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9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并政办发〔2017〕9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招商引资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服务全市转型升级,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创新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理顺管理体制
(一)建立健全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机构。建立太原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研究决定全市招商引资重大政策,协调解决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任务。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比照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二)明确全市招商引资工作主管部门。市商务主管部门是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总牵头部门,负责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安排,指导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投资促进工作,组织对招商引资工作的督查考核。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应理顺投资促进机构工作关系,明确专门机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充实人员,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力量。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三)筹建市投资促进机构。按照“三化三制”要求,积极筹建市投资促进机构,在商务主管部门统筹指导下,实施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工作。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投资促进机构按照“三化三制”要求,积极推进改革。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四)建立招商专员制度。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明确招商专员(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推动本辖区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确定一名联络员(由相关部门处长及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招商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负责与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各成员单位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规划引领,加强产业指引和招商规划
(五)制定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根据全省重点产业指导目录,结合我市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研究制定《太原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全市招商重点,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引导产业升级招商引资工作。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优化更新目录。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结合实际,具体落实好需引进的产业和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六)做好招商规划和项目策划。围绕全市发展总体目标,依据《太原市招商引资重点产业指导目录》,集中研究招商的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编制招商引资地图。坚持产业定向、区域定位、目标定点原则,从政策导向、市场需求和自身实际出发,重点做好产业类、基础类、民生类招商项目谋划和空间区域规划,高起点策划、高水平包装一批精品项目。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七)建立投资客商信息库。将有投资意向的重点企业纳入全市投资客商信息库,并保持联系沟通,为实施定地区、定城市、定企业,点对点精准招商提供信息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八)实施招商项目专家研判。建立专家库,对拟引进的重大招商项目,从技术先进性、市场前景、投资强度、环保节能、集约用地等方面,进行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研判,提出初步意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改委
(九)完善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市、县招商引资专网平台功能,及时更新发布招商引资信息。与省投资信息服务平台衔接,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信息互通共享。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三、主动创新,改进招商引资方式方法
(十)拓宽招商工作渠道。推进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改革,强化驻外办事机构招商引资职能,发挥窗口和桥梁作用,做好区域招商工作。探索在驻外办事处和重点地区设立商务代表处,聘请招商代表开展招商工作。积极发挥各类商协会中介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
(十一)深化产业招商。强化产业集聚发展意识,围绕现有重点企业,通过产业链延伸,开展有目标、有重点的招商。紧盯国内外新兴产业投资动向,谋划推出一批新兴产业招商引资项目。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
(十二)实施重点企业带动招商。突出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总部经济、现代物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瞄准国内外先进知名企业,实施点对点精准招商,争取“引进一个,带来一批;发展一个,辐射一片”。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旅发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十三)突出开发区重要载体作用。综改示范区切实担当起招商引资“主战场”“主力军”的责任,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建立完善招商项目储备、签约、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全过程跟踪、全链条服务体系,以高标准“项目载体”实现要素聚集,开展专业园区招商,形成产业集群。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四、加大力度,优化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环境
(十四)完善出台招商引资政策。贯彻落实《山西省鼓励投资政策(2017年版)》,全面系统梳理我市现有财政、税收、土地、人才等支持政策和水、电、气等要素政策,对标先进地区进行全面优化。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结合实际,充分借鉴先进经验,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和激励政策;各县(市、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因地制宜制定出台更加“管用”、更具吸引力的招商引资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十五)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精神和省制定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意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扎实开展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入企服务常态化、在建重点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等优化营商环境系列专项行动。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无审批管理。全力打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
责任单位:市政务办、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市重点办、市金融办、市城乡规划局、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
五、强力保障,健全工作机制
(十六)建立领导包干服务机制。市主要领导每年带头招商不少于2次;县(市、区)领导带头招商不少于3次。30亿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确定一名市领导作为包干领导,10亿元以上项目原则上确定一名县领导作为包干领导,具体协调解决项目落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十七)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和任务分工,各司其责、通力合作,加强项目储备、签约、审批、开工、建设、投产等环节的协同配合,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对于需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重大投资项目事项,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梳理汇总,报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
(十八)建立工作例会和通报机制。领导小组月工作例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并通报月度工作进展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领导小组办公室适时提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题联席会议。
(十九)建立工作督办机制。建立全市招商引资项目“13710”电子督办系统,对重大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限时办结、超时预警、办结销号制度。市政府督查室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行专项督查。
(二十)建立考核机制。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对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重点考核招商引资成效和质量。在考核项目开工率、资金到位率等指标的基础上,加大重大转型项目引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占比的考核权重。
(二十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市财政设立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由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使用,主要用于市级招商日常工作、市级组织或组团参加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市级重点招商项目包装推介及项目库建设、招商引资信息平台建设、购买社会服务和干部队伍培训、招商引资奖励等专项工作。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相应设立专项经费,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正常开展。
(二十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围绕太原经济和社会发展、宜居宜业城市形象、全市招商引资活动及引进的优秀示范企业项目等,加大宣传报道力度,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市直有关部门切实加强本地、本部门招商引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尽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确保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取得实效。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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