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办发〔2017〕25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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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7〕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综改示范区、不锈钢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太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2016-2020年)规划



根据《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山西省“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太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全市民政工作在“十三五”时期发展需要,编制本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民政工作回顾


“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践行民政宗旨,忠诚履行兜底职能,按照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基础建设、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狠抓落实的发展思路,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民政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基础服务设施进一步改善,基本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127项工作受到省以上表彰,20项工作全国知名、全省领先。


(一)主要成绩


1.综合社会救助工作稳步推进


(1)救助体系不断健全。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意见的通知》为指导,以低保“应保尽保、精准施保”为基础,实现了社会救助从制度“碎片”到有机衔接,从部门分割到资源统筹,从城乡二元到协调发展,从部门单打独斗到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5项民政救助与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系统整合,首次明确了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形成“8+1”协同联动的救助格局,综合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


(2)救助能力稳步提升。加强基层救助经办队伍建设,为各县(市、区)协调落实编制指标193个;加快精准化救助步伐,投资813万元,建成全国先进、全省领先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系统,实现13部门25项数据的信息共享,为精准救助提供了技术保障;提升自然灾害救助反应能力,实行灾害精准救助,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覆盖城乡,建成应急救助二级指挥调度平台。


(3)救助方式不断创新。低保申请由城市按季、农村按年变更为符合条件随时受理申请,审批程序实现由“三级审批”向“两级审批、三级管理”转变,审批手段由手动模式实现全程网上审批;城乡医疗救助实现定点医院“一站式”网上即时结算;临时救助审批重心下移,“急、难、险、重”事故造成困难急需救助家庭在基层得到及时救助。简化审批程序,106个乡镇(街办)全部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有效落地。低保、医疗救助、灾害救助、临时救助资金全面推行“一卡通”发放。


(4)救助标准大幅增长。五年间,城乡低保7次提标,城市低保平均标准由293元提高到496元,农村低保平均标准由146元提高到411元,分别较2010年同期增长69.3%、181.5%。城乡低保标准、人均补差均居全省之首。全市累计投入城乡低保金15.36亿元;投入城乡医疗救助金2.63亿元,救助44.2万人次;投入临时救助资金3802.21万元,救助4.1万人次;下拨救灾资金4894万元,救助受灾群众50余万人。


2.社会福利事业健康发展


(1)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成。大力开展社区居家养老试点活动,投入732.4万元,免费为社区居家老人提供分类服务;创新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先后建成日间照料中心350个,服务保障城乡社区居民的基本养老需求;积极推进公办、民建养老机构建设,落实优惠扶持政策,全市共建有各类养老机构50所,养老床位11148张,占全市老年人的1.75%。


(2)不断创新服务方式。“15分钟养老服务圈”依托信息网络平台,借力社区服务资源,在全市2461个社区为老服务点,760支服务队,10.2万社区志愿者队伍协调运转下,基本满足社区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5.33万部“爱心一键通”手机密织服务网络,117个老年餐桌解决就餐难题;婴儿安全岛、居家养育、特教中心创新儿童福利模式,实现“养教育康安”五位一体;福利彩票销售突破10亿大关。


3.社会治理创新迈出坚实步伐


(1)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全市第五届社区、第九届、第十届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完成,515个社区、998个农村成功换届。社会组织历史上首次实现党组织建设全覆盖。


(2)社会治理创新力度不断加大。社区网格化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提升了管理服务精细化;星级社区评比,和谐社区创建,增进了社区凝聚力;社会组织评估提升了发展自律性,备案制度激活了社区社会组织活力,四类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减化了审批环节,政社脱钩明晰了发展定位,社会组织活力初步显现。


(3)基础服务条件明显改善。全市服务场所达300平米以上的社区共311个,其中1000平米以上的社区27个;社区惠民项目三年投入惠民资金3亿元,建成惠民项目4913个;清徐县率先实现了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全市435个村开展了农村社区建设,占总数的43%。


(4)人才队伍建设得到发展。社工专业队伍不断壮大,职业化、专业化水平快速提高。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工为支撑的三社联动迈开探索性步伐,2015年底全市已有试点社区100个。


