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70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70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8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活力,增强发展动力,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深化供给侧改革
持续加大流通业投入,积极探索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商品与服务有效供给。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提高居民发展型、休闲型、养老型、享受型消费比率,扩大居民最终消费。落实消费促进政策,释放农村消费潜能。发挥传统零售实体店在物流、服务、体验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植入线上商流、信息流、资金流资源,推动线下线上加速融合,促进共生互融。营造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环境,鼓励实体零售跨业态融合、多领域协同,创新商业模式,催生“流通革命”。
(一)优化区域布局。加强顶层设计,加大公共投入,完善法制化营商环境,强化商业网点规划对大型商业设施和生活必备业态空间布局的有效约束力。主动调整流通业区域结构、业态结构、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完善以迎泽、长风、晋阳湖--龙城、汾河南、武宿等市级商业中心,迎新、兴华、胜利、朝阳、西山、北营、小店北等区域商业中心,社区商业中心,食品街、抱鼓巷等特色商业街为核心的实体商业布局。调整商业设施饱和度过高的城区,以发挥其资本、品牌、服务和技术优势由中心城区向县级区域延伸下沉,增添新的增长后劲。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新闻出版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鼓励扶持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改造提升一批农村集贸市场,发展壮大一批乡村连锁便利店,统筹城乡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供销社、市邮政局、市文化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推动业态升级。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引导业态雷同、功能重叠、市场饱和度较高的购物中心、百货店、家居市场等业态有序退出城市核心商圈,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结构,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中心等转变。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对接,发挥连锁化、品牌化企业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打造15分钟便民商圈。(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金融办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1.改造传统商圈。重点改造提升柳巷钟楼街商圈、亲贤长风商圈等传统商圈。北部以柳巷钟楼街市域商圈为中心,注重历史传承、推广地产名品。南部以亲贤长风街商圈为中心,侧重时尚消费、高端消费。明确两大商圈功能定位,南北呼应,提升商圈品味。柳巷钟楼街商圈修旧如旧,仿旧似旧,沿街建筑改建新建为明清、民国风格。规划建设老字号博物院、非遗展示中心、晋商史料馆等。在规划布局购物中心、百货店、精品店、专卖店、食品店、便利店、茶楼影院、商业综合体等多种业态的同时,引入中医药、古玩、字画、土特产、地方餐饮、传统手工艺品、旅游纪念品等经营户,增加商品品类,凸显传统文化内涵。
2.打造智慧商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等信息技术,实现商圈高速宽带和无线Wifi全覆盖,导入智慧泊车系统、VR试衣间、商户线上线下联合营销、消费者订制服务、安全的移动支付、商圈智能化管理等功能,以商品展示新技术(perch技术)实现消费者与商品互动,改造提升商圈服务功能和购物体验。促进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融合共赢,加快新型消费业态集聚发展,提高新兴商圈对消费增长的贡献。
3.发展特色街区。提升老街区、发展新街区、创建名街区,培育发展一批精品特色商业街区,着力打造省级特色商业街。鼓励老字号原址恢复重建,打造老字号一条街。扶持餐饮集聚街区建设,促进餐饮业与假日经济、夜间经济、旅游经济和会展经济深度融合。进一步改造提升食品街,充分发挥食品街在创新消费模式、促进消费升级、提升城市形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传承弘扬三晋民俗饮食文化。支持万柏林区“老站·1907”建设,将老站要素与文化、商业嫁接,植入智慧文化、三晋非遗文化、传统饮食文化和舞台艺术文化,突出交互式体验。改造提升亲贤街、长风街、南中环街等特色商业街区,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的特色街区,提升消费聚集能力,初步形成带动街区周边经济发展的“商圈经济”。
4.培育新兴业态。鼓励发展万达广场、苏宁广场、中正天街、华宇百花谷、万象城、茂业天地等商业综合体,引导培育新兴商业业态,大力发展体验式消费场所,积极发展夜市经济,引领消费新时尚,通过视觉、触觉、味觉等感官享受达成心理预期,更好满足消费者复杂多变的消费体验,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
5.推动晋品晋享。组织开展品牌创建工作,培育认定一批本土品牌产品、品牌服务、品牌企业,鼓励引导居民扩大优质地产名品消费。组织企业深度参与山西品牌中华行、丝路行、网上行活动,鼓励品牌产品、土特产品、特色产品“进名店”。围绕“五名”战略,打造太原精品餐饮,创建国家级钻石酒家酒店城市。推动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开展地方老字号认定工作,传承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民间工艺和独特手工技艺。
(三)增加有效供给。发挥改革的牵引作用,从商业模式创新、商业结构调整、购物环境升级、消费体验提升、商品品类档次、服务内容细化等多维度提供有效供给。有效避免千店一面、千店同品现象,在满足居民日常消费需求的同时,着力提高对中高端消费、时尚消费的供给比例,满足居民多样化、便捷化、场景化、碎片化消费需求。
(四)补齐流通短板。结合太原流通业特色和比较优势,均衡合理配置流通资源,加大流通基础设施投入,持续壮大流通规模,提升流通要素投入的效率和效益,战略性弥补流通规模与基础设施薄弱、配置密度与服务强度不足等方面的短板。提升流通环节对就业的贡献度,增强在全省、中西部地区的流通作用,进一步提高对太原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力。
(五)促进降本增效。大力推广共同配送、协同配送、集中配送等先进的配送模式,积极开展城乡高效配送试点。在环城高速外规划建设城市配送公共仓储中心,环城以内规划布局公共配送站,合理布局城市配送末端网点和快递柜。提高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程度,大力普及标准托盘、周转筐、笼车等配送单元的社会化循环共用,鼓励物流器具设备开放共享,引导推进带板运输、一贯化运输。鼓励以标准托盘为计量单位,作为订货单元、配送单元、结算单元、验货单元。在快递业普及推广托盘箱,推动循环共用、“甩挂作业”,前置末端分拣,减少作业频次。赋能连锁便利企业,鼓励网订店取、网购宅配,实现一店多能、一店多用。经销商、供应商环节推动开展联购联储联销模式,零售环节推动线上线下融合与协同发展,促进零售业降本增效,提振实体经济。
(六)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互联网+流通”实践,充分依托整合农产品生产、物流仓储、电商、各类市场、省会城市等优势资源,建设农产品销售服务平台,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生产、采购、物流运输、仓储、电商、销售、消费各环节互联互通有效衔接,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销售和城市菜篮子供给问题。(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创新发展方式
