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7〕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沙河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拆迁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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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北沙河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拆迁的通告
并政发〔2017〕2号
为完善我市城市防洪体系和道路网络建设,市政府决定实施北沙河、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现将拆迁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改造范围:北沙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东山煤矿花园,全长10.3公里;北涧河道路快速化改造工程西起滨河东路,东至杏花岭东山小学,全长9.1公里。
二、上述工程红线及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包括违法设施、屋顶、墙体广告及未经批准加建、压线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由所属单位和个人于接到拆迁通知后三日内自行拆除。所发生费用由其所属单位和个人承担。
三、整治改造范围内违法建、构筑物,违法设施和临时建、构筑物一律无偿拆除。其他建筑按《太原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补偿。
四、整治改造范围内合法的建、构筑物,设施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提供有效证件,进行规划认定和房屋确权。
望整治改造范围内各单位和个人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主动配合工程推进。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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