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政发〔2016〕82号《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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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并政发〔2016〕82号




太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太原市“五规合一”试点工作


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现将《太原市“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太原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太原市“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规划的衔接融合,做好我市“五规合一”省试点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试点意义


开展“五规合一”试点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深改工作以及中央和全省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国家空间规划体制改革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克服当前各类规划繁多、部门各自为政、协调衔接困难、行政资源浪费、标准数据不一等弊端,推动统筹城乡空间资源科学配置。对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形成统一规范有效的规划保障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以城乡规划为基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土地利用规划为边界,生态保护红线为底线,产业发展为导向,消除规划空间差异,形成多规统一、集约高效、功能互补、覆盖全域的规划体系。审批流程再造,有效配置城乡空间资源,强化政府对城市空间、土地开发、产业布局、公益设施、城市生态等的空间管控能力。提升审批效率,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审批流程再造,确保重要发展平台、重点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实现城市转型和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工作思路


(一)以“规划统筹、机制协调、求同化异、底线管控、五位一体、市县联动”为总体工作思路,市政府作为“五规合一”的统筹主体。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为依托,统筹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规划,编制全域空间体系规划,划定“五规合一”控制线,建设“五规合一”信息平台,形成有机衔接的规划体系,为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奠定基础。


(二)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差异分析的基础上,统一“五规合一”发展目标、用地指标、空间坐标、技术标准,确立控制线体系,实行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产业板块控制线以及绿线、蓝线、黄线、紫线的底线管控。


(三)建立基于“五规合一”控制线体系有效调控的各部门法定规划联动修改机制,逐步形成动态协调、监督、反馈的各部联动运行工作机制。


(四)有效整合各部门信息资源,建立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和数据共享,提高行政效能。


(五)市政府统筹组织,市县联动,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共同参与,与国家、省相关部门保持畅通对接,有序推进“五规合一”工作。


(六)市政府成立“多规合一”督查组,以季度为时间节点,对各相关单位推进“五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对总体情况进行分析汇总后形成书面督查报告,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四、适用范围、规划期限


适用范围:太原市全域(6988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近期到2020年,远期到2030年。


五、工作原则


(一)政府组织,部门协同。“五规合一”试点工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政府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落实工作机制和人员,建立、健全由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环保等管理部门及市政务服务中心为主,林业、水利、农业、交通、财政、城建、城管、文物、园林、商务、统计等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全域规划,底线管控。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统筹区域和城乡发展,科学配置空间资源。强化底线思维,落实生态文明和城市安全要求,明确保护空间和管控措施。


(三)求同化异,提质增效。充分重视“五规”之间的差异,制定消除差异的办法和措施,统一空间规划认识,在数据、标准、范围等方面达成一致,形成共同遵守的“五规合一”规划,为行政审批提供科学依据。


(四)平台管控,提高效能。建立统一的“五规合一”信息管理平台,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治理能力。


六、工作内容


统筹协调各规划的主要内容,划定“五规合一”控制线,建设“五规合一”信息平台,达到“一套目标体系、一张规划蓝图、一个信息平台、一套协调机制、一套审批流程”目标。形成“五规合一”规划框架(1+6+N)体系(1指-太原市市域空间总体规划;6指-太原市城市总体规划、太原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及至2030年规划建议、太原市产业布局规划、太原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审批机制体制改革方案;N指--其他各类专项规划)。


(一)形成一套统一的目标战略。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多部门发展需求,研究分析各规划发展目标差异,结合城市特色,重点对城市定位、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产业布局、土地利用等内容进行专题研究,对各自目标指标进行协调统筹,形成一套统一的目标战略,为“五规合一”工作提供方向性引导。


(二)绘制一张规划蓝图。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基础,以环境保护规划为约束,梳理相关空间规划中的空间管制分区及其管控要求,制定一套适宜我市资源禀赋与发展需要的控制线体系,将“五规”所涉及的用地边界、空间信息、建设项目参数等多元信息融合到“一张图”上,在“一张图”中划定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生态控制线、产业区块控制线等控制线体系,统筹优化配置城市空间资源。


