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7〕17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并政发〔2017〕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营造良好的会展发展环境,进一步促进会展业深化发展,充分发挥会展业对扩大消费、调整产业结构、拉动经济增长、提升中心城市功能的综合性、跨界性带动作用,将会展业发展成为我市现代服务业的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1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会展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晋政发〔2016〕59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服务经济转型,促进会展业发展为目的,采取统筹协调、政策扶持、打造品牌、培育市场主体等措施,积极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更好的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努力将太原打造成为我省会展经济核心区和我国中部地区重要的会展城市。
二、加强规划引导,推动品牌会展聚集
(一)充分发挥会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认真落实会展活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统筹会展发展方向,制定会展业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对全市大型会展活动进行综合协调和规划引导。
(二)坚持顶层设计理念。根据会展发展实际,通过会展扶持资金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引导企业通过市场运作,尽快形成品牌会展聚集地,扩大城市影响力。一是巩固提升现有品牌会展项目。加大对在我市有一定影响力和群众基础的现有品牌会展的支持力度,在原有基础上做大做强。根据市场需要策划叠加一些相关会议、论坛、信息服务、文化创意、经贸洽谈等项目,形成以会展带动相关产业互动发展的格局。二是创新发展新型会展项目。创新太原低碳发展论坛。依托山西产业优势、历史文化资源优势、人文资源优势、清凉太原环境优势、旅游资源优势、晋商文化优势、特色农副产品和各类名优特产品优势,以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首批示范城市为契机,创新培育一批有一定影响力的品牌展会。三是引进一批成熟品牌会展项目。引进有利于我市发展的大型国家级会议在我市定期举办,同时鼓励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特色、社会经济效益明显、影响力较强的国内外大型会展项目。
三、优化行政审批监管环节,提高服务效率
(一)优化会展行政审批环节。除现有对会展活动有审批(报备)职能的部门对会展活动审批(报备)外,取消其他非规范性审批。现有会展活动审批(报备)部门要明确简化审批的具体措施,结合自身职责设立“绿色通道”。对符合规定的品牌展会,简化审批环节,提高效率,避免同类事项重复审批。
(二)规范会展收费与监管。会展收费和检查原则上采取多部门联合执法方式进行。确需单独检查和收费的,依法出示相关证件、开具统一票据。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助推会展经济发展
(一)启动会展专项扶持资金。按照《太原市会展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市财政每年安排落实300万元会展专项扶持资金。对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作用明显的特大型会展活动,视具体情况另设补贴资金。太原市会展办、财政部门出台具体会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使用办法,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和良好运作。
(二)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积极落实会展活动税收优惠政策。
(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鼓励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机构根据会展业发展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推动知识产权质押等多种方式融资。拓宽会展企业融资渠道,加大对会展企业的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解决会展企业流动资金少,融资难等问题。
五、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高会展业竞争力
(一)加快培育引进大型会展企业。鼓励现有会展企业通过多样化资本运作方式上规模、上档次,着力培育一批实力强、竞争优势明显的大型会展企业。条件成熟时,推动成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会展产业集团,进而形成以大型会展企业为龙头、中小型企业为骨干、会展服务企业相配套的会展市场主体。进一步扩大开放,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和国际、国内知名会展企业到太原设立分支机构、代理机构和合资机构。鼓励本地会展企业吸收国内外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方式,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二)加大会展创业孵化力度。以创业促就业,鼓励创业者、投资者在会展业创业创新,培育建立会展企业培育中心,为会展企业提供会展创业辅导、经营诊断、管理培训等服务。以服务精细化为目标,围绕会展经济服务产业链形成,大力培育发展会展策划、展位搭建、装饰装修、广告宣传、展品运输、宾馆酒店、旅游票务、信息咨询等会展服务企业。
(三)加强人才培养力度。依托省城高校资源,鼓励开放式办学和合作办班,有计划的为会展企业培养专业会展人才。利用会展专项扶持资金,加强会展人才培训,为会展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四)推动会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会展行业协会作用,开展资质认证服务。开展诚信展览认证、展示工程企业资质等级评定、会展企业资质认证等服务,优化展览业市场。加强会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塑造会展业诚信品牌影响力,加强会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
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现有场馆利用率
(一)推动新场馆建设。建设12万平米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布局合理的大型会展中心,补足我市会展业发展短板。为引进和创办大型会展,全力打造我国中部地区重要会展城市奠定硬件基础。
(二)提高现有场馆等基础设施综合利用率。鼓励推动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中国(太原)煤炭博物馆、山西省展览馆、山西国际会议中心等建立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制定公开透明的使用规则和收费标准,为会展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三)各县(市、区)对适合举办会展活动的露天广场有计划的向会展市场开放。
七、建立会展协同机制,营造会展发展氛围
(一)建立奖补机制。开展会展创优活动。每年对在我市举办的优秀品牌会展项目、会展企业、展馆及在会展引进、人才培养、会展研究、会展策划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或补贴,激发社会各界争相办展、创优办展的活力。
(二)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建立太原会展网和微信公共号等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会展信息发布联动,为组展企业提供会展政策咨询、会展信息发布、会展企业推介和场馆展示等便捷高效服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推动建立住宿、餐饮、景区、旅游、文化、品牌产品等关联业态战略合作机制。在大型会展期间互优互动互利互惠,扩大会展经济溢出效应。进一步扩大会展业对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四)畅通会展信息数据汇集机制。建立会展业统计报表制度。市、区两级对会展活动有审批(报备)权的职能部门、会展展览场地提供方、会展承办方、市会展办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及时收集、填报会展活动信息数据,全面准确反映我市会展经济发展状况,为制定会展业发展政策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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