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8〕1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达桥十号线桥迎宾桥滨河东路南延工程拆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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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通达桥十号线桥迎宾桥滨河东路南延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8〕13号
为完善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对通达桥、十号线桥、迎宾桥、滨河东路南延工程进行改造建设。现将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工程范围
通达桥:西起滨河西路往西至规划路及两侧红线,东至太茅路及两侧规划红线。
十号线桥:西起滨河西路往西至规划路及两侧红线,东至太茅路及两侧规划红线。
迎宾桥:西起规划红线及两侧规划红线,东至太茅路及两侧规划红线。
滨河东路南延:北起小店高速口、南至迎宾桥,规划110米绿线及两侧范围。
二、拆迁范围
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树木由产权单位和所属个人配合迁移。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违法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它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合法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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