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31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林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林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31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太原市林业发展
“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林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5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林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
根据国家林业局林业系统“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二五”时期林业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太原林业朝着又好又快的方向稳步推进,全市林业发展真正步入了快车道。“三县一市”由生态脆弱区向生态良好区、市辖城六区由生态林业向景观林业发展转变,展现出太原市转型跨越发展的良好势头。按照“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创建森林城市”的总体要求,林业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就。2013年9月荣获山西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全省造林绿化先进市”。2014年8月荣获山西省绿化委员会、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林业厅授予的“山西省创建森林城市先进单位”。
(一)造林绿化成绩显著
通过大力实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省级造林绿化工程和市级重点工程,2013年全省造林绿化现场会在太原成功举办,及时总结推广经验,推动了全市造林绿化向更高层次发展。全市完成造林180.06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5.13万亩,提档升级造林21.94万亩,封山育林32.99万亩,完成通道绿化120公里,完成村庄绿化27个,育苗面积达到7万余亩。2015年底全市森林覆盖率达23%,森林蓄积量达550万立方米。
(二)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通过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封山禁牧,加强重点区域管护,全市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成立森林公安机构
成立了太原市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每年组织开展打击非法毁坏森林资源、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活动,有力打击了各种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2.加强森林“三防”体系建设
(1)森林防火体系进一步加强。建立健全了各种规章制度,大力宣传《森林防火条例》,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严格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扩建了专业灭火队,配备了防火专业工具;在市国有林场建设了微波传输监测防火指挥中心,10县(市、区)设立了微波传输监测防火指挥部;远程及监控点20个,形成了遥感、视频监测瞭望台和地面巡逻三位一体的全方位监测网,对全市主要林地面积实行监控;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
(2)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得到加强,实行目标、任务、资金、责任“四到县”管理。森林资源管理依法行事、采伐限额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资源建档取得较好成绩。完成了10县(市、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林地落界和林地“一张图”,为规范全市林地保护利用打下坚实基础。
(3)森林病虫害全面控制。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有新进展。先后对红脂大小蠹虫、松毛虫、靖远松叶蜂以及经济林病虫害等实施有效防治,使主要病虫害控制在有虫不成灾范围之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0‰。
3.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2015年底,全市省级自然保护区四处,分别为天龙山自然保护区、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凌井沟自然保护区、云顶山自然保护区。保护区面积达116.70万亩,占到全市总土地面积的11.20%。自然湿地面积4.56万亩。全市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三)林业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
1.经济林建设
通过实施巩固退耕还林、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省级工程干果经济林项目建设,全市2015年底干果经济林21.68万亩,水果经济林26.73万亩。
2.森林公园
全市有国家级森林公园一处,为天龙山国家森林公园,面积26.60万亩。省级公园三处,为山西省葡峰森林公园,面积2.90万亩;山西省金牛森林公园,面积8.61万亩;山西龙城森林公园,面积8.15万亩。县级森林公园三处,为娄烦县娄烦森林公园,面积0.72万亩;阳曲县新阳森林公园,面积2.02万亩;万柏林区香水泉森林公园,面积1.71万亩。
3.东西山及城郊森林公园
东西山在建城郊森林公园29处。西山在建城郊森林公园20处,其中企业在建13处,为尖草坪区太钢、亚鑫、盛科、国信、梗阳;万柏林区晋峰、长风;晋源区豪光、康培、君威、煤气化、环投天丽、爱晚。政府投入建设的7处,为晋源蒙山,万柏林万亩生态园、九院狼坡、桃花沟、偏桥沟风情小镇、王封生态片区,尖草坪区北山关口生态园。东山在建城郊森林公园9处,其中企业在建的3处,为小店区五龙,迎泽区滑世界、洪杰。政府在建的6处,为杏花岭锦林、山庄头、庙碉、大脑山、长沟、榆林坪。为吸引社会资金,在全国首次创造性出台了《太原市东西山林地林木认养办法》,“按规定标准完成所认养林地80%绿化建设后,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可利用林地林木资源开发林下种养业,利用森林景观发展森林旅游业等经营项目”。
4.林下经济
发展林下经济0.5万亩,其中娄烦县0.2万亩,清徐县0.3万亩,进行林下中草药材种植。古交市通道绿化及森林公园内试点林下中草药,既有景观,又有经济效益,积极探索养护新模式。
5.林业专业合作社