4.服务军队国防建设更加扎实有效


(1)双拥共建工作持续加力。五年间,共安排解决600余名军人子女进入优质中小学就读;投资6000余万元对8个国家和省级国防教育基地进行维修改造;投资1500万元对通信指挥和“五救一反”装备进行升级换代。军政军民关系日益融洽,顺利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八连冠”创建目标。


(2)优抚安置工作扎实推进。全市累计下达各项抚恤补助资金3.27亿元,保障优抚对象1.1万人;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公开选岗阳光运作,五年共安置退役士兵4781名,培训退役士兵1319名,帮助182名特困退役士兵走上工作岗位;军休服务单位建设积极推进,政治和生活两个待遇全面落实;军供任务高标准完成,军供站被评为“全国重点军供站”;革命烈士纪念日正式成为制度性安排,五年中,先后进行了双塔陵园、解放纪念馆烈士纪念设施、全市零散烈士墓及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工程,革命先烈精神得到传承弘扬。


5.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更加规范


(1)区划地名建设与城市发展同步推进。增设了小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完成了4条地级线、19条县级线的界线联检任务;牵头组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太原分卷》编撰工作;启动了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新命名街(路、巷)210条,新设立地名标志720块,完成数字城管任务11298件。


(2)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婚姻登记实现全员上岗,开通网上预约,服务质量不断提升。五年完成婚姻登记22.4万对。


(3)殡葬事业改革力度有所加大。实施馆园分离、调整规费标准、建立留存金制度、加强殡葬文化建设。建立惠民补贴制度,建设生态墓区,殡葬惠民工作贴近民生,给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


(4)流浪救助努力实现应救尽救。健全四级救助网络,在全市1700多个社区(村)设置“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点”,配合街头主动救助,搭建救助工作城乡网。五年共实施救助流浪乞讨人员3.86万余人次,其中包括流浪未成年人1744人次。救助站被评为国家一级救助管理机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法制建设不完善。民政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完善,执法手段不健全。


2.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


3.基层基础较为薄弱。基层民政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不足、工作经费短缺、服务保障能力差。



4.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滞后。民政基础设施数量不多,整体水平不高,设施陈旧落后、功能不完善,托底能力不足。


二、十三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省、全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目标、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把握“坚守底线、全面覆盖、依法治理”,完善“普惠均等的救助与福利、基础牢固的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规范的专项社会事务、坚实兜底的民政事业保障”四大体系。以新思路、新举措着力打造“全省保排头、全国创一流”现代民政。


三、发展目标


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期待,以建成具有太原特色的现代民政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法治民政建设为手段,以队伍能力建设为保障,创新体制机制,拓展工作领域,加快省城现代养老服务业发展,健全基本民生保障制度,推进法治民政和智慧民政建设,不断提升民生保障、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能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更加稳固,军地军民关系更加融合,民政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骨干作用更加显著,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精准化民政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救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


继续加强救灾工作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建设,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更加完善。健全防灾减灾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所有县(市、区)减灾委员会成立,进一步完善各级减灾委员会组织机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


(二)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健全


合理提高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更加精准,不断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持续加强慈善和社会捐助工作。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民政牵头作用和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民政救助与教育、就业、住房等专业救助无缝衔接。社会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救助效果更加显著。


(三)社会福利事业持续发展


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城乡一体、保障有力、服务专业、覆盖全面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基本形成依法治理、制度完善、作用显著、管理规范、健康有序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


(四)基层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不断加强


城市社区建设提档升级,农村社区建设全面展开,城乡社区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拓展应用,构建“三社联动”基层社会治理机制,社区治理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五)民间组织管理有序发展


营造法制健全、政策完善、待遇公平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诚信自律、有序竞争的社会组织发展格局,建立健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六)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更加有力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不断完善优抚对象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加大军民共建力度,进一步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落实退役士兵各项优惠政策,完善新型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完成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任务;改善军供现状,增强区域保障能力;广泛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


(七)专项公共事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行政区划、地名管理与平安边界创建深入推进,“文明、低碳、绿色”殡葬理念深入人心,覆盖城乡的殡葬服务网络健全完善,婚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福利彩票销售迈上新台阶。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增强保障和改善民生效能


1.统筹完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形成城乡统筹、体系完善、水平科学、相互衔接、运行有效的社会救助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精准扶贫目标,坚持“兜底线、补短板、惠民生、可持续”原则,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实行低保政策与扶贫政策对接,实行兜底性社会救助政策。