(三)搭建一个信息平台。通过统一全市空间坐标体系和数据标准,搭建由市发改、经信、国土、规划、环保、住建、城管、林业、水务、交通、园林、商务等多部门共建的“五规合一”数据信息平台,实施数字化动态管理,保障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建设项目信息、规划信息、国土资源信息、环境监测信息等一系列空间管理信息的互通共享,为实现部门并联审批、提升行政办公效率提供技术平台。


(四)建立一套协调机制。改革各项空间规划管理的体制机制,在规划联动修改机制、部门协调运行机制、项目生成审批机制、监督核查机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建立“五规合一”的各部门专项规划联动修改工作机制,实现“五规合一”管理常态化、动态化、实时化。


(五)创建一套审批流程。创建“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一套申报材料”的一表式”审批模式,按照“统一收件、同时受理、并联审批、同步出件”的审批流程,在不同阶段指定牵头单位,并联审批事项。实行跨部门联合评审,市级项目同级审批合作方式,实现“五规合一”审批流程的便捷性。


七、工作计划


(一)前期阶段(2016年11月-2017年3月)


前期调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制定工作方案,确定技术路线和目标体系。


1.各县(市、区)分别成立“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推动“五规合一”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2.收集整理“五规合一”工作基础资料,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水系规划、产业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业规划、交通规划、风景名胜规划、文物保护规划、农业发展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等的文本图纸及航拍图、地形图、地震断裂带等资料。(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市容环卫局、三县一市政府。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选取具有工作经验的规划编制单位,制定全市“多规”图斑比对核查、信息入库标准、用地分类统一与控制线体系划定标准与方法,开展市区“一张图”平台空间信息整合数据库,全市“五规合一”控制线汇总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住建委、市城乡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文物局、市园林局、市防震减灾局、市市容环卫局)


4.制定“五规合一”控制线划定标准,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乡规划、环境保护类规划中建设用地边界不一致问题进行梳理,形成城乡建设用地差异图,研究提出协调的原则和方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二)规划编制阶段(2017年4月-2017年12月)


全面推开“五规合一”控制线划定工作,分析和统筹协调“五规”主要内容,划定“五规合一”控制线。同步开展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结合“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同步推进都市区规划修编、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或修编工作。


1.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编制。通过全面比对、差异分析、布局调整,消除“五规”及各部门专项规划存在的矛盾和差异,在“一张图”中划定生态控制线、基本农田控制线、城市增长边界控制线和产业区块控制线等。(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2017年6月底基本完成中心城区“五规合一”工作,提出市区(146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五规合一”初步方案。


3.2017年12底前基本完成市域空间规划方案,在这期间同步开展太原市域总体规划工作。


4.三县一市政府组织编制本县市“五规合一”控制线规划,市“五规合一”工作办公室加强工作指导。(责任单位:三县一市人民政府。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信息平台建设阶段(2016年12月-2018年4月)


1.选取工作经验丰富的信息技术专业单位,开展“五规合一”信息平台方案设计、平台搭建及信息入库、运行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2.建立“五规合一”信息化平台。梳理国土、规划信息平台建设基础情况,确定信息化平台硬件、软件要求,采购设备,完善平台建设。同步开展审批流程再造前期研究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录入“五规合一”成果。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林业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及“五规合一”成果,录入信息平台。对录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和修正。同时完成审批流程再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参加单位: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八、组织领导及工作职责


成立太原市“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市“五规合一”工作的开展,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决策重大事项。


(一)“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耿彦波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李锦生省住建厅副厅长


王立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王爱琴副市长


魏民副市长


张齐山副市长


刘鹓副市长、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陈建军省住建厅规划处处长


窦力奋市政府副秘书长


庞虹市政府副秘书长


常跃平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亮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师旭东市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市应急办副