全市共有林业专业合作社88家,其中省级示范社12个(主要集中在三县一市,占总体合作社数量的96%),社员3410人,入社林地面积11.70万亩。向省厅推荐了14家合作社(娄烦现代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娄烦利国林业专业合作社、清徐县霞忠林业专业合作社、清徐县惠忠林业专业合作社、清徐县隆森林业专业合作社、清徐县远景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娄烦县繁盛种植专业合作社、娄烦县阳普种植专业合作社、古交市茂丰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娄烦县林生种植专业合作社、阳曲县中兵村昌红种植专业合作社、清徐县锦源种植专业合作社、清徐县茂盛林业专业合作社、清徐县步红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扶持,获得省财政支持资金180万元。推荐2家合作社(阳曲县众兴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清徐县忠霞森农林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国家级示范社。
(四)种苗生产稳步发展
全市林木种苗生产稳步有序发展,优质苗木、良种苗木、容器苗木所占比例有了进一步提高。2015年底,育苗面积由2010年底的3.68万亩扩大到7万余亩,留床苗木达10亿株。建成省级良种基地2处(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娄烦县落叶松母树林基地),年产优质种子0.50万斤,年出圃良种苗木30万余株。
(五)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从2010年开始,到2012年底,全市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基本完成,2013年底通过省级检查验收,进入了深化改革阶段。
(六)进一步明确了林业发展新思路
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山上治本、身边增绿”同步推进,以城郊森林公园建设为抓手,以“两周两线”(城市四周、村镇四周、河流沿线、交通沿线)绿化为重点,大规模实施荒山造林与提档增绿工程,实现东西山绿化全覆盖,努力构建省城三大生态圈(一是以建成区周边生态廊道为主的城市生活生态圈;二是以城六区东西山生态景观林、平原农田林网和经济林为主的近郊休闲生态圈;三是以阳曲、娄烦、古交、清徐“三县一市”生态防护林为主的远郊防护生态圈),有效增加有林地面积,提高全市森林覆盖率,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七)管理成效突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1.全市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每年约10万亩左右,主要有红脂大小蠹、靖远松叶蜂、落叶松尺蛾等,到2015年底,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0‰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到80%以上,测报准确率83%以上,种苗产地检疫率100%,全面完成省厅下达的林业有害生物“四率”指标。
2.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预防为主,加强巡查;同时完善周边森林防火联防体系,改进联防措施;规范各类野外用火与防火宣传教育,加强对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培训。建成了覆盖全市的视频监控、信息指挥、防火通信三大系统及防火队伍的装备建设,完善了防火物质储备建设,有效地控制了森林火灾的发生,森林火灾受害率基本控制在0.45‰以内,完成了省政府防火目标任务。
3.加强林地林木资源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森林法》及有关林地林木管理条例,开展二期天然林保护工作,严格办理林地使用、林木采伐审核工作,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严守森林资源红线。狠抓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建立了山西汾河上游国家级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省级监测站太原动物园、市级监测站天龙山、森林公园、东山管护站五个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进行24小时监测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4.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推进森林经营,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森林质量,促进森林面积和森林蓄积稳步增长,实现森林资源蓄积最大化、生物多样性最大化和综合效益最大化。全市有中幼林面积165万亩(幼龄林面积88.50万亩,中龄林面积76.50万亩),已完成抚育8.20万亩。
(八)拓展思路,着力解决造林资金问题
在积极争取国家、省级造林工程项目的同时,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十二五”期间完成造林投资47.58亿元,除国家省级投资外,市级财政每年投入营造林资金1亿元以上。各县(市、区)在加大本级财政投入的同时,通过林地认养、造林直补、专业合作社造林、义务植树等办法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造林绿化;通过“政府引导、公司参与、市场运作、园区打造”,推进城郊森林公园建设。
(九)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解决林改后林农增收问题
全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始以来,集体林地面积326.02万亩,完成确权面积312.81万亩,产权明晰率95.94%。林改任务涉及各县(市、区)66个乡镇、879个行政村、22.20万户林农。森林保险投保面积177.94万亩。
围绕“资本进入”,创新林权抵押贷款工作,采取林权小额循环贷款、林权抵押担保贷款、林权直接抵押贷款3种模式,全市林木抵押贷款累计达2000余万元;围绕“风险防控”探索森林保险,围绕“数字管理”创新林权管理信息化,推进林权管理数字化、便捷化;围绕“服务林农”成立了林权服务中心。
(十)扎实开展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以“二类调查”为平台,以2009年资源数据为界线,修正县级森林资源现状并结合有关规划,制定县级2010-2020年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在具体工作中,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既依法落界,又权衡未来发展空间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技术方案,同时做好技术培训等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按省要求及时完成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任务。
(十一)加强督导,解决好工程质量问题
