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8〕56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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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8〕56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四好农村路”和“3+1”旅游公路建设,提升改善农村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助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全域旅游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提升改善农村交通保障和服务能力为目标,以强化县(市、区)政府主体责任、创新农村公路建设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创新发展理念,改进发展方式,充分发挥省会城市引领示范作用,切实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和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提供良好交通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市级统筹,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奖补引导和市场机制作用,合力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供给效率和供给质量。


2.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加强顶层设计与政策支持,着力解决农村公路标准不高、结构不合理、管理养护不到位,特别是旅游公路通达深度不够、不适应全域旅游发展需要等突出问题;重点改善贫困地区群众出行条件,进一步优化路网结构,不断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3.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统筹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综改试验区建设等融合发展,更好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中的作用;统筹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推进城乡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均等化;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公路可持续发展。


4.坚持保护生态、安全至上。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突出农村公路特别是旅游公路的专用性、安全性、智慧型、友好型功能特点,优化农村公路路网结构和设计功能、设计标准、设计方式,最大限度利用现有公路资源,最大程度减少耕地占用和生态破坏;着力完善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排水设施,加强超限超载治理和交通管理,确保行车安全。


5.坚持实事求是、效益优先。综合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和市场开发潜力,按轻重缓急安排项目建设。优先安排纳入脱贫攻坚任务、对民生改善发挥直接作用的项目,对旅游发展、产业转型有直接效益的项目。防止盲目投资、重复建设。


(三)建设目标


到2019年底,实现全市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100%通客车。


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底,全市基本形成“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农村公路路网结构进一步优化,技术等级明显提升,工程质量显著提高,配套设施基本齐全;管理养护全面加强,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长足发展,物流体系健全完善,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新型城镇化建设要求。


到2022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能力适应、安全保障、环境友好的农村公路交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成主线串联、支线循环、连接线成网的“城景通、景景通”“快旅慢游深体验”的全域旅游公路网。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建设好农村公路,助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1.健全完善发展规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从本地实际出发,在已完成的镇、建制村“畅返不畅”调查和农村公路普查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健全农村公路基础数据库;按照各县(市、区)《县域“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0年)》安排,合理确定功能定位、布局方案、建设重点,优化路网结构,完善路网布局;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及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城乡一体化、综合交通、产业布局等专项规划的高度融合、有效衔接,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前瞻性,提升规划的层次、品位和质量。2018-2020年,全市规划新改建农村公路1925公里;规划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526公里。


2.加快农村公路提档升级。通过实施县乡公路改造、畅返不畅、养护提质、安全生命防护等工程,集中解决通村公路“畅返不畅”、排水设施不完善、山区公路急弯险坡落石、桥梁隧道安全隐患、路网联通度不够、城乡结合部道路品质低、市域出口路通行能力低等问题。工程建设中严格落实“三同时”“七公开”制度,全面推行标准化,具备拓宽条件的农村公路,提高技术标准进行改造;不具备拓宽条件、交通量小的农村公路,采用路面拓宽、路肩硬化、增设错车道等综合方式进行改造。交通运输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成立竣工验收委员会,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规定,及时对完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到2019年底,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率达到100%,规划内扶贫公路建设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到2020年,规划内需改造的县乡公路建设任务完成率达到100%,基本实现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率100%,农村公路危桥总数逐年下降、当年改造。


3.重点推进旅游公路率先突破。2018-2022年,全市规划新建旅游公路453.9公里,投资规模40.5亿元。加快推进东、西山旅游通道建设,完成太原环城旅游公路暨公路自行车赛道工程、天龙山旅游公路、太古路旅游公路、古交至岔口旅游公路、万柏林区王封至一线天旅游公路、清徐县东清线旅游公路、阳曲县棘三线、双阳线至红峗山旅游公路等建设项目,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促进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印发的《山西省黄河、长城、太行三大板块旅游公路设计技术指南》(试行),精心设计,提升现有通道技术标准,融合利用景观风貌,合理配置安全设施,完善旅游公路服务设施,着力打通城市与景区、景区与景区、交通节点与景区之间的通道,使公路交通与旅游融合发展,形成适应全域旅游要求的旅游公路网。


4.开展品质工程示范创建工作。强化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普通县乡道原则上达到等级公路标准,旅游公路可适当提高建设标准,通客车的村道原则上路基宽度不低于5.5米、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不具备拓宽条件的公路增加错车道及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满足安全通行条件。健全工程质量责任制,强化施工过程控制和质量检验,新改建项目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运用现代旅游交通理念和借景、造景等手段,将自然生态、风土人情、乡村特色、传统文化等融入旅游公路规划、设计、建设之中,与沿线乡村风貌、田园风光、旅游景区等充分融合,打造具有当地特色的精品农村公路,让农村公路从“走得通”向“畅舒美”转身。2018-2020年,各县(市、区)每年建成1-2条品质工程示范路。


(二)全面管理好农村公路,提升服务水平


1.落实管理主体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落实农村公路管理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和村民的作用,做到“有路必管、管必到位”。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督促落实管理责任,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2.深化管理体制改革。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细化县道、乡道、村道管理责任,建立“政府主抓、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农村公路管理体制和“县有路政员、乡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农村公路三级保护队伍,健全县、乡、村三级管理体系,原则上不再成立新的机构。将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交通运输执法体制改革纳入地方政府机构改革,规范设置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理顺管理人员经费保障渠道。到2020年,县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和综合执法机构设置率达到100%,机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比例达到100%。