2.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畅通社会救助申请受理渠道,科学使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结果,实现精准救助。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差距,“十三五”末基本达到同一地域城乡标准一体化,在农村做到低保救助标准高于扶贫标准。


3.完善医疗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提升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质量。符合资助条件的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00%获得资助。原则上特困供养人员救助比例达到100%,低保等重点救助对象救助比例不低于70%,逐步提高低收入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医疗救助政策范围住院自负费用救助比例。实现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制度有效衔接,通过医疗救助兜住因病致贫家庭的困难问题。


4.不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


全面开展“救急难”工作。对因病返贫的困难家庭以及因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全面实施临时救助政策,健全“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提升基层社会救助能力。


5.全面落实社会福利政策


按照“分层推进、分类立标、分地立制、分标施保”原则,结合民政部普惠型儿童福利试点,推进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建立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完善孤儿和“三无”人员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自然增长机制;推进县级福利机构建设,以太原市社会(儿童)福利院为依托,成立太原孤残儿童特殊教育学校;在社区开展“类家庭”教育寄宿养育孤儿工作,以去机构化、去制度化、去身份化为养育目的,帮助福利院的孩子较早地进入家庭、融入社会;探索全民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方式与途径,逐步建立社会化、常态化的公益慈善参与机制;创新社区慈善超市运营和服务模式,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化运作、公众广泛参与原则,增强社会救助和社会服务功能,深入推进社区慈善超市建设,到2020年,建设社区慈善超市200家。


6.建立健全补贴制度


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现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覆盖。全面建立经济困难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调整机制,与社会救助制度、老年人福利制度和儿童福利制度相衔接。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方式,依托12349信息平台,为城市居家老人提供多样化服务。


7.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加强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建设,落实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自然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救灾准备、应急救助、灾后救助、恢复重建相衔接的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建立方便快捷的储备、调运、接收、发放、回收相衔接的救灾物资应急调度体系,健全以抢险、搜救、救护、救助、捐赠为基本内容的救灾应急社会动员机制。在全市范围内合理布点,建设若干个救灾物资储备站(点)。加强防灾减灾综合示范社区建设,定期开展避灾救灾演练。坚持灾前预防与应急处置并重,推进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结合,健全部门协同、基层组织负责、居民参与的社区减灾体制机制,提高城乡社区的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确保灾后12小时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救助。


8.巩固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管理系统建设成果


扩大联网核查覆盖面,逐步将金融、证券、保险等涉及救助申请家庭收入、财产信息纳入核查范围。


(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和保障能力


1.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完成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规划编制工作,合理确定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和规模,加快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使全市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产业规模显著扩大,发展环境更加优化,基本形成比较完善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40张,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在城市社区,原则上以500-1000米为半径(人口密度较大的居住区可结合实际需求适当缩小设置范围)普遍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形成辐射以3000户为组团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到2020年,全市新建396个方便实用、规模适度、可持续运作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到2020年,全市新建590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其中在城市社区建立290个,原则上以200-500米为半径(人口密度较大的居住区可结合实际需求适当缩小设置范围),采取新建、扩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套;在农村建立300个,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原则,使农村日间照料幸福工程覆盖全部千人以上人口行政村,为城乡居家生活的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养老服务。


到2020年,全市机构在现有床位7648张的基础上新增床位17352张,使养老床位数达到2.5万张以上。其中,公办机构床位新增3600张,总数达到8024张,以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及其他低收入老年人为服务对象,发挥托底保障作用;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新增13752张,总数达到16976张(占机构总床位的60%以上),满足一般工薪老年人基本需求和其他老年人个性化需求。


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推进养老机构医养结合发展。到2020年,通过新、改、扩、转等方式,增加5734张床位,达到200个医疗机构共6700张床位,满足80%左右老年人医养服务需求。


加紧完善全市养老服务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服务机构管理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社区养老服务标准、老年产品用品标准等行业规范,推进全市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2.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


建立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评估制度,对老人生活自理能力进行全面评估,准确界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对象,评估结果与等级评定、政府补贴、奖惩实施相结合;健全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老年人入院护理评估制度。