工程建设在全部实行监理制的同时,特别加大督查力度。市林业局成立由局领导带队,各专业处(站、室)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10个包县(市、区)工作组,深入造林实地,检查整地、苗木、栽植、管护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各县(市、区)技术人员分段承包,全程把关,有效地保证了工程建设的质量,造林绿化工程基本达到了整地规范、苗木优良,成活率在95%以上。
(十二)创新林业发展机制
《太原市东西山绿化条例》《东西山林地林木认养办法》《关于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城郊森林公园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极大调动了社会各界造林绿化的积极性,政府有力主导,公司、企业积极参与,机制不断创新,盘活山地资源,拓展城市空间,使省城周边在较短时间内由生态脆弱区变成生态良好区。围绕“东西两山构建生态屏障,矿区郊区修复生态环境,城乡区域共建美丽太原”目标,走出了一条打造森林城市建设美丽太原的新路子。
二、“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绿化山西、生态兴省”和市委市政府生态强市战略的总体要求,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围绕三大生态圈框架构建,通过深化林业事业改革,紧密结合生态扶贫攻坚,加快国土绿化步伐,增进绿色惠民,创新理念、创新实践,强基固本、造管并重,增强功能,提质增效,着力打造城区宜居、环城休闲、远郊生态、林产增效的黄土高原资源型地区现代林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共建生态文明
林业作为一项公益性事业和基础性产业,在政府主导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惠农富民。政府要积极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监控作用,企业要增强社会责任感,发挥“以工补林”作用,为生态建设尽职尽责,形成全民关注、支持、参与生态建设与林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2.坚持深化改革,改善生态民生
坚持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理顺制约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促进国有林场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国土绿化中的带头作用。围绕保护生态、保障职工生活两大目标,实现管护方式创新和监管体制创新,建立有利于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改善生态和民生、增强林业发展活力的国有林场新体制,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坚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总体要求,充分调动人民群众中热爱林业、参与林业的有识之士投入林业建设事业的积极性,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激活活力,增强动力。
3.坚持科技创新,转变发展方式
注重科技兴林,人才强林,创新科技机制,组织科技攻关,破解科技难题,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加速先进实用技术的转化和推广,提高林业科学化、信息化、机械化水平和林业产业竞争力。保护森林资源,巩固生态林业建设成果的同时,科学把握林业发展的新常态、新要求,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林业发展的重要途径,从生态恢复、数量增加向数量质量并重转变,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建设生态文明和打造国家级森林城市。
4.坚持重点突破,城乡一体发展
以山上治本、身边增绿和生态富民同步,以国家、省级重点林业生态建设工程为依托,与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不断加大林业生态建设力度,构筑生态安全屏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使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
5.坚持集约经营,实现产业突破
坚持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发展战略,通过科学规划,精细实施,重点突破,适度增加发展用材林、经济林和薪炭林比例,提高商品林发展质量,充分发挥林业的多种功能和多重效益,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使生态与经济相互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
6.坚持依法治林,保护营林成果
根据林业法律法规,加强执法、普法宣传力度,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全市依法治林,使林业发展走上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三)主要目标
通过进一步实施生态强市战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林农收入三增目标。具体发展目标为:
1.森林覆盖率在2015年底23%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30%以上。森林面积在2015年底有林地面积238.36万亩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310.90万亩以上。
2.森林蓄积量在2015年底550万立方米的基础上,到2020年达到680万立方米。
3.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5‰以下。
4.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45‰以内。
三、“十三五”时期林业建设的总体布局
《山西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将太原市除娄烦县外所有县(市、区)作为国家级重点开发区,娄烦县是省级限制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根据全市区域地貌特征,结合各地自然条件,按照优化布局,强化功能分区施策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造则造、宜封则封。结合全市自然、经济、社会特点,林业生态建设按照近自然林业理论和“山上治本,身边增绿”原则,构建“三大生态圈”空间布局,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体系,优化森林资源配置,突出区域生态林业功能。城六区重点提档加厚环城林带,建设环城百万亩森林,扎实推进环城城郊森林公园建设;娄烦县以省城水源地保护绿化、古交市以采煤沉陷区生态恢复、阳曲县以省城北部生态经济防护林建设、清徐县以集约化经济林及平原林网建设为重点,全力打造生态县(市、区),实现近山宜居休闲、远山森林生态的美丽太原生态林业大景观。
(一)三大生态圈框架建设
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根据国家、省级林业工程项目,结合全市地形地貌特点及林业发展的自然条件,围绕已构建的三个生态圈进行绿化布局。
