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8〕1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太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9-01-18 02:08:57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17年度太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的通知





并政发〔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减证便民,优化营商环境,市政府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清理规范,形成了《2017年度太原市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前置申请材料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政务办要将《清单》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衔接配套,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


二、市直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清单》行使行政职权,接受社会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释及改革实际情况,对于需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及时向市审改办(市编办)提出申请。


三、市审改办(市编办)负责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对于市直相关部门提出的需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经市审改办(市编办)审核、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合法性审查后,按程序调整。任何部门不得擅自调整《清单》。


四、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清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执行《清单》的,依法依纪追究其相关责任。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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