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8〕15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山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拆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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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太山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8〕15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太山游客服务中心项目拆迁的通告
为完善太山景区管理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推进太原城市转型升级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市政府决定实施太山游客服务中心及景区配套服务项目建设。现将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范围:旧晋祠路以西,风峪新村现状居住小区以北,龙山殡仪馆、西山以东,太古路以南约95.85公顷(1437.75亩)。
二、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违法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合法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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