1.城市生活生态圈
以环城高速内的建城区国土面积54万亩,围绕道路、水系、厂矿、住宅、游园等区域进行点、线、网状景观绿化,通过生态廊道与近郊、远郊有机结合,为市民提供良好的生产、生活、生态保障。
2.近郊休闲生态圈
以环城生态旅游公路为轴线,以百万亩森林围城为核心,以东西山生态景观林、平原农田林网和经济林为主,构建近郊百万亩森林休闲生态圈。建设范围包括:以城六区东西山生态廊道为重点,阳曲县靠近市区3个乡镇(侯村、黄寨、泥屯)的黄泥公路以南部分、清徐县靠近市区2个乡镇(马峪、清源)的山区部分。对低质低效林提档升级,对宜林荒山荒地、无立木林地进行高标准造林,对开采等原因造成的劣质地类进行生态修复,并进行功能休闲区开发,继续打造城郊森林公园。区域国土面积218万亩,林业用地面积115万亩。
3.远郊防护生态圈
以阳曲、娄烦、古交、清徐“三县一市”生态防护林为主的远郊防护生态圈。建设范围包括:娄烦县省城汾河水源地保护工程、古交市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阳曲县北部生态防护林建设工程、清徐县特色经济林及平原农田防护林建设工程。区域国土面积764万亩。
(二)森林资源管护
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国家生态公益林保护、未成林造林地管护力度,减少林地逆转,稳步实现森林资源扩容增量。涉及10县(市、区)以及太原市国有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五个国有林场(以下简称五个国有林场)、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涉及万柏林区、晋源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古交市、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及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太原市国有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
3.中幼林抚育
中幼林抚育是优化森林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增加森林蓄积的重要途径。涉及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市森林公园及五个国有林场。
4.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
在幼林郁闭前,以人为活动来改善林地环境条件,消除林地各种灾害,提高植树造林质量,巩固植树造林成活率,使幼树得到充分的营养和光照,促进幼树尽快郁闭成林,确保林木健康生长,有效提高森林覆盖率,实现森林面积的有效增长。涉及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及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
5.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涉及10县(市、区)、五个国有林场及市森林公园、太原市东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全市范围内的防治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6.森林防火体系建设
涉及10县(市、区)、五个国有林场及市森林公园、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
7.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
涉及10县(市、区)、五个国有林场及市森林公园。重点涉及范围:汾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凌井沟省级自然保护区、天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
8.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工程
开展古树名木普查,摸清家底,分级认定,挂牌服务。对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复壮。
(三)林业产业体系建设
加大特色经济林比重,狠抓良种繁育和优质壮苗培育,保障林业工程建设,积极开拓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新型产业,开展林业扶贫攻坚,林业富民增收。
1.干果经济林建设
重视特色经济林发展,加大干果经济林比重,狠抓干果经济林提质增效。在稳定发展红枣、核桃传统干果经济林的同时,发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新型经济林品种和特色园区建设,帮扶当地贫困人口就业脱困。主要涉及范围:娄烦县、清徐县、古交市、晋源区。
2.林木种苗建设
主要项目及涉及范围:
(1)保障性苗圃建设工程
晋源区、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市东山林区管护站呼延苗木培育基地等范围内规划建设保障性苗圃;扶持各公司、专业合作社育苗基地建设。
(2)良种繁育建设工程
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新建、改建项目;清徐县和娄烦县境内新建良种繁育基地;太原市林木种子站恒低温储备库设备的保养、维护、消防设施,规模360平方米。
(3)母树林建设工程
娄烦县灵钟山、皇姑山新建母树林基地;娄烦县林木种苗站落叶松母树林基地抚育管理项目。
3.森林生态旅游产业
积极发展生态旅游,促进森林生态休闲公共服务体系和森林旅游产业体系健康发展。在全市国家、省级森林公园和初步建成的城郊森林公园积极开展森林旅游产业,同时开辟新的森林旅游产业。小店区、万柏林区、清徐县、娄烦县新建4个森林公园;迎泽区郝庄镇新建小山沟城郊森林公园、红山山地城郊森林公园、洪杰城郊森林公园;市森林公园内新建生态文化广场及牡丹月季园;阳曲县国营东、西山林场新建旅游小区;古交市续建山西省金牛森林公园。
4.林下经济及花卉产业
充分利用现有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推进花卉产业稳步发展,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主要涉及范围:万柏林区、清徐县、古交市、晋源区、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区域内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万柏林区、清徐县境内新建花卉基地及引种项目;林业专业合作社经营育苗、花卉、林产品加工、荒山造林绿化、食用菌和药材种植等。
5.林业扶贫攻坚
通过退耕还林项目增收、造林绿化劳务增收、森林保护就业增收、干果经济林管理增收、林业产业综合增收,在造林、营林、产业建设中提升林农劳务收入和资产性收入,助力脱贫攻坚。
(四)多项生态文化载体
全市范围内完善林业信息化、森林保险、村庄绿化、生态文化教育、森林公园改造完善等重点工程,积极探索森林生态文化建设的新路子。加强生态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为人们更多了解森林、认识生态、探索自然提供场所和条件。更加广泛深入地宣传森林生态文化,提升人们的生态意识、生态艺术、环境美学,达到理解、支持、参与生态工程、生态产业、绿色企业的发展,构建省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生态文明建设新格局。