引进知名专业化品牌养老服务组织,支持各类养老社会组织参与管理、运营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开展养老服务教育培训、研究交流、咨询评估和第三方认证等服务。建立太原市养老服务组织目录库,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制定政府向养老服务社会组织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辅具配置、精神慰藉、紧急救援、法律服务等养老服务政策。


3.养老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编制养老服务业发展指导目录,建立养老产业投资项目库,通过养老服务企业孵化、投融资担保倾斜、国家专项基金扶持、企业债券发行申报、企业上市融资引导等方式支持养老服务企业发展。依托市场和社会主体力量,逐步构建以老年宜居住区开发为核心,以老年餐饮服务、养老金融保险、老年教育培训、老年医疗保健、老年照料护理、老年休闲旅游、老年文化娱乐、老年信息服务、老龄器械用品等为支撑的新型养老服务产业体系。


(三)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体系,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全面拓展


1.深化基层群众自治


全面推进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立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以村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评议为主要内容,村务公开民主监督规范的村达到97%以上。全面推进居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农村村民自治法律法规和政策,健全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政府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良性互动。


2.引深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


深化城市社区减负增效工作,严格执行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完善社区治理结构,形成社区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社区公共服务机构、社区社会组织、驻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参与、共同治理的格局。


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以建设社区工作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室外活动场所和办公服务配套设施等为重点,力争到2020年,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90%,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30%,每百户居民拥有的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


3.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两工联动”机制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加强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从业人员总数达到2.8万人。


4.优化发展环境,加快社会组织发展


创新登记方式,降低门槛、简化程序,逐步扩大社会组织直接登记范围;突破“一业一会”限制,试点“一业多会”,以适度竞争方式打破资源垄断,促进行业协会加快发展。


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按照政社分开原则,厘清政府和协会的职责权限,实现社团人员、职能、资产、财务、场地与党政机关彻底脱钩;创新行业协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行业服务功能;建立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为社会组织发展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撑;完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切实推进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推动社会组织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公平竞争、信息公开、奖励惩戒、自律保障等六项机制。


(四)强化优抚服务体系,适应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需要


1.发扬军民共建优良传统,进一步做好双拥工作


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军民深度融合发展格局。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调整完善本市优抚政策法规体系,为优抚工作有序开展提供法制支撑。继续做好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围绕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大力支持部队军事斗争准备;整合运用公共和社会资源服务强军兴军实践,进行全方位、多领域融合;紧贴地方基层经济社会和基层部队建设需要,持续深入开展双拥在基层活动;逐步完善新形势下支持部队改革建设的长效机制,在科技、教育、文化、法律等领域统筹推进,协调发展,全力维护军人及军人家属的合法权益。


2.不断优化抚恤补助制度


完善抚恤补助标准、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优抚对象生活水平;继续推进医疗巡诊和绿色直通车工作;加强优抚单位自身建设,构建优抚事业单位运行体系,创新服务理念,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3.继续加大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力度


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维修保护,真正实现褒扬烈士和教育群众的双重功能目标。丰富完善双拥展馆展示内容及设施;争取双塔革命烈士陵园纳入全国红色旅游及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名录。


4.大力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协调督导各县(市、区)全面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有关指示精神,建立适合我市情况的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政策体系,以鼓励扶持创办小微企业为主要目标,完善放宽准入领域、提供法律援助、实行税费减免、加强技术支持等多方面优惠政策,鼓励支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努力提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质量,全面开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参训率达80%以上,其中短期技能培训占50%,中等职业教育占35%,高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占15%,推荐就业率达90%以上,全面完成退役士兵年度安置任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确保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当年安置上岗,不产生新的遗留问题,形成安置工作良性循环。努力做好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岗位落实工作,会同省有关部门科学合理下达年度安置计划,协调督导各企事业单位完成安置任务,依法落实退役士兵工作岗位和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各项待遇,切实保护退役士兵合法权益。


5.构建新型军休干部服务管理体系


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构建满足不同年龄、不同身体条件、不同爱好军休干部的新型服务管理模式;整合工作资源,实行军休机构标准化管理建设;加强军休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全市军休工作步入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五)规范和创新专项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巩固和提升服务能力


