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39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39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
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
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确保我市2016年重大民生项目计划实施,加快推进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根据国家、省、市城镇燃气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组织、企业安装、用户配合原则,对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城市安全稳定运行。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用户配合。坚持统筹安排计划与用户配合相结合,财政补贴与用户部分负担相结合,既发挥政府部门作用,强化领导、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又充分调动燃气用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性,形成工作合力。
(二)先重后轻,先急后缓。优先改造老旧小区、无物业管理小区、开放式小区、使用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居多的小区,分批实施、梯次推进,逐步实现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全覆盖。
(三)源头治理,综合施策。借鉴先进城市经验,推广应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使用年限届满的灶具。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变事后补救为事前预防,消除居民用户燃气安全隐患,弥补管理短板。
三、改造任务
用三年时间,分期实施城六区(综改区)范围内、截至2015年底、98万户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将用户灶具连接用橡胶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软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其中,2017年安排38万户、2018年和2019年每年安排30万户。2016年以后新发展管道燃气居民用户统一按新规定由燃气经营企业组织实施。三县一市根据实际参照执行。
四、资金保障
(一)资金来源
98万户、每户按250元预算,总投资2.45亿元。其中:材料费按每户200元测算(根据政府采购价最终核定结算),由政府全额补助,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分别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2017年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分别安排补助资金3800万元。2018年和2019年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每年分别安排补助资金3000万元;市、区(综改区)两级财政补助资金统筹到市城乡管委统一调配使用。安装费用每户50元,由居民用户自理。
(二)材料采购
材料实行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部门从《2016年度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配件产品销售目录》中择优选用产品,招标采购,一定三年。市城乡管委负责与中标产品销售企业签订供用货合同并具体组织实施。
(三)资金使用
改造采取边供货、边安装、边付款方式进行。根据进度和完成量,由市城乡管委适时支付材料款。
五、安装服务
改造安装服务工作由太原天然气有限公司、山西国新科莱天然气有限公司和产品销售企业设立的安装维修企业在划定区域内,按照《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组织安装,并负责质量验收、建立信息台账、安全用气宣传和维修质保服务。
六、职责分工
城六区政府、综改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及资金计划,及时安排资金统筹到市城乡管委;组织用户、配合安装企业完成升级改造任务,建立信息档案,每月定期向市燃气管理部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
市城乡管委:审定《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配件产品销售目录》,提出材料采购标准、条件及材料采购计划;协调督促区级(含综改区)财政补助资金及时按年度计划一次性足额统筹到位;制定升级改造项目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安装维修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履行行业监管责任。
市财政局:按照重大民生项目计划、年度任务及资金计划及时安排项目补助资金,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监督项目资金使用。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民生项目,事关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精心安排部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政府投资发挥最大效益,真正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
(二)严格程序,有序推进。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规范升级改造实施流程,把控关键环节和时限节点,合理安排工程进度,严格执行《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验收规程》,全程管控项目工程质量,加强业务指导和安全用气宣传,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责任,严格督导。市升级改造督导办公室设在市城乡管委,负责项目全程监管,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工作推进情况。各责任单位和部门要将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纳入日常考核体系,建立监督检查和问责机制。
附件:太原市管道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任务及资金计划
【附件】: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燃气居民用户自有设施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