加“省培”、“国培”等高层次培养进修,帮助进一步提升。

  (六)加快场地建设,完善场地设施管理。各县(市)区要加大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改造力度,把校园足球场地列入城镇化发展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改善基本办学条件实施工作,按照因地制宜、逐步改善的原则,加大场地设施建设力度,创造条件满足校园足球活动要求,鼓励建设小型多样化足球场地设施。在现有青少年培养、实践基地建设中,规划和建设好足球场地和设施。统筹好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改革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形成新建场地、学校和公共体育设施共享共用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完善领导机构,加强组织管理。成立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履行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宏观指导、制订政策、统筹协调、综合管理等职责和任务。领导小组由市教育局牵头,成员由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文广新局、市体育局和团市委组成。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及议事规则参照《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及议事规则》执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负责全市校园足球的日常工作,办公室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及各成员单位联络员组成。各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实行校长总负责,分管校长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成立校园足球工作小组。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本地区校园足球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

校园足球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教育部门负责统筹规划、综合管理,牵头推进实施校园足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配合做好有关校园运动场地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政策支持,按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对校园足球经费预算做好相关审核工作,并对相关资金使用进行监管;体育部门负责加强技术指导、行业支持和相关服务;宣传部门和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负责统筹营造社会舆论环境,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意义和价值;共青团负责协助教育部门组织各类校园足球活动;教育督导部门要完善督导评估办法,把校园足球工作列入学校体育督导指标体系,加强督导检查。

(二)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加大校园足球经费的投入,建立以市、县区两级财政为主体,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经费投入机制。安排市、县(市)区两级青少年校园足球发展经费,用于已有校园足球场设施条件的改建、改善,新(改)建足球场地及本地各级校园竞赛的组织师资培训、特色校发展、组织联赛、运动员保险购买、课程建设与教学实施、器材设施添置、校园足球文化建设等,形成青少年校园足球持续发展保障体系。学校要落实体育教师(教练员)工作量待遇,同时采取灵活多样、合法规范的方式争取热心企业和公益人士对校园足球的支持,以有效改善校园足球活动的条件。

(三)建立校园足球评估制度。在全市的层面上,实施校园足球教学、训练指南和学生足球运动技能等级评价标准的研究和指导,引导学校开展规范的教学、训练;研究制定福州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综合评价标准。建立校园足球监管机制,将其纳入教育督导评估内容,建立健全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制度,将校园足球发展作为实施考核素质教育、推进学校体育改革的重要举措,纳入各县(市)区和有关学校年度工作考核,实行对校园足球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学质量等方面的动态管控,促进校园足球持续健康发展。

(四)完善学生安全保障体系。根据《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要求,研究出台校园足球安全管理办法。加强校园足球运动伤害风险管理,制定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检查和管理。加强运动安全教育、检查和管理,增强学生的运动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全面实施校方责任险的基础上,积极完善政府购买学生体育运动伤害险的办法,建立学生运动意外伤害事故第三方调解机制,进一步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决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五)疏通足球后备人才持续成长通道。合理规划安排区域内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校园足球项目推广学校的布局,做好足球后备人才梯队衔接,为福州市有足球特长的学生创设持续发展的通道。完善足球特长生招生升学政策,激励学生长期积极参加足球学习和训练。组建市级、县区级两级青少年足球培训基地,建设至少两个市级校园足球基地,同时以县市区为单位,依托“青少年活动中心”,成立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开展区域性集中训练。基地及俱乐部配备高水平教练、建设宿舍、教室,提供各种训练、活动场地及专业器材,作为校园足球活动训练、培训、集训及对外交流基地。利用寒暑假及节假日组织足球精英训练营,组织各校优秀足球运动员接受高层次足球训练和指导,积极培养选拔我市各梯次足球人才。做好学生足球学习、训练、比赛及足球运动技能等级情况登记,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建立学生运动员和青训运动员注册系统。建立教育、体育和社会相互衔接的人才输送渠道,拓宽校园足球学生运动员进入国家足球后备人才梯队、有关足球职业俱乐部和选派到国外著名足球职业俱乐部的通道。

(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要加大规划、政策、标准引导力度,多渠道调动社会力量支持校园足球发展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职业足球俱乐部、足球学校、体育运动学校在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体育俱乐部、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联合开展有利于校园足球发展的公益活动。完善相关政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校园足球领域。多渠道拓宽社会资金,多举措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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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