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3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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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



根据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山西省旅游发展大会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务及工作分工


(一)抢抓机遇、转变观念,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


1.大力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着力打造旅游目的地,加快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建设与省会城市地位相适应的旅游强市。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树立新的资源观。从狭隘的资源认识中走出来,树立矿产是资源,历史文化是资源,自然生态是资源,红色文化是资源的观念。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政府各委、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强调人力资源是第一资源,以人力资源引领带动其他资源发展。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人社局


参加单位:市政府各委、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4.着力营造、创造、打造软实力资源。


牵头单位: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参加单位:市政府各委、局、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5.重点发展“旅游+”。发展旅游+观光农业、工业遗存、民俗风情、特色餐饮、地质科考、地质知识普及等,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加快从景点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全方位、全天候实现旅游业业态从观光旅游到深度旅游的重大变化。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旅游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6.把握“安”字要诀,确保旅游安全。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安监局(市安委办)


参加单位: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7.把握“顺”字要诀,确保广大游客旅途顺心、顺气、顺当、顺利。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食药监局、省民航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8.把握“诚”字要诀,严格规范旅游服务。要强化契约意识,诚实守信、货真价实、童叟无欺,决不能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欺诈行为,强买强卖、偷工减料、偷梁换柱。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9.把握“特”字要诀,加强旅游产品开发。使旅游产品有特色、有特质,能够对游客产生足够的吸引力。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卫生计生委、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0.把握“需”字要诀,优化旅游产品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全力推动旅游产品向观光、休闲、度假并重转变,服务能够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多层次、多样化、多元化的消费需求和消费预期。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1.把握“愉”字要诀,提升游客满意度。游客旅游体验要愉悦、愉快,包括吃得愉快、住得愉快、行得愉快、游得愉快、购得愉快、玩得愉快。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工商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大力推进旅游景区(景点)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旅游市场主体活力


12.理顺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景区,结合政府机构改革,研究整合文物、宗教、林业、水务等各种行政管理资源,探索对景区内社会、经济事务实施一体化管理,形成旅游发展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牵头单位:市编办、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3.理顺经营机制。在符合条件的景区,着力推行管理权、经营权分离,成立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旅游业市场主体,特别是要选择实力强、影响大、知名度高、业绩好的大集团大公司作为战略合作者,选择经验丰富、业绩优良的经营团队,实现经营管理的专业化、公司化、市场化。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4.理顺利益关系。妥善处理好政府、企业、群众的利益关系,包括景区各个部门、各个行业相互之间的关系。积极探索并加快形成景区共享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强班子建设。突出景区专业特征和效率功能,选拔优秀人才,组成精干高效的景区经营管理班子、团队。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实施“五个一批”,推进文化旅游业不断发展壮大


16.包装一批旅游项目。高起点、高标准做好规划策划,面向国内外投资商,推出一批有市场前景的旅游项目。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商务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文化局、市外侨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7.引进一批战略合作者。通过引进旅游投资商、旅游管理公司、旅游品牌企业、网络平台等战略合作者,加快产业发展步伐。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文化局、市商务局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8.培育一批经营主体。支持旅游骨干企业牵头推进企业整合,构建跨界融合的产业集团和产业联盟。大力扶持旅游企业做大做强,积极组建旅游饭店类、旅游景区类、旅游交通类、旅行社类和旅游投资类等旅游企业集团,力争培育出若干家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积极扶持中小旅游企业发展,鼓励中小旅游企业组建多种形式的旅游联合体。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中小企业局、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19.搭建一批旅游投融资平台。探索文化旅游产业资本化运作新模式,积极引导旅游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健康发展,支持创新型、成长型的旅游企业股权融资,搭建文化旅游项目与金融资本对接的平台。积极引导金融、风投机构与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合作,推动旅游资产证券化。


牵头单位: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人行太原中心支行、山西银监局、山西证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0.打造一批旅游景区和精品线路。在提升优化古建宗教游、晋商文化游、寻根觅祖游等传统旅游线路的同时,重点培育大运、太行、黄河等旅游廊道及长城边塞游、沁河古堡游、晋陕峡谷游等新兴旅游线路产品。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促进脱贫攻坚


21.深入挖掘农业农村的生态价值、休闲价值和文化价值,利用广大农村的田园风光、森林草地、古镇古村、民俗风情等资源,实施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培育农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和贫困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