1.优化行政区划设置,做好行政区划基础工作


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全面完成界线联检任务,建立健全市、县两级联席会议制度,继续开展平安边界建设工作。加强地名管理服务,规范地理实体名称,设置标准规范的地名标志。完善市、县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建立地名档案。全面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强化地名文化内涵挖掘考证,搞好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开展地名地址库试点示范创建活动,科学开展地名规划,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2.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基本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人文、生态、惠民”殡葬,大力倡导厚养薄葬,到2020年,基本形成设施比较完善、制度健全、规模适度、运营良好、服务优良、监管到位、可持续发展的殡葬服务体系,推进三县一市殡仪馆建设,市区火化率达到90%以上。


3.加强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


在全市范围形成工作规范、服务到位的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新型救助管理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未成年人监护制度,建立未成年人保护专职机构。推动建立收养能力评估制度。依法开展收养登记,加强涉外收养工作。


4.规范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婚姻登记程序,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加强婚姻登记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水平。


5.加大福利彩票销售与管理工作


加大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与管理力度,购置中福在线销售厅7个,到“十三五”末,中福在线销售厅达到15个,福利彩票年销售额争取达到11亿,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筹集更多资金。


(六)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民政服务保障能力


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以项目建设带动民政基础服务设施改善,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水平。太原市社会福利院迁建项目、太原市社会福利精神康宁医院新建项目、太原市老年福利院新建项目、太原市光荣院新建项目、太原市救助站新建项目等一批惠及民生的重大民政基础设施前期手续完善,2017年开工,到“十三五”末,基本建成并投入使用;太原市军供站迁建项目及太原市救灾物资储备库项目争取“十三五”期间开工建设。


按照国家“互联网+”行动计划实施要求,推进民政业务系统应用及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建立统一的民政政务网络、数据存储中心、业务受理平台,有效提升民政各项业务的效率和质量。多渠道、多维度采集、挖掘、分析民政业务数据,为政府公共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民主法治建设,依法推进民政事业快速发展


按照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要求,切实加强民政法治建设,更好发挥法治对民政事业发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积极推动地方性民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不断完善民政法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多方参与、学用结合、注重实效的普法格局。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增强民政干部法治能力,提升民政政策社会知晓度。


(二)拓宽筹资渠道,突出政府主导,鼓励民间参与,确保民政事业发展的资金保障


通过增加财政预算、提高财政支出比例、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市财政预算内投资、扩大转移支付以及引导社会资金进入等手段,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推动建立与财政收入同步增长的民政事业投入机制,加大对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经费投入。重点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资金投入,建立规范的民政资金转移支付制度,促进地区间、城乡间民政事业均衡发展。通过制度建设、优惠政策落实、补贴机制建立等拓展社会资金进入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民政事业。稳定扩大福利彩票发行规模,提升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导民营资本、慈善资金、社会捐赠等社会资本投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强资金监管,防范资金风险,确保民政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三)注重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群众的经办力量,夯实民政事业发展的组织基础


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素质优良、作风踏实”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健全完善干部选任、培养、交流机制,建立干部实绩考核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优化政府内部资源配置,整合外部社会资源,把人、财、物更多引向基层,加大各种资源对基层的倾斜力度。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建立人力资本投资长效机制。加强对基层民政人才队伍教育、培训,积极争取地方党政领导和编办、财政等部门对基层民政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合理调整人员结构和比例,切实缓解基层人员数量不足和素质不高等问题。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乡镇(街道)配备民政公益服务岗位,充实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力量。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同时,加大资源投入培育和引进优秀社会组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优势,提供优质的专业化社会服务,创建基层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多种合作模式。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专业人才培养,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加强民政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加大培训力度,提升民政工作队伍理论实践素养。加强民政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民政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建设,健全民政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规范职称评定流程和公示程序。加强社会工作及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立足市情、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循序渐进要求开展大规模、系统化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水平和专业素养,逐步扩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体制机制,统筹城乡、区域、行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各地各部门共同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态势;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使用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太原、加快转型跨越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五)强化发展意识,鼓励创新精神,推动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式,建立激励机制,增强争创一流的发展意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坚持民政各项基础工程为事业发展服务、为重点工作服务、为基层基础建设服务原则,针对民政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实施一批基础性和示范性重大项目,实现重大政策措施和重大工程项目有机结合,促进民政基础公共服务设施改善和管理服务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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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太原市, 并政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