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10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太原市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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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太原市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103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太原市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


培训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太原市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2017-2020年行政机关


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


太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2017-2020年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进一步做好我市公务员培训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施政能力、改进工作作风为重点,不断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打造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我市实现“两个走在前列”,谱写文明开放富裕美丽太原新篇章提供有力的思想政治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服务大局,紧扣需求。围绕我市“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际需要,特别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对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提出的新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成长需要,合理确定培训项目、内容和方式,更好发挥培训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作用。


2.以德为先,注重能力。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培养标准,突出理想信念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把能力培养特别是专业能力培养贯穿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始终,坚持学以致用,全面提高公务员德才素质和履职能力。


3.全员培训,突出重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全面抓好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提高培训统筹性,做到应训尽训,解决多年不训问题。针对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公务员的特殊需要,实施精准培训。重点加强基层和机关基础岗位(以下简称“双基”)公务员培训。


4.改革创新,力求实效。积极适应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紧迫需要,遵循公务员成长规律和培训需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内容设置、创新方式,有效提升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的质量和效益。


5.依法治训,从严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公务员培训的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培训,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健全培训管理机制,完善培训管理制度,规范培训管理流程,强化培训质量评估,保持良好培训秩序和学习风气。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履职能力提升工程、各类干部专业能力提升工程、基层干部能力提升工程三大工程全面实施;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在职培训四类培训任务全面落实;分类培训取得突破性进展,网络培训全员覆盖,培训方式不断创新,培训机制健全完善,培训资源优化整合,课程设置更趋合理。各类培训紧贴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各级公务员的政治意识、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工作作风更加务实,业务素质、科学素质和依法行政、施政能力明显提升,运用新发展理念引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十三五”期间,公务员初任培训参训率保持100%,新晋升处科级领导职务公务员任职培训实现应训尽训。处级公务员5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到3个月或550学时以上,科级及以下公务员每年累计参加培训时间达到12天或90学时以上。


二、培训内容


(一)理想信念教育。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国史、省情市情、廉政教育、国家安全教育、时代精神教育等培训,始终把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培训主课,在举办的各类培训班中,一周以下班次安排不少于4个学时进行专题研讨;一个月以下班次安排1至3天时间进行专题研讨;一个月以上班次安排3至5天时间进行专题研讨,引导公务员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四个自信”,树牢“四个意识”,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开展以“坚定信念、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实施公务员职业道德教育计划,力争5年内将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一遍。将职业道德教育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纳入各级行政学院(学校)等培训机构培训课程。充分挖掘重大节庆日、纪念日蕴藏的丰富教育资源,组织公务员队伍带头践行太原城市核心价值观,培养公务员的高尚品行人格、健康精神追求、良好职业操守。


(三)能力提升培训。紧紧围绕我市加快振兴崛起、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大力实施公务员能力提升工程,着重加强新发展理念、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综改示范区建设等战略培训,加强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发展新经济、简政放权等政策培训,加强政府治理与服务、对外开放、大数据思维、创新创业、网络安全与信息技术、统筹城乡发展、精准扶贫、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公务员施政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依法行政培训。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将宪法和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公务员初任、任职和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加强国家基本法律、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培训,提高法治素养,增强公务员依法决策、依法履行职责、公正文明执法的能力。


(五)专门业务培训。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抓好履职基本功训练,有针对性的开展岗位必备知识培训,加强与业务工作密切相关的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使之成为胜任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六)科学人文知识培训。围绕提高公务员综合素质,加快知识更新、优化知识结构、拓宽眼界视野,广泛开展哲学、历史、科技、文学、艺术以及生态保护、安全保密、民族宗教、政务公开、电子政务、科学素质、心理健康、毒品预防等方面的培训。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公务员培训制度建设。贯彻落实修订后的《山西省贯彻〈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实施办法》,完善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需求调研、登记管理、质量评估、师资库建设等规章制度。强化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机制,实现培训与考核、任职、晋升等环节紧密结合。建立健全培训档案,如实记载公务员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将参加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年度考核表,参加2个月以上脱产培训情况记入干部任免审批表。市直各行政机关于每年1月31日前将本年度公务员培训计划以及上一年度公务员培训工作总结报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