四、“十三五”时期林业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造林绿化工程
全市计划完成营造林绿化工程184.04万亩,其中:人工新造林63.52万亩(新造林中有28.82万亩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高标准造林任务),其中经济林3.20万亩;封山育林15.60万亩;低质低效林改造49.41万亩(全部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退化林分修复12.10万亩;未成林造林地提档升级工程29.00万亩(其中22.08万亩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任务);灌木林改造14.39万亩。
1.天然林保护工程森林植被恢复
计划完成营造林19.00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00万亩,封山育林9.00万亩,涉及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及五个国有林场范围内。
2.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以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为依托,立足应退全退,愿退尽退,遏制水土流失,培植绿色产业,有效增加群众收入。
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计划完成新造林4.55608万亩。主要涉及万柏林区、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其中:
(1)大于25度陡坡耕地4.290467万亩,主要涉及万柏林区、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
(2)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地类地块调查落实工作的通知》确定的退耕还林还草”计划,规划大于25度陡坡梯田0.265613万亩。主要涉及万柏林区、阳曲县、古交市。
3.“三北”防护林工程
计划完成“三北”防护林工程14.97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0.87万亩,封山育林4.10万亩。主要涉及万柏林区、清徐县、古交市、娄烦县。
4.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工程
在阳曲县范围内进行环京津冀生态屏障区工程建设面积10.0万亩。
5.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
低质低效林改造工程主要涉及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市森林公园、阳曲县国营东、西山林场和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规划完成低效林改造49.41万亩。
6.退化防护林修复工程
对退化防护林进行修复,就全市低质低效林及退化林分进行抚育改造和渐进改造等,进行提档升级,提高林分质量和生态效益。主要涉及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及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改造面积12.10万亩。
7.重点水源涵养林保护修复工程
对娄烦县八个乡镇及汾河水库水源保护区的湖库周边湿地、环库岸生态和植被进行修复和保护,营造水源地良性生态系统,建设14.61万亩水源涵养林。
8.山体生态修复工程
山体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涉及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清徐县、晋源区、古交市、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管理范围。修复工程面积0.8038万亩。
9.干果经济林工程
干果经济林工程主要涉及晋源区、清徐县、娄烦县和古交市。规划栽植干果经济林3.20万亩,以枣、核桃及文冠果为主。
10.通道绿化工程
通道绿化主要涉及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古交市。完成绿化公路1545.38公里,全市范围内铁路绿化任务79公里。
11.河流绿化工程
河流绿化主要涉及迎泽区、杏花岭区、晋源区、小店区、尖草坪区、万柏林区、娄烦县、阳曲县。完成河流绿化225.87公里,两侧荒山绿化0.30万亩。
12.黄土高原示范林建设工程
娄烦县在八个乡镇建设黄土高原示范林工程造林10.2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7.75万亩,封山育林2.50万亩。
13.平原绿化工程
平原绿化工程完成新造林网折合0.50万亩。主要涉及范围为清徐县境内。
14.人工造林
太原市国有林场规划人工造林面积0.27万亩。
15.未成林造林地提档升级工程
为加快森林覆盖率的提升,有条件的增加有林地面积,对以往投入标准低而形成的未成林造林地进行提档升级。涉及10县(市、区)、太原市国有林场。规划完成提档升级工程29.00万亩。
16.灌木林地改造工程
娄烦县省城汾河水源地实施灌木林地改造工程14.39万亩。
(二)抚育管护工程
每年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546.67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面积91.55万亩;地方公益林455.12万亩。中幼林抚育37.76万亩;未成林造林地抚育54.46万亩。
1.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
主要涉及10县(市区)、五个国有林场、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管理范围。规划每年管护面积455.12万亩。
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主要涉及万柏林区、晋源区、杏花岭区、清徐县、娄烦县、阳曲县、尖草坪区、古交市及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太原市国有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管理范围。规划每年国家级森林生态补偿面积91.55万亩。
3.中幼林抚育
主要涉及迎泽区、万柏林区、杏花岭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及五个国有林场、市森林公园。规划中幼林抚育37.76万亩。
4.未成林造林地抚育管护
主要涉及万柏林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及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阳曲县国营东、西山林场。规划抚育管护面积54.46万亩。
(三)森林资源保护工程
1.切实加强森林防火和森林公安工作
全市新建及维护森林防火通道562公里;新建防火检查站20个、火情监测点20个、瞭望台33座、蓄水池22个、森林应急场所1处、观测哨8个;护林防火车辆31辆;防火视频监控系统6处,建立市级防火指挥平台1个、GPS巡护设备121套,10个县(市、区)视频会议分会场进行维修、维护;探索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100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配足配齐专业扑救器具;继续开展可燃物清理工作。