(七)创新经营机制。鼓励企业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强化市场需求研究,加强商品设计创意和开发,建立高素质买手队伍,发展自有品牌、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企业管理体制变革,实现组织结构扁平化、运营管理数据化、激励机制市场化,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构建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提高供应链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运营协同能力。从消费者需求链出发,主动由经营产品向经营用户转变,由传教式营销向情感化服务转变。(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创新组织形式。鼓励连锁经营创新发展,改变以门店数量扩张为主的粗放发展方式,逐步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科学选址、智能选品、精准营销、协同管理,提高发展质量。鼓励特许经营向多行业、多业态拓展,着力提高特许经营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提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3月底前完成)
(九)创新服务体验。引导企业顺应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趋势,弘扬诚信服务,推广精细服务,提高服务技能,延伸服务链条,规范服务流程。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推广使用移动互联技术、VR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裸眼3D技术等,创新流通业态、创新购物场景、创新服务体验。积极发展无人零售模式,引进缤果盒子、淘咖啡、盒马鲜生等新零售品牌;借鉴美国好市多(COSTCO)会员制仓储量贩模式,开启“仓中有店、店中有仓”的“仓卖”模式;在传统百货店引入VR试衣间、智能镜等提高快速体验、产品体验;在书店、生鲜店等导入场景体验,还原消费者生活场景,提供商品真实体验后是否符合消费需求的场景判断,主动适应消费者对内心体验、物质享受和精神消费的新需求,降低购物体验门槛,创造新的商业价值。(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三、促进跨界融合
(十)推进跨界联动发展。鼓励打造设施高效智能、功能便利完备、信息互联互通的新型流通业态集聚发展高地,促进业态功能互补、客户资源共享、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深化国有商贸企业改革,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商贸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零售企业与创意产业、文化艺术产业、会展业、旅游业融合发展,实现跨行业联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市国资委、市文化局、市旅发委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强化内外资本合作。进一步扩大零售业对外开放,支持境内外知名零售商来并投资发展,通过引进资金、技术、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审批程序,简化进口食品检验检疫审批手续。完善信息、交易、支付、物流等服务支撑,优化过境通关、外汇结算等关键环节,提升跨境贸易规模。鼓励内贸市场培育外贸功能,鼓励具有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优势的外向型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太原海关、山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二)加强网点规划。重新修订颁布《太原市商业网点规划》,推动商业与人口、交通、市政、生态环境协调发展。重视功能分区、业态布局、均衡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零售业态、参与大型商业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零售业有序竞争、良性竞争、互融发展,建立以消费者为中心的供应链和生态圈。加强对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论证,鼓励其有序发展。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业态用房需求。在新建住宅项目中按规定配置服务设施,完备便利店、生鲜店、餐饮、家政、公共配送站等10余种生活必备型业态空间网络布局,方便居民日常消费。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建设公开、透明的商铺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供需双方直接对接,鼓励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减少公有产权商铺转租行为,有效降低商铺租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住建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为连锁企业开设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提供登记注册便利服务。进一步落实完善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户外营销活动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十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建立完善实体零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应用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五)完善公共服务。加快建立健全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从标准贯彻实施入手,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大专业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复合型高端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强化政策支持
(十六)减轻企业税费负担。贯彻落实《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64号),切实降低实体零售企业成本。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严格执行省发改委《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17〕641号)、省经信委《2017年山西省电力交易工作方案》(晋经信电力字〔2016〕359号)有关政策。规范公路、铁路、航空等经营性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国网太原供电公司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十七)加强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实体经济转型发展。积极争取并用好国家和地方政府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造条件按市场化原则设立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积极研究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社局、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8年3月底前完成)
六、确保取得成效
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健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强化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综合运用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评价等方式科学评估实施效果,确保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取得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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