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5〕158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四至范围及功能定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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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四至范围及功能定位的通知





榕政办〔2015〕1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四至范围及功能定位》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8月9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


四至范围及功能定位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实施范围为31.26平方公里,涵盖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福州保税港区。其中,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包括5个区块,分别为:马江区块、快安区块、长安区块、琅岐区块、南台岛区块;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包括2个区块,分别为:新厝区块(A区)、江阴区块(B区)。为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又好又快发展,突出各区块地方特色,实现差异化,现制定四至范围及功能定位如下:


一、马江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马江,南至马山路,西至君竹路,北至青洲河。


2.功能定位: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经贸平台、文化创意、商品展示交易。


二、快安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马尾大桥,南至闽江,西至东方名城,


北至福马路。


2.功能定位:高新技术产业、产业金融、服务贸易(跨境电商)。


三、长安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闽江,南至东街山,西至沈海高速公路,北至琯头镇。


2.功能定位:加工贸易、保税仓储、冷链物流。


四、琅岐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红光村,南至现状轮渡码头进岛路,西至闽江,北至农田。


2.功能定位:旅游、教育培训、医疗养生。


五、南台岛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三环路,南至林浦路,西至前横南路,北面以闽江岸线为界。


2.功能定位:两岸金融服务创新、会展专业化服务、商品展示交易。


六、新厝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西港,南至新江公路,西至经七路,北至纬六路。


2.功能定位:先进制造业(侧重发展汽车保税改装及维修,飞机研发、制造、运营及维修等)、融资租赁。


七、江阴区块


1.四至范围:东至14号码头,南至江阴湾,西至华兴路,北至庄西林村。


2.功能定位:国际航运物流、整车及零配件进出口贸易、保税仓储及保税展示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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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福州市, 榕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