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5〕140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5〕1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闽政办〔2015〕84号)精神,为深入推进我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市政府决定成立福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忠勇担任协调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松,市政府副秘书长、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主任黄建新,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督查室主任纪文杰,市委编办主任陈涌华,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魏善庆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在我市各地各部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全市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各地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等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等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市审改办,对外以“福州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审改办陈涌华(市委编办主任)担任,副组长由市委编办调研员唐文贵、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周建国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国务院和省政府下放审批事项的承接,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市发改委主任陈继鹏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韶红、市经信委副主任吴银恕、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聂晓梅、市环保局副局长汪家升、市建委系统党委书记张华利、市房管局副调研员杨长茂、市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陈珍光、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周建国、市数字办副调研员许剑锋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林中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调研员龚家颿、市卫计委副主任于萍、市教育局副局长严星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我市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林恒增担任,副组长由市物价局局长李占卫、市经信委副主任翁云疆、市民政局调研员吴越、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赵晋峰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蔡福勇担任,副组长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林开华、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薛文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梁栋担任,副组长由市卫计委系统党委专职副书记曲鲁闽、市教育局副局长陈红、市科技局副调研员郑秀玲、市文广新局副局长陈思源、市体育局副局长李艳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我市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副秘书长王振松担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审改办唐文贵(市委编办调研员)、市发改委调研员陈锦榕、市人社局调研员龚家颿、市财政局副调研员赵晋峰、市市场监管局副调研员薛文等专题组牵头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全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推动各县(市)区地方改革工作;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编发工作简报;联系新闻宣传、网络信息等主管部门组织媒体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二)督查组
组长由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督查室主任纪文杰担任,副组长由市效能办副调研员林希全、市审改办唐文贵(市委编办调研员)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地方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魏善庆担任。
主要职责: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及相关文件进行法律审核,及时组织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路线图和时间表,拿出“啃硬骨头”的真招实招,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深入。
(二)市直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参照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强化责任、强力推动,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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