主任


郑旭东市编办主任


王世瑛市发改委副主任


薛维柱市经信委主任


任建忠市民政局局长


陈向阳市财政局局长


肖新卯市国土局长


陈继光市环保局局长


姜波市住建委主任


王建堂市城乡管委主任


郭治明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贾立进市水务局局长


康宝林市农委主任


薛新福市林业局局长


薛建明市商务局局长


杨支军市文物局局长


何爱萍市统计局局长


冀克平市人防办主任


邵社教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张建刚市园林局局长


郭跃平市政务服务中心调研员


高二虎市防震减灾局局长


张利市市容环卫局局长


胡建军市气象局局长


(二)“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乡规划局。


办公室主任由张齐山副市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窦力奋副秘书长、市城乡规划局邵社教局长兼任,副主任由省住建厅规划处陈建军处长、市发改委王世瑛副主任、市经信委薛维柱主任、市国土局肖新卯局长、市环保局陈继光局长、市政务服务中心郭跃平调研员兼任。


办公室成员为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指定本单位1名科级以上干部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职务变动,由接任领导自然替补。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政务服务中心抽调,固定办公场所,专职专人。


办公室下设“五规合一”发展战略组、空间规划组、土地利用组、生态环境组、产业布局组、审批改革组六个工作组。


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并确定一名联络员。


(三)市“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及各部门工作职责


市“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五规合一”工作;监督检查各部门“五规合一”工作推进执行情况;指导各部门开展有关规划工作;提出“五规合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


市“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五规合一”工作总体计划;组织完成相关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起草工作;定期组织多部门联席会议,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会务工作;对各部门执行情况实施评估和督办;根据工作需要,提请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县(市、区)“五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配合市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属地“五规合一”工作;协调解决属地内“五规合一”相关工作;监督检查属地各部门“五规合一”工作推进执行情况;组织开展有关规划工作;完成三县一市辖区内地形图等基础资料测绘工作。


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发展战略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组织整理我市重大建设项目库,提出全市重大建设项目空间布局意见建议;推进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各类规划融合衔接。


市经信委:牵头负责产业布局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负责空间规划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会同市国土局组织测绘市区范围内地形图;提出市、各县(市、区)空间规划调整意见;牵头整合、建立“五规合一”信息平台。


市国土局:牵头负责土地利用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提出“十三五”期间土地利用规划调整意见以及2021-203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意见;会同市城乡规划局组织测绘市区范围内地形图。


市环保局:牵头负责生态环境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审批改革组相关工作,做好审批流程再造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编办:配合完成审批改革组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住建委:牵头提出全市城市建设项目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城乡管委:牵头提出全市各类市政基础设施及风景名胜保护区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农委:牵头做好全市农业规划;配合市环保局开展生态环境组相关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财政局:负责“五规合一”资金筹措拨付等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做好全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水务局:牵头做好全市水域、水系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林业局:牵头做好全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商务局:牵头做好商业网点规划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文物局:负责市域范围各类文保单位、文物古迹、文物埋藏区资料收集、整理并提出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园林局:牵头做好全市绿地系统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防震减灾局:负责市域范围地震断裂带等资料收集、整理并提出规划意见;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市容环卫局:牵头做好全市环卫设施规划;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统计局:牵头做好全市统计数据整理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民政局: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气象局: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市人防办:牵头做好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工作;配合其他工作小组完成相关工作;参与“五规合一”工作成果审查。


九、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市直各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把“五规合一”工作列入深化改革、提高政府效能的重要工作,责任到人,切实推进。


(二)强化领导责任。市“五规合一”领导小组及下设工作办公室要切实负责,及时协调解决“五规合一”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三)细化工作目标。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市工作方案,制定工作细则,落实责任人员,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


(四)落实经费保障。市财政局将规划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市财政预算,三县一市将规划编制及信息平台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保障各项工作开展。


(五)推动成果共享。“五规合一”是一项跨部门、跨行业、覆盖广的系统工程,各部门要协调联动,形成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基础资料、规划成果和信息平台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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