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7〕4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马练营路北延等工程拆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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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马练营路北延等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7〕4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马练营路北延等工程拆迁的通告
为完善我市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实施马练营路北延、龙堡街、龙城北街和龙城南街整治改造工程。现将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改造范围:马练营路北延(龙城大街-晋阳街)、龙堡街(双塔南路-东中环)、龙城北街(大运路-太榆路)、龙城南街(滨河东路-太榆路西侧规划路)。
二、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其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违法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的合法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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