加强森林公安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森林公安队伍正规化、规范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加大森林公安基层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建设市级森林公安办案中心和民警轮训基地。着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执法正规化、警务信息化、保障标准化、警民关系和谐化。
主要涉及范围:迎泽区、杏花岭区、尖草坪区、晋源区、清徐县、阳曲县、古交市、市森林公园、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及五个国有林场。
2.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继续开展省级自然保护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太原市汾河湿地公园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工作,实施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实施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救护繁育工程;开展全市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
规划完成新建水禽观测点5个。在保护区范围内,均匀布设固定监测样地120个。加强3个自然保护区建设,建设褐马鸡保护地2处,7处保护站。建立相应的野外宣讲站点和宣传。森林公园内百鸟园天网更换3.0万平方米。
实施野生动植物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范围:市森林公园、汾河上游省级自然保护区、凌井沟省级自然保护区。
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生物多样性和湿地调查,编制《太原市生物多样性与湿地保护规划》。实施推进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普查、野生动物救护三大项目。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工作,强化五个监测站软硬件建设,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预报水平。
3.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建设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1个省级示范站和8个市级中心测报点建设。根据《山西省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方案》和《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管理办法》要求,逐步完善省级和市级中心测报点的软硬件设施,使其能更好发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骨干作用。主要涉及清徐县、五个国有林场、太原市东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市绿化东西山办公室。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做好常发性害虫防治、通道绿化、平原林网、交通要道等林地有害生物防控和无公害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主要涉及10县(市、区)、太原市国有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
林业有害生物检疫御灾体系建设项目。推进检疫审批下放工作、加大森林植物检疫工作及积极开展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主要涉及10县(市、区)。
4.古树名木抢救性保护工程
对全市范围内古树名木进行抢救性保护和复壮,重点保护3837株树木。
(四)科技项目
1.林业创新科技驱动工程
万柏林区建设0.50万亩抗旱造林、困难立地条件造林。清徐县境内对0.50万亩低质低效核桃进行高接换优,更换优良品种,并对林农进行培训500余人,推广核桃综合管理新技术。
林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本项目为山西省旱柳基因保存及选育项目,实施单位为市林科所)。全省范围内的旱柳古树品种采集工作已经完成,经过2年的嫁接、扦插复壮,所培育的51个旱柳品种目前生长良好、可以继续进行下一步选育及基因保存林建设工作。2016-2020年计划建设旱柳基因保存林50亩;从51个山西省本地旱柳古树资源中选育出1-2个优良旱柳品系;保存林栽植成活率>90%,保存率>85%;太原市、晋中市榆次区林业科技创新驱动工程项目组在采集到全省范围内46个白榆品种资源的基础上,已培育出7000株1-2年生的各个白榆品种苗木,且每品种≥100株;十三五期间及时开展对照试验,从46个试验品种选育出1-2个适合山西省不同立地条件下的优良白榆品系。在项目进行的中后期,对照试验顺利的情况下,采集白榆古树和优良单株的枝条嫁接繁殖复壮,建设基因保存林。在保证对照试验白榆品种数量足够的条件下,为丰富项目试验内容,引入长枝榆、圆冠榆两个品种,拓宽项目实施范围,增加山西省绿化树种可选择品种,进一步丰富山西省榆树生物种质资源多样性。
2.特色经济林综合管理增产推广项目
娄烦县推广核桃综合管理增产技术项目0.50万亩。娄烦县推广仁用杏综合管理增产技术项目0.10万亩。阳曲县实施枣树综合丰产管理技术基地0.50万亩。古交市发展大果榛子引种试验0.005万亩。古交市推广核桃提质增效综合管理技术示范项目0.50万亩。古交市和娄烦县进行0.01万亩林木良种及繁育新技术推广,采用新技术重点培育核桃辽核系列、中林系列及晋龙系列适合我市的优良品种。
3.盐碱地造林工程
清徐县境内新建盐碱地造林工程,引进推广抗盐碱树种竹柳0.10万亩。
4.林业实用技术培训
对10县(市、区)进行林业实用技术培训。
(五)种苗繁育工程
1.保障性苗圃建设工程
在晋源区、阳曲县、娄烦县、古交市、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太原市东山林区管护站呼延苗木培育基地等范围内规划建设保障性苗圃1.105万亩;扶持各公司、专业合作社育苗基地建设保障性苗圃地0.132万亩;完善国有苗圃基础设施建设。
2.良种繁育建设工程
在清徐县和娄烦县境内新建良种繁育基地0.10万亩。
完成太原市西山林区管护站(太原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苗圃地恢复建设项目、引进新品种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完成太原市林木种子站恒低温储备库设备保养、维护、消防设施,规模360平方米。
3.母树林建设工程
在娄烦县灵钟山、皇姑山新建母树林1.50万亩。娄烦县林木种苗站落叶松母树林基地抚育管理项目对0.50万亩落叶松母树林进行树盘整修及割灌。
4.义务植树苗木补助工程
保障义务植树用苗各级财政补助资金。
(六)基础设施建设
1.林区道路建设工程
涉及五个国有林场及迎泽区郝庄镇、清徐县清源镇、东于镇、马峪乡。新建及维修林区道路881公里。
2.管护站建设工程
