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政办〔2014〕18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7 06:47:39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4〕18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我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的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福州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研究确定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中相关政策,加强统筹协调,扎实推进全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


二、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陈 晔 副市长


副组长:梁 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 勇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林开华 市发改委副主任


李小荣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 林 市教育局副局长


陈 亮 市教育局副局长


福州市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福州市教育局;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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