3.全面推进依法治路。加强农村公路执法能力建设,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执法联动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农村公路治超站点和保护设施,严肃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及其他各类破坏、损坏农村公路设施的行为。深入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继续推进农村公路绿化美化标准化建设,打造“交通畅通、整洁有序、生态优美、出行安全”的通行环境。到2020年,农村公路非法超限超载运输基本消除,具备条件的路段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


(三)全面养护好农村公路,巩固建设成果


1.实施养护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建设是发展,养护也是发展,而且是科学发展、持续发展”理念,克服“重建轻养”,把养护摆到重要位置。把旅游公路作为农村公路养护的重中之重,按照“县为主体、分级负责、群众参与、保障畅通”原则,科学编制养护发展规划,推进养护决策科学化、养护管理常态化、养护机制市场化,实现路况稳定提高、路网良性运行。到2020年,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2.深化养护机制改革。培育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积极探索PPP等市场化方式,引导专业化公司参与农村公路养护,提升养护专业化水平。对采用PPP方式建设的农村公路项目,将养护质量作为项目运营绩效评价的重要指标,与政府付费或补贴相挂钩,引导社会资本更加注重公路养护管理,保持路况稳定。积极推行路面清扫、边沟清理等日常养护农民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模式,构建“群专结合”的养护机制。


3.落实养护保障措施。实施“互联网+农村公路”工程,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理信息化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加强路况检测与数据分析,科学制定养护计划,及时高效实施公路养护,努力提升养护质量。到2020年,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比例达到75%以上,路面技术状况指数(PQI)逐年上升。建立养护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市每半年、县每季度对辖区内农村公路养护开展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与养护补助资金、个人奖惩挂钩。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加强养护资金管理,提高养护资金使用效益。到2020年,市、县两级政府养护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满足正常养护需求。


(四)全面运营好农村公路,共享发展成果


1.着力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村村通客车工程,完善农村客运站场设施,构建以县城为中心、以乡镇为节点、覆盖建制村的农村客运服务网络,做到路通、车通。大力发展农村旅游客运,加强旅游景区客运站点建设,推广运旅一体化经营模式,培育集约化经营、规范化管理的经营主体。积极推进农村客运公交化,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镇村公交、旅游公交;不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网约、电话预约、定时公交车等形式满足村民需求。鼓励通过政府补贴等方式降低群众公交出行成本。到2019年底,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达到100%。


2.大力发展农村物流。优化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布局,推进县、乡、村三级物流站场设施和信息平台建设。创新农村物流发展方式,按照“多站合一、资源共享”原则,推广货运班线、客运班车代运邮件等农村物流组织模式,鼓励引导交通、邮政、供销、商务、粮食等农村物流资源整合,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村商贸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到2020年,农村物流、快递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3.强化运输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农村道路客运旅客运输班线安全通行条件审核规划》,建立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严把农村客运、旅游客运市场准入关。加强车辆运行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信用联合激励、联合惩戒制度,从严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扎实开展示范县创建活动,突出示范引领


以建设、管理、养护、运营协调发展为基本要求,以创新融资机制、完善财政保障机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为抓手,以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民生改善为根本目的,扎实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活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创建方案,完善创建标准、评选程序及表彰奖励办法,按照“好中选好、优中选优”和“经验突出、可推广、可复制”原则,积极培育“四好农村路”示范县。通过示范县创建,引领和带动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提档升级,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底,10县(市、区)争取有3-5个进入全省乃至全国“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行列。


三、资金筹措


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着力构建省级引导、市级统筹、县为主体、金融支持、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采取省交通运输厅出建设补助资金、市级适当补助、县级兜底的方式筹措。鼓励通过PPP方式合作、沿线受益企业出资、农村集体组织投资、农民“一事一议”自主筹劳、扶贫单位帮扶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贫困县可通过整合涉农扶贫资金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四好农村路”建设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挤占。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工作推动、资金保障和监督考核机制,科学统筹,落实责任,强化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二)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为“四好农村路”建设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责进一步建立完善责任机制和责任体系,加强责任监督,严格责任追究,以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以落实责任推动工作落实。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四好农村路”建设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监管机制和监管措施,加强日常监管、考核考评,做好工程验收、经验推广和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全面掌握实施推进情况。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各自职责,认真梳理落实“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任务,以一流的工作标准和一流的工作效率完成好各项工作。


(三)加强工作统筹


各级政府要加强工作统筹,强化“四好农村路”建设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全域旅游战略的高度融合,农村公路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的高度融合,精心谋划、科学规划、高规格设计、高标准建设农村公路。


(四)强化质量建设


切实把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建设标准关。按照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质量管理的意见》和《“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设计监督制度工作办法》,加强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严格建设程序、建设标准和建设流程,确保工程建设始终处于有效的监督和管控之中。积极学习、研究、探索和创新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和建设标准的新模式、新办法,农村公路建设可采取分类、分片集中打包的方式,统一组织项目工可编制和勘察设计,采取招商引资、合作共建等形式,引入有实力的施工企业参与建设。坚决杜绝不具备条件的队伍参与设计、施工,非法承包、转包问题。


(五)加强监督考核


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监督考核范围。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市级“四好农村路”建设考核办法,建立与考核结果挂钩的奖惩机制。市交通运输、财政等有关部门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及时通报检查结果。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考核考评,考核结果纳入县级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市级财政“以奖代补”拨付“四好农村路”建设及养护补助资金的依据。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社会监督,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建议。


(六)注重與论宣传


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舆论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网络等媒体和各种宣传形式,积极宣传“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大意义,“四好农村路”建设取得的成就与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理解、支持和参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良好氛围。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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