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在2016-2020年期间共新建管护站8个。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场部危房旧房改造1000平方米;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场部危房旧房改造。
3.场部保护站房屋维修
太原市国有林场和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范围内共进行场部维修5500平方米,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管护站维修400平方米。
4.森林管护棚建设
太原市国有林场新建10个管护棚。
5.大型宣传标志牌
太原市国有林场和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范围内新建大型宣传标志5个,养护宣传标志10座。
6.电路改造项目
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对管护站进行电路改造5处。
7.安全用水项目
阳曲县国营东山林场饮用水改造管护站、场部5处。
(七)林业产业
1.林下经济
万柏林区、清徐县、娄烦县、古交市、晋源区及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古交市国营阁上林场、阳曲县国营西山林场范围内发展林下种养植10.90万亩。
2.花卉产业
大力发展花卉产业,在万柏林区、杏花岭区、晋源区、清徐县境内规划新建花卉基地4处。
3.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
扶持太原市林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每年扶持5家合作社建设并给予扶持资金15万元,至2020年发展合作社至150家,共给予25家合作社扶持,扶持资金共375万元。
(八)森林旅游工程
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生态旅游产业项目有:
1.小店区五龙城郊森林公园包括北营、黄陵街道办的道把、西家凹、黑驼、五龙沟共4个村,规划总面积1.37万亩,基本完成绿化全覆盖,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初步完善。重点开展“五湖”“十林”等生态建设项目完善,其中生态投资约5亿元。
2.万柏林区在狼坡、桃花沟、店头一线天新建3处森林公园。
3.清徐县马峪乡2.90万亩公园绿化工程增景增色,进行基础设施建设,造景观林0.50万亩,建设厕所3处,修路4公里。
4.娄烦县城北山建设4.40万亩北山森林公园1处。
5.迎泽区郝庄镇小山沟城郊森林公园新建0.50万亩,红山山地城郊森林公园新建0.65万亩,新建洪杰城郊森林公园0.17万亩。
6.市森林公园五年内规划完成森林公园生态文化园部分项目和面积4.50万平方米的牡丹月季园项目;更换、种植地被草坪50万平方米,新建色块5000平方米,改造4座厕所,制作安装宣传牌100块,新增生态文化宣传栏200平方米、500KW相变1台、游览步道1200延米。
7.阳曲县国营东、西山林场范围分别在白龙庙、三藏寺、黑龙洞新建生态旅游小区。
8.古交金牛森林公园规划完成绿化1.50万亩,修缮景点3处,人工置景15处,修干线旅游路3条15公里,步道10条8.50公里及文体广场、旅游接待、水电暖等基础设施20多项。
(九)其他项目
1.林业信息化工程
建立万柏林和杏花岭区级及九个重点乡(街)林业站网络化平台;万柏林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杏花岭区、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和西山林场建设森林资源管理系统(数字林业)8套,新建ACGIS应用并进行相关培训;市森林公园内建立监控系统。
涉及范围:万柏林区、娄烦县、古交市、阳曲县、杏花岭区、娄烦县国营汾河林场、阳曲县国营东山和西山林场、市森林公园。
2.生态文化教育示范工程
古交市金牛森林公园南山主景区内规划建设游客中心、科普长廊、解说步道、科普标牌、特色野生花卉园、树木园、发展农家乐,集观赏、采摘等特色生态旅游文化。
3.村庄绿化
积极稳妥推进新农村生态林业建设,加快改善城乡居民居住环境,实现村庄绿化靓化,形成房前屋后花果林,村中空地休憩林,村庄周围护村林的美丽乡村。规划绿化村庄687个。
4.农田林网建设
加大农田林网建设力度,增强抗灾减灾能力,促进农业稳产高产,改善村容村貌。规划农田林网补植补种面积1.2035万亩,树种退化后更新面积2.1359万亩,新建农田林网面积0.7015万亩。
5.森林保险
全市长势稳定且权属清晰的生态公益林已承保177.94万亩,占可承保面积的81.30%。预计2020年参保林地达到303.80万亩。
6.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辅助工程项目
举办绿色大讲堂,森林生态摄影展,古树名木、中国插花、生态文化等科普活动,每年在5次以上。林业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镇),生态村(社区)、生态大户、生态厂(矿)区、生态学校、生态单位创建活动。完成编制《太原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太原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完成“创建森林城市”日常管理和宣传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政策支持
1.优化环境,推动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
科学整合涉林项目资金,建立农林水和扶贫等涉林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编制涉林项目规划、年度计划与资金使用办法,按照资金渠道、管理权限不变原则,统一安排实施。组织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通过林地林木认养、认捐、认建,金融系统融资,碳汇林业建设,集体林改后土地流转、农民入股、企业投入、民营林业等办法,吸引社会力量参与生态林业建设,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
2.健全制度,建立支持林业发展长效机制
各县(市、区)政府逐年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生态林管护在认真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的同时,建立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林木良种等财政补贴制度。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搞好林地流转、规模造林、连片开发,特别在项目建设上给予支持。加大金融扶持林业力度,大力发展林权抵押、林权转让、林农信用等小额贷款,推广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林地、林权交易市场和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落实到村、到地块、到农户。