牵头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局、市扶贫办


参加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文化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2.开发一批具有浓郁乡土气息的乡村旅游产品。充分挖掘利用农村田园风光和农业文化遗产,依托我市原生态古村落、民间风俗、农事生产等乡村旅游资源,策划一批具有乡土特色的旅游题材,打造一批有品质、有内涵、叫得响的乡村旅游品牌。要探索推行“名胜景区+特色小镇+乡村客栈”发展模式,走大众参与、共建共享之路。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农委、市文化局


参加单位:市住建委、市扶贫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3.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完善道路、停车场、厕所、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应急救援、信息网络、文化活动场所、标志标识系统等设施。


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农委、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通信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抓好“八个加强”,全面提升文化旅游工作水平


24.加强规划引领。以规划理清发展思路,以规划整合配置资源,推动相关资源要素有序向旅游业聚集。要按照国际水准、一流标准编制规划,提高规划的前瞻性和战略性。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5.加强国际国内市场开发。积极开拓新兴市场,认真落实“美丽山西休闲游”政策,着力提高过夜游客数量和人均消费额,促进高端游客客源增长和各个不同消费层次游客的增长。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文化局、市外侨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6.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旅游畅通工程,完善我市公路、铁路、机场布局以及旅游集散网络,抓好农村旅游公路建设,解决连通景区交通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推进全域化“旅游厕所革命”,加大停车场、景区垃圾污水处理、旅游信息等重要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力度。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太原铁路局、市发改委


参加单位: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国网太原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7.充分利用大数据等资源,探索建立旅游景区、旅游饭店、旅行社、导游人员、购物场所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平台,加强行业自律。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质监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8.要探索旅游执法体制,健全游客投诉受理、转办、处理机制,依法重点打击虚假广告、商业贿赂、价格欺诈、欺客宰客、超低价恶性竞争、非法“一日游”等旅游市场顽疾。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质监局、市宗教局、市文物局、市食药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9.加强智慧旅游建设。加快建成全市智慧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旅游公共产品和设施、旅游投诉和旅游气象、旅游救援等公共信息网络查询服务。推进数字化景区建设,完善景区各类应用数据平台和相关硬件。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动APP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手段进行宣传营销,借助智慧信息平台把太原旅游推向海内外。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气象局、市国土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0.加强从业人员培训。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规范服务礼仪,改进服务技能,全面提升综合素质、业务能力、文化素养和服务水平。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1.加强宣传促销。高度重视“形象营销”,把旅游宣传与市情外宣、文化交流、经贸合作、友城互访等有机结合起来,提升旅游地位和形象。旅游经营主体要抓好“内容营销”,把产品做好,把服务提供好;用好传统媒体和现代媒体“两个平台”。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市委宣传部


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局、市外侨办、市体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涉旅工作统筹协调机制,完善支持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把推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体制改革问题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这项改革重在体制、机制、制度、工作创新,防止搞成“翻牌”。


牵头单位:市编办


参加单位: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3.不得破坏文物。必须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文物资源,杜绝以旅游开发为名行破坏文物之实。


牵头单位:市文物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宗教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4.不得破坏生态。要最大限度的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亲近自然,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和谐共生。对自然资源、生态资源要倍加珍惜,不能搞破坏式开发。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5.不得粗制滥造。旅游业全面升级的一个重要的内容是游客对旅游产品品质的要求,要提高旅游景区、旅游产品、旅游业的竞争力,就要做到精品精致,打造优质旅游产品。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6.不得轻易落笔。加快文化旅游业的发展,不得搞大跃进,更不得搞低水平的开发建设。没想好的先别急着干,要给自己留下足够的思考空间,为后人预留发展的空间。


牵头单位:市旅游局


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市质监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7.不得权钱交易。要守住廉政底线,杜绝歪门邪道、假公济私、利益输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牵头单位:市监察局、市委统战部


参加单位:市审计局、市信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38.把发展文化旅游业列入考核评价体系,完善旅游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方法,真考核、真奖惩,以促进全市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


牵头单位:市委考核办


参加单位: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紧紧围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的总目标,以新的资源观为引领,解放思想、创新观念,研究提出具体落实举措。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围绕文化旅游业优化配置资源,加强政策支持。强化问题导向,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破解文化旅游业改革发展难题、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全面提升文化旅游服务水平。


(二)各任务牵头单位要切实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围绕将文化旅游业培育成我市战略性支柱产业的目标,组织各有关单位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主要改革措施、工作进度安排,分项落实主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广泛调动各单位积极性,统筹抓好推动落实工作。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好工作任务。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逐条逐项细化工作任务,选好突破口,研究提出加快推动本地区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举措。


市政府办公厅将会同有关单位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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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