(二)建立基本能力标准体系。按照市委关于加强“三基建设”的意见,参照落实全省党政机关干部通用基本能力标准体系,做好我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基本能力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和行业特点,编制符合岗位实际的专业能力标准及测评办法,构建通用基本能力标准与专业能力标准相结合的岗位能力标准框架。依据通用能力标准、专业能力标准,以提升专业能力为重点,分级分类组织开展干部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培训。按照“先培训、后上岗,先测评、后任职”原则,建立基本能力准入机制。机关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时,开展基本能力测评工作。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岗位,严格实行基本能力认证制度。


(三)探索推进分类培训。把握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行政机关公务员类别特点和不同培训需求,在抓好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采用“通用基本能力培训+类别专业能力培训”等方式,积极探索推进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培训。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培训以提高公共管理能力和提升综合能力素质为重点,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培训以更新知识和提升专业技术水平为重点,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培训以强化法律意识和提升执法能力为重点,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实效性。做好人民警察及其他特殊岗位公务员实训工作。


(四)深入抓好四类培训。行政机关公务员初任培训以提升新录用公务员适应机关工作能力为目标,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或90学时,在保证应训必训的基础上,创新方法手段,运用公务员宣誓、廉政警示教育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初任培训质量。任职培训围绕提高参训率,健全统一管理、统一要求的任职培训模式,建立健全任职培训档案,确保新任职公务员在规定时间内接受培训。专门业务培训围绕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根据行业发展和专门业务工作需要,加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新思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培训。在职培训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围绕岗位职责,灵活运用讲座、网络学习、以会代训、研究式学习等方法,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安全常识、保密知识等内容纳入计划,促使行政机关公务员更新知识、提高素质。


(五)大力开展“双基”公务员培训。坚持培训重点向基层倾斜,贯彻务实、管用原则,重点加强乡镇(街道)和公安、工商、社保等公共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基层公务员培训,大力培养“全科型”公务员,不断提高其与岗位相适应的依法行政、政策执行、服务群众、应急处置和维护稳定等能力,实现一岗多能、一人多能。完善基层公务员培训机制,着力解决工学矛盾突出、长期难训、培训经费不足等问题,为基层公务员培训创造条件。全市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人事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加大基层公务员参加培训的比例。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加强基层公务员培训的要求,每年举办一定批次的基层公务员专题培训班。实施机关基础岗位公务员培训工程,以机关内设机构一般工作人员为重点,加强调查研究能力、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培训。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行政机关公务员实际,实行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相结合,运用巡回宣讲、流动课堂等方式,推动优质培训资源向“双基”倾斜。将“双基”公务员培训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确保“双基”公务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不少于6天。


(六)以网络培训为牵引推进培训方式创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利用多种资源,大力推动网络培训,形成兼容、开放、共享、规范的网络培训体系。依托“山西干部在线学院”网络培训平台,实现行政机关公务员网络培训全员覆盖。改进教学方式方法,综合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开展好培训工作。依托太原同济大学战略合作,进一步探索跨地区、跨部门培训合作模式,开展好异地培训工作。


(七)加强培训基础建设。发挥各级行政学院(学校)培训主渠道作用,依托公务员特色实践教育基地,积极利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社会培训机构等优质资源,为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服务。坚持政治合格、素质优良标准,建设规模适当、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师资队伍,建好师资库。按照领导干部上讲台有关制度要求,加强组织实施。组织编写务实管用的培训教材和富有时代特征的学习读本。加大精品课程开发力度,建立培训精品课程库。强化公务员培训机构职能,及时总结经验做法,推出一批培训工作范例。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把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作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市、县两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强化宏观管理、整体规划、建章立制、协调服务、监督检查等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推广有益经验和做法。加强本方案实施情况评估,确保各项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保证经费投入。各级、各部门按照公务员法规定,将公务员培训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公务员培训管理分工安排经费,保证公务员培训工作正常开展。加强培训经费管理,完善培训经费“跟着项目走”的管理办法,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三)严格监督管理。加强公务员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和综合效益的动态管理和科学评估,提升公务员培训质量。健全公务员培训管理制度,严禁以盈利为目的举办各类公务员培训,坚决制止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行为,不得以培训之名行旅游之实。行政机关公务员必须严格遵守培训规章制度和廉洁自律规定,完成规定培训任务。脱产培训考核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法违纪行为予以纠正;对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单位负责人和当事人责任。


(四)强化培训管理队伍建设。加大对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机关从事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努力实现优先培训和应训必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进修、考察观摩等形式,不断提高公务员培训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努力建设具有现代培训意识和理念、掌握现代培训技能和方法、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公务员培训管理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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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