3.深化改革,建立林业造管新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有机结合的造林模式机制,充分调动社会、企业、个人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鼓励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推动开展合作造林。积极推进碳汇造林,鼓励企业、个人捐资造林,自愿减排,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碳汇林业建设。继续推广有太原特色的开发式造林模式,企业按规划以治理荒山荒坡的绿化量置换经营开发权,完善林木、林地认养制度。积极探索由政府购买造林或服务办法,逐步实现生态林由政府与市场共同营造新机制。对林改分山到户的荒山荒坡生态公益性造林,重点补助集中连片造林工程,管护采取农户自管与集体集中管护相结合办法。干鲜果经济林实行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扶持、部门服务的办法,提高质量效益。推广规模化生态治理模式,绿化荒山荒坡。
4.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林业发展新体制
努力探索实行自愿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探索股份制、市场化国有林开发利用和管护管理办法;探索规范、安全有效的林业碳汇交易模式,为促进企业自愿减排提供更多渠道,实现增加森林碳汇与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双赢;探索组建新型综合管护队伍,对集中连片林地做到专业化管护;对合作社、公司制管护组织,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支持;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符合太原市特点的林业发展体制。
5.强基固本,夯实林业基层基础
扎实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建立有效的资源监管体系、科学的森林经营体系、完善的民生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功能定位明确、管理科学规范、政策保障有力的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将全市五个国有林场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加强乡镇林管、造林监理、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消防等林业队伍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改善装备条件,涉林乡村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做到村有护林人员、乡有林业机构、县有专业站所。市级组建100人以上、县级组建50人以上森林消防专业队。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健全防火指挥平台,提高林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充分认识“十三五”规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太原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制定方案,分解任务,组织协调及督促指导检查等工作。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各项重点工程实施,坚持统一协调管理配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2.强化服务,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
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好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科技服务,对全市林业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督查指导、技术培训,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县林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到村有土专家、乡有技术骨干、县(市、区)有科技服务队伍,积极主动参与驻村扶贫活动,为企业、社会扶贫当好参谋助手,做好规划与技术服务。
3.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评议奖惩制度
将新造林面积、造林保存率、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发生率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每年在春秋两季组织以营造林工作为主的集体督查和现场突查;市政府对在林业生态建设中涌现出的造林绿化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林成活保存率低、森林资源破坏和森林火灾严重的县(市、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和投资调控。
4.层层负责,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各县(市、区)政府要把造林绿化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目标考核等方面加大力度,持续跟进。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以“全市一盘棋”的理念推进造林任务,落实“三加三不减”工作举措、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实地调研,现场办公,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各级政府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一张蓝图绘到底、一任接着一任干,努力把太原林业建设推向新阶段、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大成效。
5.科技创新,提高林业发展科技含量
切实加大林业科技投入,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高生态林业建设的科技含量,强化科技支撑,夯实基础。通过创新增源、示范增效、培训增智、服务增力,把科学技术推广应用贯穿于林业发展全过程,不断开创现代林业建设新局面。
6.依法治林,巩固森林资源成果
继续加快推进依法治林,加大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强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林业部门执法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制度,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红线,确保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严格征占用林地管理,坚决打击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对各类违法违规毁坏森林资源行为实行“零容忍”。尽快厘清林地产权,积极化解林地纠纷,推进社会和谐,促进林业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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